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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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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非市场经济"及随之而来的替代国方法给中国应对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带来重大困难。WTO的多边贸易协定并未界定"市场经济"和"非市场经济",只是规定了使用替代国方法的前提,而中国的入世特别承诺又放宽了替代国方法的适用。在WTO框架外,自贸协定不失为一种突围之法,在中国已经签订的自贸协定中,也不乏排除适用替代国方法、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实例。在未来的自贸协定谈判中,包括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协议签订中,可以通过规则设置排除替代国方法的使用进而促进对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正式承认。  相似文献   

2.
冯军 《国际商务研究》2016,30(6):84-88, 94
《中国加入议定书》第15条涉及的是中国在反倾销和反补贴中的价格公平比较,被认为是关于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的条款。实际上,该条规定的是在何种情况下适用"替代国价格"以及在任何情况下"替代国方法"在中国"入世"15年后的适用必须停止。替代国价格适用与否和市场经济地位是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不同概念,不可混淆。《中国加入议定书》和WTO协定中对市场经济或非市场经济地位没有任何规定或标准,与"非市场经济地位"有关的仅仅是一些WTO成员方的国内法规定。  相似文献   

3.
"我们与全球最大的市场—美国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后,与中国签署自贸协定成了重要课题。"韩国主管经济工作的副总理权五奎表示。中韩自贸协定还处于研究阶段,但签订也许指日可待。自贸协定对中国产业、企业影响如  相似文献   

4.
澳大利亚虽于2005年承认了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但自2010年以来,仍然四次通过"特殊市场情况"的认定,持续采用替代国价格认定倾销幅度。中国同时也是2010年以来此种认定的唯一受害国。中国冶金产业占据澳大利亚市场的相当份额,是引发贸易救济的直接原因;而中国的"非市场经济"问题与澳大利亚反倾销调查机关广泛的行政裁量权,为贸易救济提供了可乘之机。中国的诉讼实践表明,此问题唯有通过国际法渠道寻求救济。一方面,澳大利亚对"特殊市场情况"的解释违反了WTO条约解释规则,因而可以通过诉讼澄清WTO条约间关系加以解决。另一方面,维护WTO法治环境的同时,中国还应通过WTO诉讼,寻求他国对中国特色经济体制合法性的认可。  相似文献   

5.
万丽 《北方经贸》2021,(3):38-41
按照《中国入世议定书》的规定,中国加入WTO15年期满后,即自2016年12月11日起,在对华反倾销调查中,世贸组织所有成员国停止使用"替代国"的做法。欧盟为了履行WTO义务,在2016年11月9日提出了修改反倾销和反补贴规则提案,该提案提出了以"市场严重扭曲"概念替代原立法中的"非市场经济地位"的反倾销新方法。2017年12月19日,欧盟公布了《反倾销基础条例》的一个修正案(第2017/2321号条例),删除了有关"非市场经济"国家的规定,确定了市场扭曲的概念,规定了反倾销的特殊计算方法。在存在严重扭曲的情况下,反倾销新规中计算正常价值的新方法使用未被扭曲的价格和成本来构造正常价值,而不使用出口国国内价格和成本,本质上是一种变相的"替代国"方法。本文借助辽宁紫光成功应诉欧盟热轧钢板桩反倾销案,深入探讨欧盟反倾销新方法,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促进中欧间经贸关系持续、健康地发展。  相似文献   

6.
"非市场经济地位"是中国入世遗留的最后关键性问题。国内普遍认为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将于2016年自动到期。随着日期的临近,针对该问题的争论日趋激烈,一些欧美学者认为"非市场经济地位"并非自动终止,如提出非市场经济待遇适用的"举证责任倒置论"。本文认为2016年后"非市场经济地位"的法律适用应由"特别法"转向"一般法",终止对中国的歧视性实践。尽管如此,国内仍有必要继续系统探究《加入协定书》第15条的合理解释,关注WTO对该问题最新的司法裁判;预判可能面临的争议,并从WTO立法和司法、跨国诉讼等层面探讨可能的应对路径。同时,任何真正的改革都应是市场取向的改革,中国应继续坚持市场化发展和改革的决心,使得争论不攻自破。  相似文献   

7.
目前已有97个WTO成员国先后承认了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但美国、欧盟、日本等中国重要的贸易伙伴并不在此列。受此影响,中国企业在出口方面屡屡遭受反倾销、反补贴、特保措施等指控,中国已连续l5年成为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连续4年成为遭受反补贴调查最多的国家。2010年5月,在刚刚结束的第二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中,美国再次宣称将"通过中美商贸联委会,以一种合作的方式迅速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再次扣人心弦。本文首先阐述了"非市场经济规则"及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的国际法渊源,然后分析了"非市场经济地位"的实质,以期探寻美欧等坚持不给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真正原因。  相似文献   

8.
反补贴中度量补贴利益的价格比较及其基准,尤其是与反倾销"替代国价格"类似的"外部基准"问题日益引起关注。本文通过美国、欧盟、加拿大和澳大利亚4国2004-2013年所有对华反补贴终裁案件800多项可诉补贴项目的统计和比较,旨在为全面掌握中国在反补贴中的待遇现状提供可靠数据支撑,基本结论是:(1)外部基准对华适用情形广泛,但国别之间存在显著差异;(2)外部基准对华适用频率显著高于内部基准。因此,尽管2016年后中国在反倾销中不再受制于替代国价格,在反补贴价格比较问题上,也非市场经济与"非市场经济"待遇质的差别,但由于反补贴针对要素市场和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外部基准的全面而频繁适用,对中国的影响或许将甚于替代国价格。  相似文献   

