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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于妍 《中国外汇》2011,(13):54-55
目前在我国的出口贸易中,出于境外国家和地区(如香港、新加坡等)信息便利、税收优惠、运输仓储或者加工贸易核销等多种方面的原因和考虑,很多出口企业会通过境外代理商或设立在境外的关联公司(以下简称代理商)间接向境外终端买方销售。尽管境外终端买方也是长期的合作伙伴,付款实力较强,而出口企业已为前期的生产和销售垫付了大量的资金,也需要营运资金的补充,但由于境内银行很难掌握到出口企业通过代理商的销售和回款情况,这就给出口企业在销售之后在境内的融资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对于这种有代理商介入的贸易模式下的现实融资需求,银行背对背的保理融资解决方案凸显重要。  相似文献   

2.
采购成本在企业成本总额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从世界范围来看.一个典型的企业,一般采购成本(包括原材料、零部件)要占60%,工资和福利占20%,管理费占15%,利润占5%.企业要保持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又不损害企业自身的利益是每个企业都要考虑的问题,而最便捷、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降低采购物料所需的成本.因此,企业或者从内部挖潜,或者建立具有竞争力的供应链来降低采购成本.整体采购成本正是适应这一需要而产生的.  相似文献   

3.
吴运友 《中国外资》2009,(18):117-118
采购成本在企业成本总额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从世界范围来看,一个典型的企业,一般采购成本(包括原材料、零部件)要占60%,工资和福利占20%,管理费占15%,利润占5%。企业要保持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又不损害企业自身的利益是每个企业都要考虑的问题,而最便捷,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降低采购物料所需的成本。因此,企业或者从内部挖潜,或者建立具有竞争力的供应链来降低采购成本。整体采购成本正是适趣这一需要而产生的。  相似文献   

4.
《中国外汇》2015,(9):44-44
Q:境内A公司采购境外某公司大量原材料获得该公司年度返利,进行国际收支申报时,该笔收入是否应申报在服务贸易项下?A:根据《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代码(2014版)》,货物贸易的销售返利应申报在二次收入(经常转移)项下的其他二次收入(经常转移),交易编码为424000。Q:境外某非居民企业所拥有的船舶在我国港口某居民企业添加润滑油以维护船舶运输。该笔业务在进行国际收支申报时。  相似文献   

5.
结合期货理论,可以从经济学角度对一类期货商品加工企业的生产和采购价格风险管理决策问题进行研究。结果表明,对于具有风险厌恶效用的企业,在其具有某类特殊形式的生产函数和成本函数时,其最优生产决策仅由期货价格、产品价格、边际成本和无风险收益率决定,而与决策者的风险厌恶程度和随机变化的原材料现货价格无关;原材料现货价格的风险增大,不会改变其最优生产决策,但会造成其投机头寸的减少;不同企业面,临相同的市场状况时会采用不同采购策略,同一企业在不同市场状况下应采用不同的采购策略;合理的成本结构对于企业生产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不合理的成本结构将会导致企业缺少激励,面对变化时缺少应变积极性。这对于现代企业改革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6.
孙昊天  李楠  肖斌 《中国外汇》2023,(14):32-36
<正>考虑A股与港股、美股的受众不同,预计拟上市企业不会因为备案制或注册制的实施而在短期内产生根本变化。境内中小型民营企业、A股限制上市行业企业、外资财务投资人众多的企业、业务模式创新的初创企业仍会选择境外上市。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中国证监会公告[2023]43号,下称《管理试行办法》),  相似文献   

7.
钟税官:我公司是一家制造企业,每年需请境外企业为我单位制造的产品提供设计劳务。具体劳务形式为,我公司与境外企业签订合同,我公司将设计资料通过网络发给境外企业,境外企业不需派人到境内提供劳务,设计完的图纸通过网络发给我公司,我公司根据合同规定按季度给付境外企业设计费。  相似文献   

8.
吴婧 《海南金融》2015,(4):51-55
国际板的推出可以满足中国资本市场多样化和全球化的发展要求以及顺应世界金融市场国际化的发展趋势。境外企业境内上市采取何种模式是我国在推出国际板建设时要考虑的重要问题。境外企业境内上市一般采取存托凭证(DR)和直接上市(IPO)两种方式,两种模式各自存在优缺点,在法律层面上比较分析得出在我国国际板框架下,境外企业在境内采用IPO模式上市较为合适。  相似文献   

9.
王亚亚 《中国外汇》2011,(14):25-26
大多数企业赴港发债主要是考虑将人民币资金调回境内,而晨鸣纸业却将资金留在境外使用,这似乎更契合人民币国际化的路线图。  相似文献   

10.
问题的提出 现行对进料加工企业实行的“免抵退”税管理,大部分采用“购进法”计算,即无论有无出口,企业当期进口的免税原材料均全额纳入“免抵退”计算过程。那么,企业是如何避税的呢?为了便于说明,笔者举例予以说明 。 例 1 :境内某企业与境外母公司进行进料加工对口贸易。假  相似文献   

