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各地信息     
成都调整公积金缴交率和缴交基数为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加强公积金缴存和管理力度,成都市已全面调整住房公积金缴交率和缴交基数。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交率各为百分之六,有条件的单位经批准可提高到百分之八,缴交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相似文献   

2.
北京市自2002年7月1日起,对个人和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确定了缴存上限。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是根据上一年度北京市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分别乘以当年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确定,并且执行期为一个住房公积金的年度,即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每年公布一次。2002住房公  相似文献   

3.
国家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即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不得高于12%;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地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规定了公积金缴存既要“保底”,又要“限高”。  相似文献   

4.
政策法规     
北京:公积金缴存比例7月起统一调至12%日前,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正式下发《关于2008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经北京市政府批准,自2008年7月1日起,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统一调整为12%;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调整为2392元;原则上不允许突破缴存上限。  相似文献   

5.
正随着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普及与发展,广大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的维权意识日益增强,职工的主流诉求已由交不交住房公积金变为了交多少住房公积金。因此,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范围对处理住房公积金少缴、欠缴案件就显得尤为重要。一、当前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规定存在的缺陷及分析目前,全国各地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范围仍沿用《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统字〔1990〕第1号令,以下简称1号令)中对  相似文献   

6.
来华 《财会月刊》2008,(11):77-78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相似文献   

7.
《住房保障》2006,(1):20-20
据《汕头日报》2月23日报道:从市房管局获悉,经省政府同意,汕头市即日起调整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新规定的缴存比例实行自由浮动,幅度在5%至20%之间。同时,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倍。  相似文献   

8.
为适应当前经济发展新需要,接轨共享网络平台。日前,新昌开办住房公积金网络业务,这是在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网络平台基础上,为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提供网上综合资讯及业务处理服务开展的网络信息平台。具体内容主要是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开户、职工状态修改、基数与缴存比例调整以及相关信息查询等业务。  相似文献   

9.
施钧 《上海房地》2009,(11):37-39
一、“马太效应”在住房公积金政策中的体现(一)体现在住房公积金缴存中的马太效应 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方面最吸引眼球的新闻,可能就是山东网通和济南水箱厂人均月缴存额相差580倍的例子。中国网通山东省分公司月均工资基数2.13万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5%,月人均缴存6389元;而济南水箱厂月均工资基数141.2元,  相似文献   

10.
住房公积金的缴款来源分为职工个人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一般由单位在职工的应发工资中代扣代缴,对于企业来说不存在列支问题,因此住房公积金的列支是指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列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规定》[财会(2001)5号]对企业住房公积金的会计核算作了明确规定,但上述文件对企业住房公积金列支的规定并不一致。财会[2001]5号第7条规定,“企业按规定应交纳的住房公积金,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其他应交款’科目”,将企业缴纳的住房…  相似文献   

11.
1查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正确性。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的正确性。一是要注意效益好的垄断企业,是否存在超缴行为,以缴交住房公积金名义,实为变相乱发各种福利补贴,同时漏交个人所得税;二是要注意个别单位有无全额缴存行为,就是应由个人缴纳部分也由单位负责缴纳;三是要注意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覆盖面,有无存在因企事业单位资金困难,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或存在缴存比例偏低现象。  相似文献   

12.
三农点滴     
政策●进城务工人员可申请住房公积金日前,建设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出台《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首次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单位和职工可缴存住房公积金;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购买自住房时,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国家帮助化肥生产企业降低成本为缓解原材料价格上涨和煤电油运紧张带来的国内化肥价格持续上涨的压力,经国务院同意,发改委决…  相似文献   

13.
《天津财会》2008,(4):37
各地方税务局: 根据《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津财税政[2006]11号)、《关于公布2007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劳社局发[2008]40号)、《关于调整2008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通知》(津公积金委[2008]6号)有关规定,现将调整我市2008年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4.
一、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的含义和政策依据 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源于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强制性。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规强制实行的,单位和职工个人都必须按时足额缴存,单位不能以提供了其它住房福利或补贴来替代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义务。单位不设立住房公积金帐户、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都属于违法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可责令其限期开户、缴存,直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相似文献   

15.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发布通知,自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北京市公积金基本缴存比例为12%,公积金缴存额上限为2392元。根据公积金管理中心去年4月发布的通知内容,2007住房公积金年度基本缴存比例为  相似文献   

16.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单位为职工缴存和职工个人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它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与职工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职工享受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带来的好处。但今年以来,作为住房改革标志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受到社会各界质疑,其主要问题一是住房公积金沉淀资金过多,利用率不高;二是近来住房公积金违法违纪的大案要案频发,公积金犯罪案件直线上升。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问题成为职工关注的焦点。一、风险陡增值得深思据建设部统计:截至2004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为7400亿元,缴存余额为4893.…  相似文献   

17.
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的审计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是取得应归集的单位、人数、金额。应归集`单位、人数可以从当地的统计部门获取;应归集金额的计算公式是:应归集人数×当地的月平均工资×职工的月缴存率×2(应扣除下岗职工人数)。另一方面,是已归集的单位、人数、金额。其中,重点是已归集金额。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明细账,审查已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职工人数、职工工资基数、缴存比例是否准确、合规,是否将收取的住房公积金按月及时解缴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有无滞留、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缴存单位因效益不好等…  相似文献   

18.
媒中评     
我的公积金何时才能我作主 住房公积金由个人与单位共同缴存,个人支出自不待言,单位支付部分其实也是职工应得的福利,属于个人收入,因此缴存者对公积金应该拥有更多的话语权。公积金那点钱,买房没指望——不是同一数量级(加上公积金贷款难,  相似文献   

19.
严控公积金缴存比例被纳入下一步央企高管薪酬改革范畴。将对央企高管实施严格的公积金管控,规定央企负责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企业负责人工作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相似文献   

20.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单位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都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因此,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关系到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合法权益的维护、关系到城镇住房建设和居民居住水平的提高.最近,我市、县(区)审计局分别对本市12个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清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在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中,普遍存在不少问题,应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