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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81 毫秒
1.
职务侵占罪客观方面的认定在理论界和实务界争论较大,准确理解其含义有利于法律的正确实施。文章拟对职务侵占罪在客观方面的特征进行分析。首先,对职务侵占罪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实质进行了分析,并指出其与贪污罪的“职务上的便利”的区别。其次,对于职务侵占罪的“非法占为己有”的理解和其表现形式进行了论述。最后对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数额认定方面进行了分析研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观点,以期能更准确理解和适用相关法律。  相似文献   

2.
<正>一、城市拆迁过程中的职务犯罪之类型1.贪污贿赂型犯罪贪污贿赂型犯罪是职务犯罪的主要类型,在城市拆迁过程中也不例外,表现为拆迁中的公职人员利用公权力进行权力寻租或直接占有公共资金。在司法实践中,有的地方拆迁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虚报拆迁面积,与被拆迁户相互勾连,更有甚者直接伪造拆迁安置补偿协议骗取国家补偿资金,直接占为己有。有的开发商为了获得拆迁用地,向拆迁工  相似文献   

3.
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同属于侵犯财产类犯罪,二者都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犯本单位的财物,不同的是挪用资金罪是非法取得本单位资金的使用权,其行为方式表现为挪用,即并不企图永久非法占有,而是准备用后归还;而职务侵占罪侵犯的是本单位财物的所有权,且行为方式是侵占,即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那么犯罪嫌疑人蒲某的行为该认定为挪用资金罪还是职务侵占罪,笔者认为应遵照主客观相结合原则来分析。  相似文献   

4.
一、贿赂犯罪的概念 贿赂犯罪分为受贿犯罪和行贿犯罪两种,我国刑法对受贿罪定义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这是一般意义上的定义.  相似文献   

5.
这是发生在江西省有史以来涉及金额最多、争议最大的第一例以侵占罪名提起公诉的特大刑事案件,从案发到审结,格外引人注目。轰动红都的“一号新闻”1996年9月6日,江西瑞金市爆出一条特大新闻:一位在全市具有一定影响的“女老板”─—原红都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胡小红,因涉嫌侵占公司财物被检察机关收审。经过检察机关三个多月认真负责的侦查,案件基本事实已被查清,10月23日,胡小红被检察机关逮捕,12月17日被依法起诉。起诉书指控:胡小红在任瑞金市红都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虚开、伪造发票等手段…  相似文献   

6.
本文所谓的"职务犯罪"是对与职务有关的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行为的概称.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中依照法律、法规、组织章程等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滥用职权,或者不正确履行职权等违背职责要求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职务犯罪造成国资的流失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犯罪,其实质是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另一种是因为行为人在职务活动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务而导致的犯罪.  相似文献   

7.
任荣东  许国锋 《魅力中国》2014,(25):284-284
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法律实践中如何界定犯罪主体成了罪与非罪的关键,本文从法理学的角度结合实践论述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和其他关系密切人的认定。  相似文献   

8.
受贿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贿赂或者收取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不正当行为.  相似文献   

9.
1997修订的刑法第388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此条在刑法理论界一般称为“斡旋受贿”或者“间接受贿”。我国斡旋受贿犯罪的立法,最早来源于两高关于执行《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若干问题的解答,1997年修订刑法时,对解答内容予以吸收,并在修订后刑法第388条专门规定了斡旋受贿犯罪,  相似文献   

10.
非法占有目的是大多经济型、财产型犯罪成立的必要要素。它是一种特定的犯罪目的,大多经济型、财产型犯罪都以非法占有目的为心理态度。对非法占有目的的理解以及认定上,学界存在较多的分歧,这使得非法占有目的更具有讨论和研究意义。文章意在通过比较法的相关角度,在明确非法占有目的之内涵的同时,研究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以便发挥其在司法实践中的指导作用,厘清经济型、财产型犯罪与一般违法行为之界限。  相似文献   

11.
朱晓征 《魅力中国》2010,(32):124-124
要求一般赃物犯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对物品赃物性质须是“明知”,是古今中外的立法通例。根据我国刑法第312条的规定。该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人主观上不知是犯罪所得或其收益,即使客观上实施了上述行为,也不能成立该罪。这是我国刑法界的通说,对此没有争议。对于“明知”的理解和认定,存在不同的观点。本文笔者对“明知”的内容加以全面论述论述。  相似文献   

