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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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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雅妮 《金卡工程》2010,14(9):184-184
最后贷款人制度是建立一国金融安全网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我国央行监管职能分离、金融监管机制尚未健全的背景下,研究如何完善我国的最后贷款人机制对我国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具有重大意义。本文分析了我国目前最后贷款人制度的现状及不足,从而提出了完善我国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制度的对策意见。  相似文献   

2.
近十年来,亚州金融危机、南美金融风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接踵而来,历史证明央行的最后贷款人制度对一国的金融稳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如何有效地完善我国最后贷款人制度,最大限度地在遏止系统性风险和减少道德风险之间达成平衡,努力实现最后贷款人救助机制稳定市场、降低救助成本的目的,值得人们对这一制度进行务实性的检讨和反思。  相似文献   

3.
中央银行在危机救助中应该扮演怎样的角色,各国并无统一定论.本文通过深入研究美英央行在金融危机中对受困金融机构采取的救助手段及其履职效果,论证了央行在危机救助中发挥投资功能对平衡金融稳定职责和价格稳定职责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中央银行最终贷款人职能的必然延伸,可以有效填补央行与财政部门在金融稳定职责方面的模糊地带.  相似文献   

4.
本文从分析金融危机对美国最后贷款人法律制度影响入手,全面论述了美联储在金融危机中行使最后贷款人职能的基本做法,深入分析了我国最后贷款人法律制度的现状与缺失,对完善我国最后贷款人法律制度从科学界定最后贷款人的法律地位、逐步完善最后贷款人的法律法规、积极实施"模糊"与"透明"相结合的救助规则、注重加强中央银行与监管机构的合作与协调、建立健全被援金融机构的破产机制、切实强化最后贷款人的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5.
从最后贷款人角度再析央行与银监会的监管合作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信息不对称是导致银行危机的主要原因,也正是由于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存在,使中央银行有必要作为最后贷款人在危机中提供流动性支持。从中央银行制度的历史变迁来看,银行监管是央行作为最后贷款人,在不对称信息的情况下,为维护自身资产的安全而延伸出来的一项重要职能。央行作为最后贷款人在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职能之间,存在着“内部角色冲突”问题,解决这一问题是银监会分设的重要初衷,但分设后却又无法回避“内部角色冲突外部化”的难题。本文从信息不对称和内部角色冲突外部化的角度出发,指出完善央行与银监会的监管合作机制是我国现阶段改进最后贷款人制度的重要方面。  相似文献   

6.
针对当前国内外央行再贷款和最后贷款人制度在经济金融运行中的作用日渐显现、但也备受议论的现实。本文在对我国央行再贷款制度进行回顾、总结和分析的基础上,分析当前央行再贷款制度及其功能的定位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提出完善和拓展再贷款制度及其功能的政策建议,以充分发挥好最后贷款人职能的金融稳定作用。  相似文献   

7.
T WD J 《南方金融》2004,(10):10-12
作为一国货币当局,中央银行有责任也有能力充当最后贷款人向暂时陷入流动性困难的问题金融机构提供紧急支持。实际上,绝大多数国家的中央银行都曾履行过该职能,通过紧急救助来稳定金融秩序、稳定金融市场。我国银行业问题多、风险大、整体资产质量差,这在理论和实务部门早已是共识。为化解日益显现的金融风险,防止出现系统性金融危机,自亚洲金融风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曾多次对问题机构履行最后贷款人职能。如1998年海南发展银行关闭案,央行向其提供了36亿元的紧急贷款支持;又如1999年央行及时实施380亿元的中央专项贷款,成功化解了广东地方性金融机构危机;在解决农村基金会、城乡信用社,以及信托投资公司和证券公司危机问题时,央行动用的资金更是数额惊人。在此背景下,为了使大家对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制度有比较清楚的认识,最近本刊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王自力博士。  相似文献   

8.
我国银行危机救助法律制度的缺陷及其改进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银行危机救助法律制度是有效化解银行危机的一个重要保障机制,是金融安全法制的有机组成部分.本文分析了我国银行危机救助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在借鉴国外相关立法与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改进我国银行危机救助法律制度的措施,即改革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制度、完善对危机银行的接管制度和尽快建立明确的存款保险制度.  相似文献   

9.
李斌 《海南金融》2007,(3):26-29
从最后贷款人制度的产生和发展的进程可见,中央银行履行最后贷款人职责有其产生的必然性.作为金融宏观调控的工具之一,最后贷款人制度对防范一个国家金融危机的发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带来了道德风险.本文从如何更好地发挥最后贷款人制度的角度出发,着重论述了最后贷款人制度的要素条件、实行建设性模棱两可原则,并就如何建立完善市场退出机制,以保障最后贷款人制度的健康实施提出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0.
维护金融稳定是中国人民银行的重要职责。为了维护中央银行债权和资产安全,有效地发挥央行最后贷款人的职能,中国人民银行将发放的用于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的再贷款划分为金融稳定再贷款。按照现行再贷款分类,主要包括:地方政府向中央银行借款;用于救助高风险金融机构的紧急贷款;用于退市金融机构个人债务和境外债务兑付等其他风险处之类再贷款;用于兑付人民银行自办金融机构个人债务的再贷款;“再贷款考核月报表”中列入“其他再贷款”项下的各类再贷款。金融稳定再贷款作为中央银行的主要资产业务,是中央银行对高风险金融机构和地方政府提供资金融资和救助的主要方式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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