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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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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劳务派遣是一种新的用工形式,其因灵活多样,成本低廉、效率较高、用工风险低等优势被广大企业认可。然而,当企业在享受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带来便利的同时,在用工过程及劳务派遣员工管理等方面也出现了诸多问题,如劳务派遣员工整体素质不高、队伍稳定性不强、对用工单位归属感低等。以制造企业劳务派遣用工模式的现状为基础,分析劳务派遣用工模式在制造企业存在的相关问题,提出更符合制造企业劳务派遣用工的科学管理对策,旨在充分发挥劳务派遣对制造企业的积极作用,为解决制造企业劳务派遣用工相关问题提供借鉴参考。  相似文献   

2.
吕莉 《河北企业》2013,(7):98-98
<正>劳务派遣是上世纪90年代出现的新型的用工形式,它与不断成熟的市场经济、大力推进的用工制度改革及劳动力市场上劳务供求有紧密关联。劳务派遣用工是由劳务派遣机构、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组成。从派遣机构来看:可以增加营业收入,增加员工的薪酬、各项福利,提高员工培训项目开展等辅助业务开展能力。对劳动者来说,降低就业压力,可以使部分人员能获  相似文献   

3.
<正>一劳务派遣概述劳务派遣是随着我国劳动力资源配置市场化而逐渐产生的一种新型就业服务和企业用工制度,具体指派遣机构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由派遣机构根据用工单位的要求,与用工单位签订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受派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指挥与管理下提供劳动。其包含了派遣机构、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三方主体,在用工方式灵活、降低招工费用、减少人员储备、节省人工成本、降低管理成本、进行员工筛选、缓解就业压力  相似文献   

4.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以后,由劳务派遣单位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被派遣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参加劳动,用工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行使劳动指挥权和管理权的特殊劳动法律关系。近年来,这种用工制度在邮政、电信、  相似文献   

5.
赵齐 《人力资源》2014,(1):29-31
2013年7月1日,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新法》")正式亮相,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对同工同酬的表述,即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新法》一出,引来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而数以千万计的劳务派遣员工,都热切地期待同工同酬的早日实现。如今,从大多数单位的用工实践来看,同工同酬还大都停留在派遣员工  相似文献   

6.
<正>《劳动合同法》用了整节的篇幅对劳务派遣作出了规范,在某种程度上弥补了长期存在的劳务派遣法律关系的空白。劳务派遣作为新的用工形式,已为国内部分国企私企所接纳。在劳务派遣过程,产生三个主体关系,一是劳务工;二是劳务公司(亦称用人单位);三是企业(亦称用工单位),劳务工被派遣到企业工作,在同一单位由于用工形式不同,在员工身份划分上出现劳务工、职工。劳务工本身除劳动  相似文献   

7.
刘雏 《管理观察》2012,(32):5-5
劳务派遣是我国一项新的雇佣模式,企业单位利用劳务派遣公司的帮助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对员工进行增加或删减,这种雇佣模式比较灵活,它给企业带来了很大的便利,因此,常常被很多企业单位所使用,但目前多数企业在进行劳务派遣用工时仍存在一些风险,本文将针对电力企业劳务派遣用工中存在的风险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几点解决方案,以期让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在电力企业中发挥其强有力的积极作用,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效益。  相似文献   

8.
劳务派遣是指由专门的劳务派遣机构通过将员工派送到用工单位的方式进行的劳务活动。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劳务派遣行业存在的涉税问题及劳务派遣行业税收征管现状,对劳务派遣行业税收管理提出了一系列的建议,旨在使我国劳务派遣行业税收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  相似文献   

9.
自《劳动合同法》的正式施行,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的意见征求,劳务派遣这一普遍存在的用工形式,始终是社会激烈讨论的焦点。劳务派遣给用工单位带来的真正意义究竟是什么?用工单位该如何选择优质的劳务派遣单位来协助自身发展?本期甲方乙方栏目专家将通过对典型案例的透彻分析,对《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规定进行深刻解读,进一步明确劳务派遣中被派遣劳动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针对劳务派遣用工在实际操作中出现的问题,提供专业意见和应对策略。  相似文献   

10.
白立川 《现代企业》2013,(12):62-63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方式,是市场经济下劳动力资源利用的必然结果.劳务派遣是一种招聘和用人相分离的劳动力经营模式,它是指依法成立的劳务派遣公司根据企业(用工单位)的需要,派遣与其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劳务工(劳动者)到企业工作,企业支付用工费用的行为.一、企业劳务派遣用工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劳务派遣是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向要派机构(用人单位)派出员工,使其在要派机构的工作场所内提供劳动,接受要派机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以完成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结合的一种特殊方式.劳务派遣中传统的一种劳动关系分割为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之间以劳动合同为载体的形式,劳动关系和要派机构与派遣员工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这种特征使其兼具了灵活性和保障性.它在我国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发展至今已经成为了我国灵活就业形式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11.
余明勤 《经济界》2011,(1):10-13
法律对劳务派遣单位作为一个用人单位进行了确立,开展劳务派遣关健是签仃好劳务派遣协议,用工单位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并不能规避法律责任,劳动行政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的监管.  相似文献   

