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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王爱玲 《中国拍卖》2014,(11):44-46
船舶扣押与拍卖作为海事司法实践中惯常采用的海事请求保全方式.在维护海事请求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海事经济秩序的稳定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社会效用。然而.中国现行的船舶扣押与拍卖制度规定的不尽合理.难以很好地满足当前船舶扣押与拍卖实践的发展要求。其中一则关于船舶拍卖的特殊案例也让作者产生了对”死扣押”存在弊端、”活扣押”操作混乱及法院拍卖船舶所有权登记面临窘境等问题的思考。  相似文献   

2.
船舶拍卖是海事法院对依法实施扣押的船舶,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将船舶卖给最高出价人,用以保证将来做出的生效判决或仲裁裁决得以执行的保全措施。本文重点讲述了船舶拍卖中为什么要确定保留价,由谁确定,如何确定等一系列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舒霖 《中国拍卖》2014,(3):34-35
法院委托拍卖房地产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委托拍卖公司对相关房产进行强制拍卖。这些房产一般都来源于法院查封、扣押的财产。法院会委托独立的专业评估机构对该房产的价值做出评估,确定拍卖底价后.法院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拍卖。  相似文献   

4.
原告金先生、H公司与被告S公司因船舶建造尾款支付问题发生纠纷.诉讼至宁波海事法院.法院于2010年6月12日受理.并先后三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随着船舶修理费用拖欠纠纷的增多,一些船厂出于预防的考虑,对经过修理而未支付修理费的船舶采取了留置措施,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在实际运用中也遇到了不少问题,诸如在修船舶留置权的行使是否应事先在合同中约定,被扣押的在修船舶是否可以行使留置权,对未结清而再次进厂委修的船舶是否可以行使留置权,在修船舶留置权的行使是否需要向海事法院申请确认,以及对所留置的在修船舶是否可以自行变卖受偿等,都程度不同地困扰着船东、船厂、其他债权人和负责此类案件审理的海事法院.  相似文献   

6.
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规定海事法院受案范围时将“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划归海事法院管辖.但在此后十余年的海事司法实践中.与船舶融资租赁相关的纠纷并不多她。近两年.天津海事法院先后受理了与船舶融资租赁相关的多起案件。每起案件都体现出以船舶为租赁物的融资租赁合同的突出特点.也在审理中发现了一些争议和难点。  相似文献   

7.
一、案情简介 原告:英国JP摩根大通银行(JPMorgan Chase Bank) 被告:海流航运公司(Seastream ShjppingInc.) 2002年7月,JP摩根大通银行(原告)向广州海事法院提交申请,请求法院判令海流航运公司(被告)偿付所欠的贷款、透支款、利息及费用共计7045208.64美元,并承担扣船申请费、债权登记费及本案诉讼费,确认原告基于上述债权对"航海者"号享有船舶抵押权,有权从船舶拍卖款项中优先受偿.  相似文献   

8.
黄建平 《中国拍卖》2013,(10):41-41
强制拍卖制度,是指国家机关依照法律的规定,对扣押、查封的被执行的动产与不动产通过公开竞争的形式,转让给出价最高的竞买人,以卖得钱款清偿给债权人的一项拍卖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9.
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实施后,广东省司法拍卖工作更加规范。该省各地人民法院都能按照规定程序选择拍卖机构;对强制执行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也都能按规定程序委托拍卖,进行变价处理;并对拍卖机构强制拍卖的操  相似文献   

10.
随着环保问题成为国际社会的关注焦点.国际海事法规近年来不断升级.对船舶及航运环保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在这一背景之下,海事界对“绿色”的要求已涵盖了船企建设、船舶设计、船舶建造、船用设备研制、船舶航行及在港、船舶拆解等各个领域.从而给船舶工业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相似文献   

11.
邱宝昌 《中国拍卖》2012,(10):31-31
《民事诉讼法》第223条: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人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规定交有关单位拍卖或者变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相似文献   

