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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若干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品房预售合同就其性质而言是买卖合同的一种,但不是一般的买卖合同,而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它也不同于一般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它虽然是预售合同,但不同预约,而是本约,预售合同以登记为生效要件,这种登记不同志产权登记,房屋预购人取得的权利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仍然是一债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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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表现形式(一)认购书纠纷认购书是指购房者在买房之前,由于开发商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购房者不能缴纳全部购房款等原因,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用于约束购房者和开发商的一种商品房买卖合同。实践中,认购书的名称有认购书、协议书、房号保留协议书,订购房屋协议书等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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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登记是一种具有物权特点的债权登记,登记与否不应影响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法律效力。商品房预售登记的法律效力不同于商品房物权变动登记的法律效力,如果预售登记与物权登记发生效力冲突,应优先确认物权登记的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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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是我国房地产市场销售中一种主要模式,国家为加强对商品房预售市场的规范,设立了我国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制度。本文从我国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的法律基础、内涵谈起,分析了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的法律性质和效力,并探讨了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的不足与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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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内房地产市场发展迅速,但在交易过程中,各种不规范行为和欺诈行为凸显,严重侵害购房者的利益.为此,本刊特整理出商品房买卖相关案例五则,供广大读者参考.
案例1没有预售许可证,预售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房产商)与李某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将其尚在建设中的一处商品房以38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李某,李某于合同签订时先付20万元,余款在三楼封顶安装门窗后人住时付清.合同签订后,李某依约交付了第一期购房款,三楼封顶后该房屋价格大涨,房产商欲解除合同,李某不同意,遂发生争议.房产商起诉到法院,以自己没有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由,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经审理查明,在诉讼期间,房产商仍然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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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不论是商品房现售还是预售,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即开发商方面主要的合同义务是交付商品房,合同相对人买受人享有商品房交付请求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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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通的商品房预售广告,我国立法以及主流学说认为是要约邀请,而对于达到一定条件的商品房预售广告,我国立法将其认定为要约。基于对传统的要约的理论的理解与把握,本文认为这类可能进入交易合同的商品房预售广告,既非要约又非要约邀请,而是一种先契约的承诺,形式上应当向不特定的受众发出,内容上应当具体明确,并且对合同的最终订立有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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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房地产的迅猛发展,商品房预售成为绝大多数房地产开发商融通资金的重要渠道,在商品房预售登记到产权登记的这段时间里,预售商品房的转让也成为房地产市场的一种常见的交易方式。但是由于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政策和法律机制还不是很健全,预售商品房的转让也从开始的有条件允许到后来的完全禁止。针对于此,本文就从法律的角度对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做了系统而全面的分析,对国家目前的这种政策的可行性和合理性提出了质疑,并做了相关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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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合运 《四川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2):8-12
汶川地震中被毁损的预售商品房面临着国家的救助、合同的变更、责任的承担等法律问题。在地震中预售商品房毁损的责任承担应当根据相关责任人的过错合理归责。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有效性界定、解除及其后果,要依据重建政策依法处置。此外,要健全国家救助制度,完善地震保险等风险转移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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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广告领域虚假行为遍地开花,欺诈横生,主要源于预售商品房带有经验品的特点,预售广告的法律性质为要约邀请,且现有法律规制存在不足。今后,我们可赋予预售广告以明示的质量担保效力,或将那些没有被格式合同文本明文否定的要约邀请视为要约,进一步完善开发商预售广告失真的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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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履行期限长,其间发生情势重大变化的可能性较普遍合同大,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有助于化解房地产市场不正常风险,矫正合同双方利益的非自愿失衡,保障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但情势变更原则有其严格的适用条件,需要结合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特点对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详加探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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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营销(创富信息版)》1999,(5)
<正> 编辑同志:我公司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预售合同,购房价款为30万元,且该合同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鉴证。三年多过去,房地产公司仍未能交付商品房。后经了解,该房地产公司未取得商品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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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永为 《商业经济(哈尔滨)》2009,(17):119-121
商品房预售作为一种融资渠道,在房地产开发中被广泛采用。但由于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不力,产生了很多问题,严重扰乱了房地产二级市场的秩序,成为困扰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问题之一。加强我国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统一监管模式,应确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主体标准,统一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模式的具体设想,完善商品房交易资金监管法律制度,保障购房者利益,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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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是房地产开发商目前采用的主要销售方式,这种销售方式由于其标的物在合同签订时尚在建设中,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都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本文针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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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用证与买卖合同的独立性讨论信用证与买卖合同之间的关系,不可不谈信用证独立原则。众所周知,信用证虽然是根据买卖合同开立,但信用证一经开立,就成为独立于买卖合同以外的约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三条明确规定:"信用证按其性质与凭以开立信用证的销售合同或者其他合同,均属不同业务。即使信用证中援引这些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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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是房地产开发商目前采用的主要销售方式,这种销售方式由于其标的物在合同签订时尚在建设中,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都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本文针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