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是海商法中的一项特有的法律制度.随着航运业和经济的发展,我国的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已经显现出许多不够完善的地方,比如责任主体范围过窄、责任限额过低等.我国应当当顺应国际立法趋势,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 相似文献
2.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海商法制度,需要实体法和程序法两个方面的共同完善,然而我国的货物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程序已经与实体法和司法需要相脱节,不能满足时代要求.文章在阐述货物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程序的重要意义和我国立法现状的基础上,对完善责任限制程序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 相似文献
3.
无船承运人作为海上运输中的一种新型主体,在很多法律的适用方面有待完善和明确。在各种法律责任中,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能否适用对于无船承运人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本文从理论和实践双重层面来分析无船承运人能否享有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相似文献
4.
现如今国际运输船舶进出中国港口成为普遍现象。我们在看到航运经济发展有利一面的同时,也应注意到中国沿海船舶与国际运输船舶发生海事事故后处理难的一面。由于我国当前就海事赔偿责任限额对中国沿海船舶和国际运输船舶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因此,如何正确解读相关法律成为解决纠纷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5.
<海商法>颁布以来,船舶优先权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之间的关系问题一直是学界的热点问题之一.尽管两种制度的立法目的不同,但事实上,两者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在同时适用这两种制度时,往往有交叉甚至冲突之处. 相似文献
6.
本文从资本充实责任制度的含义、内容等基本理论内容入手,论述我国现行《公司法》上关于资本充实责任制度的具体规定和不足之处,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公司法上资本充实责任制度的思考和立法建议。在本文中,笔者从资本充实责任制度的立法价值出发,提出应该明确资本充实责任制度的立法价值,调整发起人责任体系的分配;根据我国公司制度的实际情况,完善资本充实责任制度中的额认购担保责任、出资担保责任、差额填补责任和算还赔偿责任的内容和具体实现方式。笔者建议出台司法解释完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中资本充实责任制度的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7.
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确立对我国产品责任制度的完善具有重大的意义,本文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分析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构成要件和存在意义,讨论惩罚性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之间的关系,确定惩罚性赔偿的幅度、协调相关法律之间的关系,使产品责任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发挥最大的价值。 相似文献
8.
9.
美国产品责任法对许多工业化国家的产品责任立法有重大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讲,其基本理论的演进是生产和消费双方博弈的结果,正是这种博弈催生了法律制度的最优战略选择。本文在分析美国产品责任法发展历史的基础上,用博弈论的方法分析了不同产品责任制度下的战略选择,并对我国产品责任法从理论基础、赔偿范围和标准等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 相似文献
10.
责任会计作为现代企业内部管理的有效制度,已经受到国际诸多企业青睐,但在我国其应用受到一定的限制。这些限制性因素有哪些,应采取哪些对策解决,以加快责任会计在企业中的应用,这是理论与实践都要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企业应用责任会计的限制性因素及对策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责任会计作为现代企业内部管理的有效制度,已经受到国际诸多企业青睐,但在我国其应用受到一定的限制.这些限制性因素有哪些,应采取哪些对策解决,以加快责任会计在企业中的应用,这是理论与实践都要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2.
基于产品自身损害产生的产品自己责任,在我国的《民法通则》、《产品质量法》、《合同法》等有关立法中都界定为合同责任,因而在缺陷产品造成多重损害时,受害人依法只享有一种赔偿请求权,从而造成受害人被侵犯的各种权益得不到完全赔偿。因此,本文以我国相关立法为基础,借鉴外国有关立法对产品自己责任的性质进行了重新界定。 相似文献
13.
陈刚 《中国对外贸易(英文版)》2012,(4):163-163
文章从精神损害赔偿的概念和法律依据出发,研究了船员人身伤亡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认定,详细分析了船员人身伤亡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构成要件,并阐明了在船员人身伤亡精神损害赔偿过程中的赔偿权利义务主体、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应考虑赔偿海事责任限制的规定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因素和法律原则。 相似文献
14.
《鹿特丹规则》的通过,再次使承运人责任制度发生了较大变化,该规则关于承运人的赔偿责任基础、责任期间、责任免除、赔偿责任限额的规定均对《海牙规则》、《海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的相关规定作了不同程度的改变,特别在承运人的赔偿责任基础问题上实行的综合责任制,更具有明显的优势。可以预计,它将为国际社会普遍接受,对各国海商法产生直接的影响。 相似文献
15.
善意使用和销售赔偿免责制度是专利权限制制度的重要内容,我国专利法第63条第2款对此作了规定,但该制度在我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根据国际通行做法,最终完善应是采用无过错原则,取消该制度本身。 相似文献
16.
17.
《商》2016,(14)
提单制度形成于14世纪的航运实践,经过几个世纪的不断发展,提单在海上货物运输贸易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承运人应当在收回正本提单的情况下交付货物,但由于海运技术的发展和提单故有的缺陷,无单放货现象在海上货物运输中时有发生。它对无单放货的相关当事人和国际贸易正常秩序都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危害。我国法律和《鹿特丹规则》都对无单放货的法律性质、承运人的免责事由及赔偿责任限制作出了不同的规定。通过将二者的比较分析,不难发现,我国法律在无单放货的法律责任性质方面的规定更为具体,有利于司法实践中的法律适用。而在承运人的免责事由和赔偿责任限制方面都存在一定缺陷。总体上说,我国立法者还应结合《鹿特丹规则》和其它国际公约的合理之处对无单放货的法律责任问题进行更完善的立法。 相似文献
18.
银行在发生不当付款情况时承担的责任主要分为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这种责任的区分在司法实践中具有意义重大,不但涉及到案件的案由确定,而且还涉及适用法律、赔偿范围和举证责任等许多问题。对此类案件不能笼统分析,要区分是单独行为还是共同行为。前者,银行与债务人之间就形成不了真正的连带责任;后者,银行应该在侵害债权范围之内,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这样才能彰显法律的严谨性。 相似文献
19.
2001年1月至2005年6月,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和海事法院共受理一审涉外商事海事案件63,765件,比1979年至2001年受理案件数增加40425件。海洋开发利用的增加和国际海运运力的扩大将导致海事海商纠纷频发,海上事故增多,石油作为世界的主要能源,通过海上油轮送往世界各地,在促进世界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给海洋的资源环境带来很大的威胁,油污损害赔偿案件频频发生。受害人若要起诉请求赔偿,首先要确定的就是油污责任人,但我国不存在专门的油污损害赔偿的立法,这常常使得受害人在选择如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时陷于尴尬境地。本文将就船舶油污民事责任的法律性质、特点以及我国司法实践中争议的船舶碰撞的油污损害赔偿责任主体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