12.
自《劳动合同法》的正式施行,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的意见征求,劳务派遣这一普遍存在的用工形式,始终是社会激烈讨论的焦点。劳务派遣给用工单位带来的真正意义究竟是什么?用工单位该如何选择优质的劳务派遣单位来协助自身发展?本期甲方乙方栏目专家将通过对典型案例的透彻分析,对《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规定进行深刻解读,进一步明确劳务派遣中被派遣劳动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针对劳务派遣用工在实际操作中出现的问题,提供专业意见和应对策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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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劳动合同法》的正式施行,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的意见征求,劳务派遣这一普遍存在的用工形式,始终是社会激烈讨论的焦点。劳务派遣给用工单位带来的真正意义究竟是什么?用工单位该如何选择优质的劳务派遣单位来协助自身发展?本期甲方乙方栏目专家将通过对典型案例的透彻分析,对《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规定进行深刻解读,进一步明确劳务派遣中被派遣劳动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针对劳务派遣用工在实际操作中出现的问题,提供专业意见和应对策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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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4年3月1日《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实施,对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岗位以及比例作出硬性规定。我国劳务派遣始于上世纪80年代,最初是为了解决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的用人需求,之后逐渐扩大到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劳务派遣单位数量和派遣用工数量快速增长。国有大中型企业、大型外企等劳务派遣制员工众多,劳务派遣工的使用有泛滥趋势。新《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为规范这种用工形式制定了规则,滥用劳务派遣工的势头得到遏制。对于正在运用大量劳务  相似文献   

15.
《企业经济》2014,(10):189-192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引起各方关注,此次修改的核心内容是如何更加有效地规范劳务派遣制度。劳务派遣制度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出现诸多问题。各地应当抓住此次契机,根据修正案内容,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从劳务派遣员工的同工同酬权、劳务派遣机构的行政管理、用工单位三性界定以及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等方面进行完善,同时注意新旧法律之间的有效衔接。在确保有效解决劳务派遣制度实施过程中所出现问题的同时,又不会矫枉过正。  相似文献   

16.
《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作了专门性的法律规定,明确劳务派遗单位,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三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对劳务派遣用工的范围,同工同酬以及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等均作了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17.
劳务派遣的现状与对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益成熟和用工制度改革的深化,劳务派遣作为我国建立劳动力市场机制实践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新的用工形式,逐渐产生和发展起来。劳务派遣是专门的劳务派遣机构通过将员工派送到用人单位工作的方式进行的劳务活动。雇佣关系与劳动使用关系分离是其一大特点,即派遣机构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员工的劳动关系、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权益,用人单位只是用工,与劳务人员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劳动合同关系。劳务派遣的优势:一是可以降低用人成本支出。用人单位在核算租赁劳务的总支出时,主要考虑岗位效益,以市…  相似文献   

18.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用工方式应运而生。它不同于传统的用工方式,在促进就业和扩大劳动力市场方面起了重大的作用,对于用工单位来说,能更好地管理员工,同时还能降低成本。我国劳务派遣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存在许多问题,如市场准入标准存在不合理、责任承担不明确、难以实现同工同酬、监管不严等,严重阻碍市场经济的发展。本文将依次阐述劳务派遣的概念和特点、劳务派遣在经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何完善我国劳务派遣在经济方面存在的问题三个方面。  相似文献   

19.
劳务派遣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型用工方式已经盛行多年,尤其是在2008年《劳动合同法》施行后,成为许多企事业单位用人的首选。为了解陕西省汉中市劳务派遣用工的基本情况,汉中市人社局组织相关人员以职工问卷调查、到派遣企业和用工单位召开座谈会以及资料分析对比等方式,开展了劳务派遣的专题调研。从无到有蓬勃发展陕西省汉中市的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出现的具体时间已无从追溯,但汉中市的劳务派遣企业是从2005年后出现的。2005年4月,汉中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出资10万元设立了国有独资的"汉中市劳务派遣中心",这是汉中首家劳务派遣企业。2007年,汉中市人才交流中心投资设立了"汉中市人力资源开发公司"。截至目前,在汉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劳务派遣企业共有33家。汉中  相似文献   

20.
孙益武 《中国就业》2008,(11):41-43
劳务派遣,是指依法设立的劳务派遣机构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依据与实际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遣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有关系没劳动,有劳动没关系。”对此,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第五章第二节专门对劳务派遣做出明确规定,包括了劳务派遣单位的注册资本的法定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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