12.
《商界领袖》2004,(9):23-23
2004年6月,第四届大连国际海事展传出信息,由于世界航运业需求大增,本届海事展的主办单位之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今年也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兴旺景象,新承接备类船舶建造订单总吨位800多万吨,手持合同订单超过1000万吨,其中大连地区的两大船厂的合同总量占80%以上,并承接了目前国内造船界能够建造的所有类型的高科技含量的新型船舶。  相似文献   

13.
尹娟 《理财周刊》2005,(5):18-19
一条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触动了原本就处于“敏感期”的房贷市场的神经。从今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明确指出“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抵债”。  相似文献   

14.
在我国,强制拍卖是法律规定的一项重要执行措施。在强制执行程序中,人民法院通过委托拍卖机构强制拍卖被执行财产,并以拍卖价款清偿被执行人的债务,实现申请执行人依生效法律文书所享有的合法权益。接受人民法院的委托,拍卖被执行财产,也已经成为我国拍卖机构的重要业务之一。在近几年我国拍卖企业的成交额中,接受法院委托的比例占到20%以上。近期,我  相似文献   

15.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各地采取的防控措施使法院司法拍卖工作受到较大影响,多地高院都下发通知对疫情期间司法拍卖工作进行指导,如北京高院专门下发《关于作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财产处置工作的通知》,指导全市各级法院在疫情期间的财产处置工作。其中第2条规定:买受人因疫情无法及时办理银行贷款导致不能按期缴纳尾款的,可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适当延长缴纳期限。司法拍卖尾款交付关系整个财产处置活动是否成功,关系执行当事人、买受人利益。  相似文献   

16.
A公司诉B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法院于2005年审理后判令B公司向A公司支付欠款。案件申请执行后,A公司向法院申请对保全房屋进行评估拍卖,第一次评估总价值为1283.8万元,后经三次拍卖仍然流拍。案件拖至如今,  相似文献   

17.
一、如何对待法院对抵押物的查封一是首先要协助抵押权人向查封该抵押物的法院提出书面执行异议,阐明该财产已经办理抵押登记,要求法院按照《担保法》的规定,撤销其执行裁定,或在处理、拍卖该财产时优先考虑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二是当法院不采纳执行异议,继续我行我素,并强制转移该财产时,应协助抵押权人到当地法院起诉,采取保全措施,或向上一级法院反映,要求停止执行。三是登记中应注意掌握三点,1.当发现债务人在有多个债权人的情况下,将其全部财产抵押给一个债权人时,应立即制止,不予办理登记,因为这种抵押登记使债务…  相似文献   

18.
陕高 《中国拍卖》2008,(2):50-51
拍卖公司接受委托拍卖经法院执行抵债的不动产,委托人在委托前未办理不动产物权变动登记,造成拍卖成交后委托人不能交付拍卖标的,法院判决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反咬拍卖公司,要求确认委托拍卖合同无效,由拍卖公司来承担责任……  相似文献   

19.
春杰 《中国拍卖》2023,(1):62-63
<正>司法拍卖是强制执行程序中变价处置查封财产的核心环节,涉及财产处置与多方利益。编者汇总整理司法拍卖相关执行裁决要点,本期司法拍卖典型案例执行裁决要点20则,供拍卖实务参考。1、撤销网络司法拍卖必须符合法定条件。被执行人以执行法院未向其送达评估报告书及拍卖公告、未在专业报刊上刊登拍卖公告、未通知其参与选择确定拍卖机构为由请求撤销拍卖但证据证明损害其利益的,不符合撤销网络司法拍卖的法定条件,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019)粤执监95号  相似文献   

20.
我国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各产业的支撑,其中船舶工业是较为重要的支撑。伴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动能的日益提升,船舶制造产业的流程、理念也发生了很多变化,一些先进设备开始投入使用,一些前沿工艺开始引进,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船舶建造业的智能化发展。本文主要分析我国船舶建造工艺发展现状、船舶建造工艺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趋势、船舶建造工艺改进提升的有效对策等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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