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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三权分置”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城乡融合的进一步发展,农村宅基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是当前土地制度改革的关键。但宅基地使用权所具有的身份性使其流转受到极大的限制,致使宅基地被大量闲置和浪费,也难以解决“一户多宅”的问题。引入多元主体共同开发利用农村宅基地资源,构建新型宅基地盘活利用主体结构,应当完全放开宅基地使用权受让主体范围,拓展宅基地流转方式及多主体利用,健全宅基地退出机制和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完善宅基地经营性用途和利益分配机制,才能促进农村宅基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助力农村共同富裕和乡村全面振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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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转业人口市民化进程加快和建新不拆旧、批而不建、“一户多宅”及合法继承等历史遗留问题长期存在所形成的农村宅基地和农房闲置问题,需要通过政府功能和市场作用的更好发挥,推动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和流转、对闲置宅基地进行综合整治或将宅基地收储为建设用地指标实现入市交易、充分利用宅基地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等,是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实现城乡共同富裕的应有之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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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改革方向是"三权分置"。文章关注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情况,剖析了宅基地的价值,提出宅基地改革应遵循的3项原则,即坚持乡村振兴,遵循土地利用规划和用途管制,增加农民收入。分析了宅基地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即宅基地农民资格权取得范围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中权利保护不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宅基地规划中缺位、宅基地治理的相关配套不足等问题,从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及农户社会保障等角度提出宅基地改革的政策建议。应当完善农民资格权和宅基地退出机制,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的可行性方式,注重宅基地流转的农民社会保障,建立完备的宅基地政策法律体系,建立多方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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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农村流动人口越来越多,闲置宅基地问题越来越引发关注。通过文献分析法和实地调研法,归纳了农村闲置宅基地的主要类型,分析了形成原因,提出了解决对策。调研发现,现阶段农村闲置宅基地主要有继承宅基地闲置、外出务工季节性闲置及建新不拆旧闲置等。究其根本原因,主要是农村宅基地的执法和监督机制不健全、宅基地流转不出村限制、宅基地退出机制不完善等。因此,建议加强监管,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制度;构建镇域或县域范围内的市场流转机制;完善配套机制,减少农民后顾之忧,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信息登记制度,依法构建农村闲置宅基地的有偿退出机制,注重农民退出后的社会保障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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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是乡村农民进行生产、生活和社会交往的多功能复合空间,是乡村地区人地系统进行交互的关键。乡村振兴背景下,大批农民进城务工,促使农村宅基地的利用方式和自身禀性产生历史性转变。农村闲置宅基地是乡村经济社会发展进行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因此,再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成为协调乡村地区人地关系的重要抓手。如何将闲置宅基地与农房进行有效资产转化,激活乡村振兴要素,促进乡村产业生态位升级转型和农民增收,是目前亟待探索和解决的实际问题。本文提出了农村闲置宅基地的再利用策略,以助于激发农民的参与内生动力、探索闲置宅基地多元利用、强调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利、提供足够的法律法规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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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刊讯(记者徐刚)农业农村部近日发布《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意见》强调,农村宅基地和住宅是农民的基本生活资料和重要财产,也是农村发展的重要资源。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对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和推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通知》要求,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要守住盘活利用底线,严守土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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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分析当前农村宅基地流转的现实约束,通过构建集体建设用地住宅用途入市的市场交易和收益分配机制,赋能宅基地制度改革。研究方法:文献资料法,案例分析法。研究结果:允许闲置宅基地转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路径。目前受到宅基地流转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用途的限制,试点地区的改革探索整体上是城乡二元土地制度的延续。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闲置宅基地转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从商业和工业用途拓展到住宅用途入市,在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公开交易,城乡居民均可成为使用权主体,入市收益缴纳相关税费后由农民和集体共同分享。研究结论: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方向是城乡住宅用地具有平等的财产权能,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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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宅基地闲置程度及其成因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土地科学》2019,(12)
