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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新《公司法》鼓励股东出资形式的多样性,并许可股东分期缴纳出资,客观上会加剧股东出资瑕疵风险。为保护交易安全,新《公司法》同时健全了出资瑕疵股东对公司、守约股东、公司债权人等主体承担出资瑕疵责任的制度设计。准确把握股东出资瑕疵法律责任制度,对于正确理解公司资本制度乃至整个公司制度都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2.
一是建立验资回查制度。江苏省镇江市工商局要求各验资机构对所验资的公司,在公司设立后一个月内,对各股东出资情况进行一次回查,以保证股东的出资依法转人公司。并将验资回查情况报送公司登记机关。二是建立新办公司法定代表人培训制度。三是建立注册资本到位检查制度。他们规定在公司设立后的第5、6个月,登记机关对公司注册资本到位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一查实物出资是否办理了财产权转移手续,二查公司是否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把这一检查与新办企业的复查有机结合起来,对公司其他登记事项也进行复查。四是建立注册资本审验制度。…  相似文献   

3.
编辑同志:我和朋友共同投资了一家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00万元的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为壮大公司实力,公司股东会决定增加注册300万元,其中,每位股东出资150万元,但暂不缴纳,而在2年内分期缴足。最近,我们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时,工商部门以股东不能全部分期认缴新增注册资本为由,不予核准我们的变更登记申请。请问,股东认缴新增资本是否允许全部分期缴纳?张瑞张瑞读者: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如何出资的问题,《公司法》第179条第一款作出了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  相似文献   

4.
股东瑕疵出资包括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两种形态。股东出资是股东的基本义务,瑕疵出资行为不仅侵害了公司和其它股东的利益,也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故公司债权人可以根据股东瑕疵出资的程度,根据“揭开公司面纱”制度来维护权益,或要求股东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来直索股东责任。  相似文献   

5.
江苏省连云港市工商局积极采取措施,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一是突出事前规范,把好农资市场准入关。认真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对提供证件不齐全或不合法的及时予以驳回或要求重新提供,并对申请经营农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逐户调查,实地检验,切实杜绝“三无”企业和“皮包公司”混入农资市场,力求在审查阶段消除问题隐患。二是突出事中监督。严格规范农资经营单位的交易行为和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重点督促和检查农资经营单位的进销商品台账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健全农资经营档案,明确要求农资经营单位将农资进货来源、仓储、…  相似文献   

6.
2013年公司法修改后,将我国的公司注册资本制度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这一变化充分尊重了公司以及股东意思自治,但是由于认缴制的出现,大量的股东认缴巨额的注册资本,更有甚者,一些公司股东在章程中约定了较长的出资期限。那么,就导致在非破产情况下,公司资产不足、股东出资期限未届满时,债权人无法保障自身权益。本文基于对于司法判例观点的归纳,就债务人公司在非破产、解散的情形下,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公司的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的可行性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7.
陈伟民 《商业研究》2006,(14):81-83
公司资产和利润被转移到其控制性股东手中的“隧道行为”普遍存在,在我国资本市场上,由于特殊的制度背景,这种控制性股东剥夺中小股东利益的现象表现得更为突出。治理我国上市公司“隧道行为”应依靠一套严密的规则,包括以立法和政府管制为主导的关联交易的监管;充分和严格的信息披露;尊重独立董事的意见和建立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等。  相似文献   

8.
《商》2015,(16)
2014年3月1日起,修改后的新公司法正式施行,此次公司法修改的一大亮点是将注册资本部分实缴部分认缴的制度改为注册资本全面认缴制度。认缴制下的公司不受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限制,股东出资多少、何时出资完全是自主约定的事项。应当明确的是,认缴制下,股东的出资义务依旧存在,在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时,仍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相似文献   

9.
有限责任公司的隐名股东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某甲计划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但基于种种原因考虑,希望由自己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但公司股权登记在某乙名下,由某乙代为持有。像这种某甲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登记材料中均显示某乙为股东的情况,在我国比较普遍。在这种投资方式中,某甲被称为隐名股东,某乙被称为显名股东。  相似文献   

