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房屋过户登记是否是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持房屋过户登记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生效要件观点的人认为:房屋买卖关系包括两种关系:债权关系和物权关系,房屋买卖合同是以不动产——房屋作为其标的物的诺成性一般要式合同,它使当事人之间产生了合同之债形成了债权关系,而产权转移登记属于物权法律关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是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行为,而非合同生效要件,房屋产权是否过户,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如果当事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后,未办理过户手续的,只说明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据此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持这种观点的人还有一个担心,认为如果把产权转移登记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那么“就意味着出卖人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之前有任意毁约的权利”。就会出现买卖合同如废纸,一女两嫁的问题,不利于保护买受人的合法权利。笔者认为房屋过户登记是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理由如下: 相似文献
2.
目前,面临房屋拆迁补偿款时,出卖人时常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为由主张拆迁补偿款。本文旨在从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损害赔偿范围、拆迁补偿款的性质及民法倡导的公平原则三个方面,讨论如何公平、公正的在出卖人和买受人之间分配拆迁补偿款。 相似文献
3.
开发商降价销售房屋是开发商的自主行为,房屋买卖合同一经签订即告成立和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本文认为除了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外,之前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购房者,无权以开发商降价销售房屋而主张解除买卖合同,退还已购房屋. 相似文献
4.
合同有效成立后可以情事变更原则解除合同,政府“限购令”出台后,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可否基于限购令要求解除合同,需要针对个案具体分析是否符合情事变更的适用条件,在实践操作中要从严把握。 相似文献
5.
6.
7.
8.
我国房地产市场处于发育阶段,市场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商品房交易行为不够规范,一些出卖人违法经营,如一房数卖、面积缩水、虚假广告等,严重扰乱了商品房销售的市场秩序,损害了相应买受人的合法利益,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大量增加。笔者从商品买卖合同纠纷实践中提炼素材,归纳焦点,切实提出有关商品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的若干问题,班门弄斧,以供探讨。 相似文献
10.
商品房预售合同若干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品房预售合同就其性质而言是买卖合同的一种,但不是一般的买卖合同,而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它也不同于一般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它虽然是预售合同,但不同预约,而是本约,预售合同以登记为生效要件,这种登记不同志产权登记,房屋预购人取得的权利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仍然是一债权。 相似文献
11.
房地产业的迅猛发展所引起的房价过快增长,熏染了诸多的房地产商和卖房者的利欲,房地产业不可避免出现了“一房二卖”的现象,这是房地产业法律不健全的一种突出表现,不法房屋出卖商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在房屋买卖前债权达成与实际登记之间的时间延差来实现房屋的二次买卖,严重损害了市场秩序。因此,规范出卖商的行为变得非常重要,本文着眼于“一房二卖”现象,并对该现象所引起的法律思考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尽力规正房地产秩序。 相似文献
12.
13.
房地产行业发展过程中离不开房地产评估业,尤其是在进行房屋买卖、拍卖或抵押等活动中都离不开房地产评估。因为房地产评估业的专业技术评价很强,要求也很高。综合来看,这种评估与个人利益有关,集体利益也关系到经济活动的利益。但从房地产评估业目前的发展状况来看,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具体的改进措施在市场开发和行业内部结构的评估上还有待调整。只有综合的管理和调控才能促进房地产评估行业的发展,促进社会的进步。 相似文献
14.
有这样一则事例:在房价见涨之际,甲明知自己的房屋已经出售给丙,为谋求更高的卖价,甲仍与正急需购房的乙就房屋买卖进行磋商,并许诺与乙订立合同. 相似文献
15.
一、基本案情单某系新疆某县城镇居民,5年前,从某乡某村村民李某处购得一幢位于该村的老宅基地房屋(带院)。房款付清、房屋交付并经装修后,单某就从山东老家将其父母接来并人住该房屋,一直至今。2014年6月,单某突然接到李某通过邮局寄来的一封EMS快递件,这份快递件打破了单某及其父母平静安宁的生活。原来李某欲起诉单某,要求确认双方当初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并要求单某将该房屋院落还给李某。单某对此不能接受,无法容忍李某的反悔与忘义,故来到法律援助中心咨询。 相似文献
16.
2014版《广州市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已正式启用.为了帮助广大消费者、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更好地理解和使用该示范合同,保护房屋交易当事人、经纪机构的合法权益和规避经纪纠纷,文章对该新版合同的法律关系、功能和特点作了全面解读、分析,并提出其进一步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17.
18.
在产权酒店经营中建立规范的法律关系和保障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产权酒店的销售到酒店的经营和管理,主要存在三个层次的法律关系: 第一,开发商与投资人(购房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关系。双方通过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设定这种关系。在这种关系下,酒店产权实现了分割和转移。产权酒店不论是以公寓还是酒店的形式出现,都属于商品房(即 相似文献
19.
20.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性质在理论上没有定论,立法上没有明确的加以规定,司法实践中因对其性质的不同理解导致处理结果不一。因此,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买卖合同的一种,是一种特殊的房屋买卖合同,与一般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不同。它虽然是预售合同,但不是预约而是本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