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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公布施行已经有两年时间,新的拆迁条例规定了房屋拆迁按照市场价值补偿的原则,使得房地产估价在拆迁过程中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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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永坤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2004,(5):55-56
城市房屋拆迁中最为焦点的问题是房屋拆迁补偿的价格问题,房屋拆迂补偿估价是其中关键的步骤之一,为使拆迂工作得以顺利进行,使拆迂补偿更趋向公平、合理,石家庄根据拆迁工作的特点和当地的实际情况,结合以往拆迁工作的实践经验,摸索出自己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估价模式,即:拆迂房屋“按区域区位等级进行划分,区分房屋类别,实行市场平均价格并进行调整修正”。下面仅就石家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估价模式的操作作以下简要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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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关键问题是补偿安置,而补偿安置的基础和依据是被拆迁房屋价格的评估。所以,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是货币补偿标准和做出裁决的依据,也是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核心问题。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中,有些法院将估价报告作为裁判依据,出现估价结果作为裁判结果的问题。《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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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的规定,对于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的价格需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确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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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劲松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2004,(1):28-30
针对如何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05号)施行后开展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估价工作的问题,本首先阐述了拆迁补偿估价应遵守怎样的价值标准,然后介绍了分类评估的估价操作模式以及作在实际工作中的一些体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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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三条: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为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不包含被拆迁房屋的室内自行装饰装修的补偿金额。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饰装修的补偿金额,由被拆迁人和拆迁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委托评估确定。在实际房屋拆迁评估过程中,房地产估价机构拥有专业的估价队伍,并且拥有丰富的房地产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在拆迁估价评估中秉着独立、客观、公正、合法的估价原则,能够较好地维护被拆迁人的利益,并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从而更好地实现城市的规划目标,进一步加强城市的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的改善。因此,拆迁人通常委托估价机构进行拆迁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的评估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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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城市房屋拆迁估价行为,使拆迁估价行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确保拆迁估价结果客观、准确,以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国家建设部制定并印发了《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我认真研读了全文,并结合日常的拆迁工作实际,作了如下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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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建设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发展势头,由城市房屋拆迁引发的一系列矛盾和冲突急剧增加,城市房屋拆迁政策的调整已成为各级政府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面临的首要课题。为此,建设部发布了《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及《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二个规范性文件;2004年3月,苏州市政府发布了《苏州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苏府[2004]36号文,以下简称《办法》),并配套公布了《2004年苏州市市区房地产市场价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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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价机构接受委托进入城市房屋拆迁活动中,其评估的结果对所有拆迁当事人都有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因此,估价机构必须处理好与拆迁当事人的关系。1.要多做说明解释工作。由于拆迁补偿估价涉及的对象范围很广,依据的法规、标准也很多,拆迁当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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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达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2004,(3):69-71
补偿安置是城市房屋拆迁中的核心内容,拆迁活动所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主要表现为补偿安置,补偿安置的基础和依据是被拆迁房屋价格的评估,评估价是货币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作出裁决的依据。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中,有些法院将估价报告作为证据进行司法审查;有些法院将估价报告作为裁判的依据,出现估价决定裁决、决定裁判的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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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规定:“拆迁估价时点一般为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拆迁估价的价值标准为公开市场价值”;“拆迁估价应当参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和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部门定期公布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结合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状况进行”;“拆迁估价应当采用市场比较法”。学习《意见》,回顾自己近几年拆迁估价实践,再次引发对城市住宅房屋拆迁估价的思考,下面仅提出个人的几点不成熟的想法,敬请批评指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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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城市房屋拆迁的市场价格评估方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城市房屋拆迁要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拆迁补偿价格是依据一定的价值标准,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得出。国务院2001年6月13日发布的305号令《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确定”。2003年12月1日建设部又制定发布了《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明确规定“房屋拆迁评估价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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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执行《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工作规程》),我们及时对西安市原实行的《西安市城市房屋拆迁货币安置价格标准》进行了修改,重新指定了《西安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已于2004年5月10日发布,从6月10日起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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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估价师》2004,(3):66-68
本以武汉市首次“阳光拆迁”项目”崇安片”拆迁估价为例,探讨了《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实施过程中,有关房地产估价机构的选定,实地踏勘及签字.估价技术.初步估价结果公示以及相关的面积.用途认定和初评复评等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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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城市框架的不断拉大,城市房屋拆迁已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能否客观、公正地评估拆迁房屋的补偿价格,关系着被拆迁人、承租人、拆迁人、政府的切身利益,关系着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而房屋拆迁补偿价格评估的公正与否,关键看估价人员评估房屋拆迁补偿价格时的依据及结果能否同时得到拆迁人、被拆迁人、承租人的认可,能否得到政府的认可,能否得到专家的认可,能否得到裁决机关、法院的认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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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6月,国务院重新修订颁布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305号令,以下简称“新拆迁条例”),规定从当年11月1日开始施行。“新拆迁条例”对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行为,使拆迁补偿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促进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法制建设,依法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有的市、县在贯彻执行“新拆迁条例”中存在滞后现象,面临一些新的情况,需引起各方面的重视和关注,并应当加以研讨解决,以保证“新拆迁条例”切实得到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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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于日前公布了《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自2004年1月1 日起施行。此前已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项目,其拆迁估价不适用本意见。该《意见》主要是规范城市房屋拆迁估价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意见》指出,城市房屋拆迁估价由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的估价机构承担,估价报告必须由专职注册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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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在2004年1月1日执行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中,进一步明确了城市房屋拆迁评估中房地产市场价格的估价原则,适用范围,估价目的,估价时点,估价标准,估价方法,估价程序,估价的技术路线,以及结果鉴定等,系统全面地概括了城市房屋拆迁评估的内容,同时给城市拆迁评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让房地产估价人员遇到了新的问题和挑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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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十分重视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继续实施新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来,建设部相继印发了《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工作规程》,各省市也在此基础上对原有的拆迁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