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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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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政策     
《云南金融》2010,(9):17-17
中国人民银行2010年8月16日发布了《关于境外人民币清算行等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允许香港、澳门地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外参加银行和境外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试点。  相似文献   

2.
8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央行)发布通知,允许境外央行或货币当局、港澳人民币业务清算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外参加行等三类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在当前人民币自由化幅度仍然非常有限的情况下,此举象征着人民币向国际化道路上迈出了至关重要的一步,也将给予境外人民币存款工具的提供方(例如港资清算行)直接进入以本地货币结算的政府债券市场的机会,而不仅仅  相似文献   

3.
《中国货币市场》2010,(10):57-69
2010年第三季度,银行间市场创新频出、整体运行平稳。银行间外汇市场引入人民币兑林吉特交易,支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发展;人民银行发布通知允许境外人民币清算行等三类机构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拓宽人民币回流渠道;银行间市场贷款转让业务上线交易,丰富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管理资产的手段。第三季度,货币市场资金面复杂多变,短期货币市场利率波动明显,市场交易大幅增长;银行间国债指数继续上行,债券交易增长明显;外汇市场上人民币汇率连创新高,价格波动较大,市场交易趋于谨慎;利率和汇率衍生品市场整体保持较快发展。  相似文献   

4.
资讯     
《金融博览》2011,(13):16-17
人行发布通知 明确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问题 为进一步便利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企业开展业务.统一规范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推动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相似文献   

5.
2009年7月份,国务院批准上海、广东省四城市率先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2010年6月份,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6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由上海市和广东省的4个城市,扩大到北京、天津、内蒙古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试点业务范围包括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人民币结算。不再限制境外地域,企业可按市场原则选择使用人民币结算。  相似文献   

6.
《金融博览》2011,(5):1-1
继2010年8月海外人民币投资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之后.人行2011年初又发布了《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宣布正式启动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凡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内登记注册的非金融企业.若要去海外投资(包括通过设立、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设立或取得企业或项目全部或部分权益).可到银行办理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资金汇出。  相似文献   

7.
自从2009年7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以来,人民币在国际贸易结算中的0年6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委出台《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2011年1月13日,出台《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人民币跨境交易对象延伸到资本项目。2012年3月,六部委发布《关于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  相似文献   

8.
新政出台     
《中国金融家》2010,(7):10-11
央行等六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 近日,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扩大,将进一步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相似文献   

9.
继2010年8月海外人民币投资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之后,人行2011年初又发布了《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宣布正式启动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凡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内登记注册的非金融企业,若要去海外投资(包括通过设立、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设立或取得企业或项目全部或部分权益),可到银行办理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资金汇出。  相似文献   

10.
吴博 《银行家》2011,(3):68-69
试点以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发展迅速自2009年7月我国开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一年半以来,尤其是2010年6月22日央行等六部委发布《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来,跨境人民币业务逐渐步入快车道,业  相似文献   

11.
金融     
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开闸 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关于明确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目前处于个案试点阶段。目前人民币外商直接投资业务试点对国家限制类和重点调控类项目暂不受理。同时通知要求境外参加银行只可为内地企业作为收款或付款方的贸易项目办理人民币购售业务,  相似文献   

12.
目前,人民币对外负债业务仍处于起步阶段,已经开放的业务主要有:与跨境贸易相关的人民币对外负债业务、人民币对外担保业务、非金融企业和金融机构人民币外商直接投资业务、外商投资企业境外人民币借款业务、境内主体(金融机构、财政部、非金融企业)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业务以及境外人民币清算行等三类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和RQFII等证券投资项下的业务。  相似文献   

13.
数字     
《现代商业银行》2011,(11):11-11
4家境外机构获准进入银行间债市 近日,外汇交易中心透露,央行已于9月30日下发文件,允许中国工商银行(欧洲)有限公司、巴克莱银行有限公司香港分行、澳门永亨银行有限公司、三井住友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等4家境外机构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推广至全国后,央行再次扩容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队伍,以配合规模不断扩大的人民币结算项目。在此之前,央行还曾批准过多家境外机构进入银行间债市。  相似文献   

14.
动向     
《中国货币市场》2010,(7):75-75
人民银行等六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 6月22日,人民银行等六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此次试点扩大后.跨境贸易结算试点地区由上海市和广东省的4个城市扩大到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上海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试点业务范围包括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人民币结算。  相似文献   

15.
财经要闻     
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近日,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  相似文献   

16.
成为国际货币的一个重要条件是:货币持有者,无论困内还是国外,都要有必要的投资渠道。过去,人民币投资渠道主要是发展在香港的离岸市场。此次《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外人民币清算行等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开通了境外人民币投资境内市场的渠道。尽管还存在一些限制,如需经批准、进行额度管理、有市场准入限制,但基本能满足目前境外人民币持有机构的合理需求,为人民币国际化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相似文献   

17.
业界大事     
《中国金融家》2011,(2):18-19
人行开展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 人民银行于近日发布了《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的银行和企业可开展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明确:  相似文献   

18.
成为国际货币的一个重要条件是:货币持有者,无论困内还是国外,都要有必要的投资渠道。过去,人民币投资渠道主要是发展在香港的离岸市场。此次《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外人民币清算行等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开通了境外人民币投资境内市场的渠道。尽管还存在一些限制,如需经批准、进行额度管理、有市场准入限制,但基本能满足目前境外人民币持有机构的合理需求,为人民币国际化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相似文献   

19.
政策法规     
《中国货币市场》2011,(9):74-74
人民银行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地区的通知》 8月23日,人民银行、财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地区的通知》,明确河北、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南、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和宁夏省(自治区)的企业可以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吉林省、黑龙江省、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企业开展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境外地域范围,从毗邻国家扩展到境外所有国家和地区。至此,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内地域范围扩大至全国。  相似文献   

20.
资讯     
《金融电子化》2011,(2):91-93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人民银行于近日发布了《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的银行和企业可开展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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