研究目的:基于全国典型村庄调研,分析不同地区农村宅基地闲置程度和成因,为农村宅基地集约利用和乡村振兴提供建议。研究方法:实地调研法、对比分析法。研究结果:(1)调研村庄宅基地闲置现象普遍,2018年闲置程度平均为10.7%。(2)各地村庄宅基地闲置程度差异明显。分区域看,东部村庄宅基地闲置程度最高,中部村庄最低;分城乡区位看,村庄离城市距离越远,宅基地闲置程度越高;分地形看,平原村庄宅基地闲置程度最高;分是否为贫困村庄看,村庄宅基地闲置程度随村庄贫困程度的加深而升高。(3)宅基地闲置是乡村人口结构变化与宅基地利用失衡的结果。长期外出务工、城镇有住房、"一户多宅"、宅基地损毁引起宅基地闲置的成因占比依次下降。(4)农村宅基地闲置受乡村地域内外宏微观因素综合影响,经济增长和城镇化引起的就业非农化、人口市民化是宅基地闲置的直接动因,现行城乡二元制度和宅基地管理制度是宅基地闲置的根本原因。研究结论: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需要因地制宜推动闲置宅基地整治利用、健全宅基地有偿使用和退出机制、创新城乡制度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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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基于全国典型村庄调研,分析不同地区农村宅基地闲置程度和成因,为农村宅基地集约利用和乡村振兴提供建议。研究方法:实地调研法、对比分析法。研究结果:(1)调研村庄宅基地闲置现象普遍,2018年闲置程度平均为10.7%。(2)各地村庄宅基地闲置程度差异明显。分区域看,东部村庄宅基地闲置程度最高,中部村庄最低;分城乡区位看,村庄离城市距离越远,宅基地闲置程度越高;分地形看,平原村庄宅基地闲置程度最高;分是否为贫困村庄看,村庄宅基地闲置程度随村庄贫困程度的加深而升高。(3)宅基地闲置是乡村人口结构变化与宅基地利用失衡的结果。长期外出务工、城镇有住房、“一户多宅”、宅基地损毁引起宅基地闲置的成因占比依次下降。(4)农村宅基地闲置受乡村地域内外宏微观因素综合影响,经济增长和城镇化引起的就业非农化、人口市民化是宅基地闲置的直接动因,现行城乡二元制度和宅基地管理制度是宅基地闲置的根本原因。研究结论: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需要因地制宜推动闲置宅基地整治利用、健全宅基地有偿使用和退出机制、创新城乡制度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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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中,农民进城、集中居住特征凸显,农村闲置宅基地存量可观、增量可期,盘活闲置宅基地对于节约土地资源、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价值。闲置宅基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宅基地制度改革的一项有益探索,而明晰入市的条件和风险,是用好、用足创新型政策的重要前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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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21,(6)
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的目的是盘活利用宅基地和住宅,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在宅基地改革试点推进中,已形成包括宅基地有偿使用、宅基地换置、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和宅基地资格权退出等成功实践,但仍面临着宅基地三权分置中所有权主体虚位、使用权权能不完整和资格权立法缺失等法律困境,同时现有法律制度限制了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范围,宅基地流转的配套措施也明显不足。因此,一方面要推动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立法,即强化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完善资格权立法和充实使用权权能;另一方面也要有限制地放活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范围并构建统一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以推动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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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实地调研和问卷调查收集农村宅基地闲置相关信息,分析农村宅基地闲置特征和影响因素,以期为乡村振兴过程中推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提供参考。[方法]描述性统计方法和Logistic二元回归模型。[结果]宅基地完全闲置率约为13.19%,季节性闲置率约为31.79%,宅基地季节性闲置较为严重;宅基地面积超标严重,存在内部闲置现象,庭院利用效率低下;闲置宅基地流转程度以及村集体对闲置宅基地的处置能力较低;户主年龄、人均耕地面积、家庭人均年收入、务工人数占比、宅基地数量和宅基地退出意愿影响宅基地的闲置,户主年龄、人均耕地面积和宅基地退出意愿对宅基地闲置产生负向影响,家庭人均年收入、务工人数占比和宅基地数量对宅基地闲置产生正向影响。[结论]针对宅基地闲置问题,必须在保障农民居住权之上,充分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合理规划并管控宅基地规模,对于不同闲置类型的宅基地探索差异化解决途径,推动宅基地使用权自由流转、宅基地用途转换等,通过盘活宅基地助力乡村振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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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大量农村宅基地长期闲置,荒废院落、废弃坑塘等明显增多,甚至出现了"空心村"现象,导致农村土地资源巨大浪费,成为制约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一大瓶颈。本文从完善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制度机制、探索多元化利用方式、落实实施保障措施等方面,对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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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三权分置”是一项重大制度创新,虽然我国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境有待解决与突破。在分析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提出了宅基地制度改革政策优化建议,包括从宅基地盘活再利用、产业多元化发展等视角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从探索宅基地多重置换模式、健全宅基地退出补偿体系等方面保障农户宅基地资格权,从适当放宽宅基地流转主体范围、健全宅基地市场交易机制等角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促进农村生活、生态、生产“三生”融合发展,谱写乡村振兴优美篇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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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村宅基地进行"三权分置"制度改革,其主要目的在于通过盘活存量宅基地来释放宅基地的经济效益,促进宅基地有序流转,以此来增加农民收入,促进乡村经济发展。但是在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过程中,依然存在诸多问题,如闲置宅基地现象凸出、隐形流转层出不穷、宅基地退出难度较大等。在"三权分置"背景下,要促进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应当加强宅基地规划管理、规范宅基地流转市场,并通过设立专项金或者建立廉租房制度为失地农民提供更多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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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城乡统筹改革试验区背景下的宅基地确权和流转机制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通过对国内土地确权流转机制的现状分析发成渝两地的比较,结合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背景,着重于重庆城郊农村零星闲置宅基地的确权和流转机制设计,探讨将宅基地确权证书用于城市房屋置换和贷款抵押,分析盘活城郊农村宅基地对加快城镇化及创造性地实现增加农民财政性收入的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