10.
<正>仅凭有钱,就找老外合办企业,不行。为啥?法人资格不可缺。1996年3月至1997年4月间,洛阳市某中外合资公司以吸收李某作为股东的名义,先后5次收取其现金28.2万元,并以公司的名义开具了"出资证明书"。  相似文献   

11.
彭飞 《国际商务财会》2012,(5):43-45,48
<正>设立新公司过程中的股东出资是指投资方(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以及自然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出资一般有3种情况:一是根据被投资公  相似文献   

12.
王元 《商》2013,(12):207-207
股东瑕疵出资转让后的责任成为热点。在股东有限责任的制度安排下,为保障公司债权人利益,股东必须履行法定的出资义务。围绕股东瑕疵出资的法律规制,在股东瑕疵出资的行为出现时,应当排除其适用公司的有限责任的保护。瑕疵出资的股东应向公司的债权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相似文献   

13.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 ,股东以《公司法》规定的“五种出资方式”以外的出资方式出资的情况不断出现。比如以债权、股权投资 ;以部分净资产出资的方式 ;在一些大中城市出现了以通过竞拍取得的出租车营运证出资的方式等等。从表面上看 ,上述出资方式与《公司法》对股东出资方式的规定“似有不符” ,但从这些出资方式所带来的产权结构调整、资产重组的本质来看 ,是符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也是符合《公司法》对股东出资管理的立法宗旨与精神的。笔者认为在公司登记中 ,只要股东的出资到位 ,资本结构清晰 ,股东应负的出资责任履行到…  相似文献   

14.
曹水清 《商场现代化》2007,(20):263-264
虚假出资的本质是没有支付相应对价而取得了公司股权。基于虚假出资行为,股东主要承担三个方面的民事责任。股东内部之间是违约与侵权的竞合责任;虚假出资股东对公司承担侵权责任,而按约出资的股东则应区分其主观态度决定其是否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债权人在一定条件下有权行使代位权追究股东的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5.
本文结合国有外经贸企业实施公司制的实践,就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与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公司设立中的缴纳出资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强调必须严格执法,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  相似文献   

16.
股东通过抽逃出资行为扰乱市场经济的安全和稳定,损害公司利益,损害其他股东及公司债权人利益.文中笔者分别从公司、其他股东及公司债权人的角度分析了股东抽逃出资行为的性质,以及对应的民事责任体系的构建,以期通过制度的完善来实现对公司、善意股东及市场交易主体的保护,实现经济秩序的稳定、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7.
股权是股东以其出资行为从公司所取得的对价,股权符合债权的法律特征,所以股权的性质是债权。旧债权说在论证股权的性质时,以“股权趋近于债”使性质的论证含混,故此,提出新债权说,以示区别。  相似文献   

18.
技术入股取消限制 不久前,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的彝族学子果吉尔锑高高兴兴地从海淀工商分局领到了名为“北京锐智伟业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其中一项农用无机复合材料的技术成果作价出资占注册资本的90%、货币出资占10%,出资人双方股权各占50%。这是《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出台后,按照新的企业登记注册管理办法登记注册的第一家由股东约定而不是由政府限定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入股比例和股权比例的公司。  相似文献   

19.
人民法院在审查与公司登记行为相关的事实时,审查的角度与公司登记机关在作出登记行为时的审查有所不同,由此引发众多争议。本文借一则案例,从登记机关的审查特点出发,探讨登记机关的审查与相应司法审查的协调,以期抛砖引玉,共同推进工商系统的法制建设。一、一则案例万城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28日,公司章程规定法定代表人由全体股东选举产生,法定代表人为原告邹某。2004年3月15日,邹某与万城公司的其他三名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分别转让给三位股东。万城公司全体股东于当日召开股东会并形成股权转让的决议,主要内容…  相似文献   

20.
2005年2月,甲、乙两人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未就股东死亡后其股权如何处理作出约定。2008年9月,甲车祸死亡,其子丙要求继承甲的股权成为公司股东,股东乙坚决反对,并拒绝协助办理股东变更登记,丙向工商部门咨询如何申请继承股东资格登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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