9.
印度反倾销法中的“非市场经济国家”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非市场经济国家"制度是印度反倾销法中的重要制度。印度反倾销法利用WTO《反倾销协定》的漏洞,将部分国家预设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并对相关国家的企业申请"市场经济地位"设置苛刻标准,充满随意性和不公平性。作为经济和政治上的竞争对手,中国被印度反倾销法认定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从而在中国产品对印度出口活动中设置起严重障碍。为应对印度反倾销法中的"非市场经济国家"制度,中国政府和中国企业必须采取有效对策。  相似文献   

10.
美国在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并采用替代国价格的方法进行反倾销调查的同时,对中国产品展开通常只适用于市场经济的反补贴调查,不仅违反了美国的法律和判例,而且也涉嫌重复计算。  相似文献   

11.
根据《中国加入议定书》的规定,中国在WTO体制内的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将于2016年12月终止。但对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毕业条款"的不同阐释会带来不同的效果,对WTO进口成员国内法的范围及其适用条款的正式解释在WTO法上未有明晰规定,而WTO对产品倾销与非市场经济之间关系给予的法律支持与DSB在相关案件中对中国非市场经济待遇的性质定位之间也存在冲突。诸如此类的不确定性因素,要求中国不能坐等由时间可能带来的乐观效果,而应未雨绸缪,以应对WTO相关成员针对非市场经济国家问题可能出现的更为复杂的情势。  相似文献   

12.
在中国"入世"过渡期即将届满之际,欧盟、美国政治外交领域不断地挑战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外国理论界提出"继续有效论"、"举证责任倒置论"和"客观事实不符论",国内也有学者或多或少赞同以上观点。本文试图针锋相对提出这样的观点:确认WTO早有非市场经济标准,美欧市场经济标准未经WTO的一般授权,不是国际法规则,中国加入WTO议定书从未确认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2016年以后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毋须任何缔约国承认。  相似文献   

13.
沈瑶  李雅源 《新商务》2003,(9):46-48
加入WTO后,15年内其他成员方在对方反倾销调查中仍可视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继续采用“替代国”办法。由于申诉方所采信的替代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成本或价格水平通常比我国高,中国企业很容易得到倾销或倾销幅度被人为夸大的裁决,导致失去出口市场。要摆脱这种不公平待遇,其前提是中国涉案企业必须获得“市场经济”地位。  相似文献   

14.
自由贸易区终将取代世界贸易组织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乔新生 《大经贸》2008,(5):34-34
中国与新西兰在今年4月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这是中国与发达国家签订的第一个自贸协定。笔者认为区域性合作组织和双边自贸协定终将取代世界贸易组织。早在几年  相似文献   

15.
周晔 《经贸世界》2004,(9):42-43
加入WTO后,15年内其他成员方在对华反倾销调查中仍可视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继续采用“替代国”办法。由于申诉方所采信的替代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成本或价格水平通常比我国高,中国企业很容易得到倾销或倾销幅度被人为夸大的裁决,从而失去出口市场。要摆脱这种不公平待遇,其前提是中国涉案企业必须获得“市场经济”地位。  相似文献   

16.
继今年3月澳大利亚贸易部长访华后,4月18~19日澳总理霍华德访华,宣布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和澳驻华大使唐茂思签订谅解备忘录,中澳自贸协定谈判正式开启。至此,中澳之间始于2003年10月的有关双边建立自由贸易区(以下称“自贸区”)的联合可行性研究正式结束,原定两年的可行性研究在约一年半的时间内提前完成。中澳双方一致同意,未来的自贸协定谈判必须涵盖所有领域,  相似文献   

17.
《国际商务财会》2013,(7):91-93
中瑞正式签订自贸协定 近日,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与瑞士联邦委员兼经济部长施耐德一阿曼在北京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自由贸易协定》。这是中国与欧洲大陆国家签署的首个自贸协定,也是近年来中国对外达成的水平最高、最为全面的自贸协定之一。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协定的零关税比例高。  相似文献   

18.
中国,一个非常具有潜力的经济大国,自中美双方签定WTO的协定后,允许美国以非市场经济国家看待中国,为期15年,可以说在那之后中国一直饱受“非市场经济”之苦。美国可以说是我国一个重要的合作伙伴,它作为我国最重要的出口市场,相对,我国的反倾销调查也主要来源于它。以当初与美国的协定来看,无论中国的经济以什么样的速度在增长,中国的综合国力在WTO扮演着如何重要的角色,中国都会一直被以“非市场经济”对待。所以,对于美国的反倾销的非市场经济问题进行研究非常必要。也对日后中国的发展具有很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19.
水山 《大经贸》2005,(6):63-65
4月18日,来北京访问的澳大利亚总理霍华德与中国总理温家宝举行会谈。在会谈后中国商务部部长薄熙来与澳大利亚驻华大使唐茂思正式签署了启动中澳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谅解备忘录, 由此开启了中澳两国经贸历史的新纪元。这意味着,澳大利亚在正式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同时,也极有可能成为首个与中国达成自贸协定的主要发达国家。  相似文献   

20.
继今年3月澳大利亚贸易部长访华后,4月18~19日澳总理霍华德访华,宣布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和澳驻华大使唐茂思签订谅解备忘录,中澳自贸协定谈判正式开启。至此,中澳之间始于2003年10月的有关双边建立自由贸易区(以下称"自贸区")的联合可行性研究正式结束,原定两年的可行性研究在约一年半的时间内提前完成。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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