11.
近几年来,外汇资金集中管理的区域范围是在境内运行,主体又仅仅限于大型跨国公司。的确,企业进行“内部”资金整合时,调制余缺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是重要的考虑因素。但随着中小民营企业“走出去”的呼声越来越高,境外投资的迅速发展,境外子公司后续资金不足的问题也凸现出来。如何实现中小企业的资金集中管理呢?如何让境内母体企业的盈余外汇资金直接输给境外的子公司呢?日本的金融机构与企业宾体捆绑在一起的境外投资是成功的模式,而外汇管理新的境外放款政策,为中小企业的资金集中管理提供了一条捷径,让企业“走出去”的步伐更加轻快……  相似文献   

12.
融资性对外担保业务属于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目前尚处于发展阶段。其核心特征是“内保外贷”,通常由四方参与:境内母公司与境外子公司、境内银行与其境外分支机构或其他国际性商业银行。境内银行在接受境内企业人民币全额质押、存单、债券、票据等各种形式的反担保后,以信用证、承兑、保函、承诺等保证方式从海外分行、境外银行、本行离岸部获取贴现、代付、授信等各种外汇融资便利,为境外子公司或关联企业延迟进口付汇、提前出口收汇等提供金融服务。  相似文献   

1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进一步促进了投资贸易便利化,有效解决了境外企业流动资金不足和境外融资难等问题。政策实施后,苏州地区的苏州胜利精密制造股份公司、方正国际软件公司、英菲尼迪一中新创业投资公司三家企业合计向境外放款1600.88万美元。  相似文献   

14.
魏晓华 《中国外汇》2014,(17):39-39
问:境内企业是否可以办理境外衍生业务?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3]25号,下称25号文)的规定,以下两类境内企业可以办理境外衍生业务。一类是根据《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证监发[2001]81号)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境外期货业务许可证》的国有企业:另一类是已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从事境外金融衍生业务并取得国资委核定对外付汇额度的中央企业,或上述中央企业授权的集团内成员公司。  相似文献   

15.
《财会学习》2013,(6):6-7
近年来,很多跨国企业跨境派遣安排的实际性质受到了我国税务机关的质疑.部分基层税务机关反映,非居民企业向境内企业,主要是其关联企业,派遣人员担任境内企业高管或其他技术职务,并由境内企业向该境外企业支付派遣人员的工资、薪金,以及管理费等费用,在此情形下,非居民企业是否构成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难以把握,由于此类外派模式较普遍存在于外国企业在中国投资的企业中,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文件对此仅有原则性的规定.部分税务机关会怀疑派遣安排其实是为了掩饰境外派遣企业向中国境内接受企业提供的服务.  相似文献   

16.
正一、跨国集团"中外中"投资结构概述中国境内集团企业纷纷走出国门,通过在境外注册或收购、换股等形式新设、收购注册中资公司,搭建国际融资平台。境外注册中资公司通过现金和换股的方式取得境内集团企业所属的境内子公司的股权,从而将境内企业的原股东从直接控股变为通过境外注册中资公司间接控股境内企业,形成境外注册中资公司控股境内企业(以下简  相似文献   

17.
一、边境地区境外投资的特点现阶段,我国境外投资可分为国家战略项目、大中型企业和边境投资三个层次。国家战略性境外投资项目须经国务院批准,并可享受相应政策优惠。大中型企业境外投资是基于国际战略的考虑,目标是在全球范围内经营产品或提供服务。由于境内投资主体所处区域  相似文献   

18.
为提高境内资本市场国际竞争力,中国开始考虑吸引境外企业到境内上市,但我国证券立法较为粗疏,对境外企业到境内上市与交易的信息披露问题末作出详细规定。对于证券跨境上市与交易的信息披露,欧盟和日本的立法允许以英文披露的信息来代替以本国语言编制的披露文件,减轻了境外企业的信息披露成本,增加了市场吸引力。我国将来对信息披露进行相关立法时可以借鉴欧盟和日本的立法经验。  相似文献   

19.
《涉外税务》2015,(2):14-17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成为吸引外国投资的热点之一。在投资和持有阶段,外国投资者出于各种需要,经常通过境外成立的中间控股公司投资中国公司(以下简称"境外中间控股公司")。在退出或重组阶段,外国投资者有时也会转让境外中间控股公司,从而间接地转让了中国境内公司股权(以下简称"境外间接股权转让")。通过境外中间控股公司对目标国投资是跨国集团常见做法;不过,也不能排除某些跨国集团并非出于合理商业目的,运用不具有实质的境外空壳公司投资并间接转让中国境内公司股权,从而  相似文献   

20.
季伟 《中国外汇》2014,(9):71-72
内保外贷是指由境内企业向境内商业银行提出申请,由该商业银行向境外金融机构开立融资洼保函,用于担保境外企业的授信。各方当事人如下:担保人指商业银行境内分行,被担保人是境外企业,受益人是指提供授信的境外金融机构,被担保人是担保申请企业。此模式一般适用于在境外设有窗口平台公司(“走出去”企业),且有正常对外支付需求或与境内有贸易收支往来的进出口企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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