12.
《刑法修正案九》从预防再犯罪的角度增加了从业禁止条款,以遏制利用职业便利,或者违背职业要求特定义务而实施的犯罪,使社会免受利用职业犯罪遭受的侵害.从业禁止作为《刑法修正案九》亮点所在,在司法实践中如何适用,其适用原则、适用范围、适用对象、适用条件以及与之相关的司法问题都还未出台,亟需厘清.本文立足于司法实践角度,剖析从业禁止在司法实践中适用规则,以期厘清从业禁止,促进司法适用.  相似文献   

13.
闫畅  张正菊 《魅力中国》2014,(27):288-288
信用卡作为新型现代化支付工具之一,因其便利、自助、经济的优势,已逐渐被公众接受并广泛使用。近年来,信用卡产业发展飞速,与此同时利用信用卡进行犯罪的行为也日益增多,立法和司法对信用卡诈骗罪的相关规定不够成熟,但是对某些特殊情况下该罪的认定还有很多争议。本文通过介绍目前信用卡在我国的使用情况与存在的问题,进而列出几种实务中认定难题的情形,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并在最后作一个简单的结语,希望能为解决信用卡犯罪认定的难题,尽自己的一点薄力。  相似文献   

14.
抢劫罪的认定问题长期以来在司法实践中一直存在着不同的争议和观点,尤其是关于抢劫罪的犯罪对象问题、抢劫罪的实施手段的认定问题以及转化型抢劫罪的认定问题,更是法学理论和法学实践关注的难点和焦点。显然,明确界定抢劫罪的犯罪对象、掌握抢劫罪所采用的犯罪手段以及清楚了特殊的转化型抢劫罪的特点及构成,对司法实践的意义是重大的。  相似文献   

15.
一周人物     
刘允洲 落马拉下副部长 国土资源报原社长刘允洲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接受对方给予的各种“好处”。10月26日。他因涉嫌受贿230余万元人民币在北京受审。  相似文献   

16.
李西平 《魅力中国》2010,(32):119-119
近年来,我国查处的领导干部受贿犯罪中。领导干部身边的如配偶、子女和情人等参与犯罪的现象屡有发生。以往的司法实践中,针对此种现象,基于缺少对上述“身边人”进行专门规制的法律条文,司法工作人员往往引用刑法总则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并结合刑法分则受贿罪的规定以受贿罪的共犯加以惩治。弊端在于,由于受贿罪属于身份犯罪,依照共同犯罪法理,无身份者需加工于有身份者,方才构成身份犯罪。换言之,若有身份者并非身份犯罪的正犯,无身份者断无构成身份犯罪之余地。现实中,有时领导干部的“身边人”利用领导的权威收受贿赂,但领导本人并不知情。此种情形,不能适用共同犯罪之规定,形成了惩  相似文献   

17.
一周人物     
《中国经济快讯》2011,(42):12-12
刘允洲 落马拉下副部长 国土资源报原社长刘允洲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接受对方给予的各种“好处”。10月26日。他因涉嫌受贿230余万元人民币在北京受审。  相似文献   

18.
张淑梅 《中国经贸》2009,(10):23-25
合理的资本结构对任何一个上市公司来说都是重要的,这不仅因为资本结构对企业的财务风险、经营业绩有重大影响,更重要的是资本结构同时影响着企业的治理结构。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因为历史原因,导致资本结构不合理,进而制约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研究资本结构对管理者利益侵占行为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这表明负债融资不能抑制管理者的利益侵占行为,资本结构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是非线性的,存在“倒U型”的相关关系,这一结果支持动态权衡理论,证实了目标资本结构的存在.同时,管理者利益侵占会对公司业绩产生显著的负向影响。文中主要论述了资本结构、管理者利益侵占与公司业绩的研究。  相似文献   

19.
挪用公款犯罪中,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行为可分为三种不同的情况,这使得多次挪用公款犯罪的数额认定问题变得较为复杂。文章从公平、公正和罪刑均衡等刑法基本原则出发,对多次挪用公款犯罪数额的认定问题进行了探讨,为在司法实践中处理这一问题提出了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20.
职务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职务之便实施的犯罪,是广大群众最痛恨的腐败现象之一。其范围包括各种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滥用职权等作为的犯罪和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非作为的犯罪等。从司法实践看,职务犯罪得逞的主要条件,一是犯罪主体有犯罪动机,二是犯罪主体有权力资源。因此,预防职务犯罪重要的是要抓好国家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使之不想犯,同时监督制约好国家工作人员手中的职权,使之不能犯。因此,从宏观、中观到微观搞好职权配置、监督等就成为职务犯罪预防的关键。而要通过强化职权监督制约来有效预防职务犯罪,则应高度重视以下几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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