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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06 毫秒
1.
《中国道路运输》2013,(2):28-28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客运站)客车出站检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6号)、《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部令2012年第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范。  相似文献   

2.
《中国道路运输》2009,(9):43-43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五条第三项和《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中都提到了“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请问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是否包含道路运输证?如果包括,哪些情形下,道路运输证失效?请答复为盼。  相似文献   

3.
《中国道路运输》2006,(4):43-43
从事班线客运经营需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和线路标志牌,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公布的班次行驶,不按照规定的路线、公布的班次行驶的,将按《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处罚1000元至3000元。如果在批准的线路之外行驶,车主借口修车及未参与客运经营活动,又拿不出报停证明材料,是否可以按第七十条第(一)硕处罚?该条处罚是否要基于“正在从事经营活动”?请编辑部解答为盼。  相似文献   

4.
《中国道路运输》2013,(2):26-27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以下简称安全例检)工作,规范客运站安全例检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6号)、《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2号)、《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交通行业标准JT/T200—2004)等规定,制定本规范。  相似文献   

5.
《中国道路运输》2005,(10):36-36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四条第三项规定“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请问,这里所称的许可证件应该如何理解?它是否应该包括道路运输证、线路标志牌(含加班与包车)、线路审批副卡、从业资格证?  相似文献   

6.
《中国道路运输》2009,(2):43-43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交通运输部于2008年7月23日发布《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10号),在原《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八条后增加一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含国际道路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及客运相关服务经营者不按规定使用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或者转让、倒卖、伪造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的.  相似文献   

7.
《中国道路运输》2010,(1):29-29
请问,交通部门依照《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来对我们公交企业实施行政许可、管理和处罚是否合法、恰当?  相似文献   

8.
《中国道路运输》2007,(12):39-39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 我们在对客运车辆检查过程中,发现在长途客车上有部分旅客是其他客车在运输途中移交给该车的。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对将旅客擅自移交给他人运输的客运经营者实施处罚,但是,这些车辆都是外地的长途客车,要实施查处很困难。请问,我们能对擅自接受他人移交的旅客的行为实施处罚吗?  相似文献   

9.
《中国道路运输》2006,(2):43-43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道路客运班线属于国家所有的公共资源。班线客运经营者取得许可后,应当向公众提供连续运输服务,不得擅自暂停或者转让班线运输。”挂靠运输企业的客运车辆,产权仍属于班线经营者个人所有,原经营者经营该班线一段时间后,将车辆以高于原车价的价格转让给新的经营者,企业收取一定费用并变更经营合同后,新的经营者不经管理部门许可便取得了客运班线经营权,车辆的所有证件无需变动也无需办理易主过户手续。请问,这种行为是否可以认定为非法转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的违法行为?是否可以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六条进行处罚?如何对原经营者实施处罚?  相似文献   

10.
作为《道路运输条例》(简称《道条》)的配套规章,《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简称《客规》)遵循了推进依法行政,规范管理行为;落实安全责任,确保运输安全;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水平;消除地区壁垒,打破地区封锁的基本原则,对于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旅客运输市场具有极其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1.
为道路客运车辆投保,法规以及规章都作出了明确的要求,如《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分别为旅客或者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客运经营者应当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相似文献   

12.
《中国道路运输》2007,(5):42-42
一辆长途客运班车核定线路是由甲地至乙地,但有一次这辆车从乙地返回时绕到丙地载客,丙地不是核定线路途径地。那么,丙地的运管机构应如何认定此班线客车的违法行为?我认为,应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对于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客运经营者,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但有的同志认为,应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丙地-甲地)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为由,对该经营者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以上两种意见哪个正确?如何处理此类违法行为?请给予答复。  相似文献   

13.
《中国道路运输》2012,(5):36-36
我市海南汽车运输公司万宁分公司(该公司具有包车客运资格)有一辆县际班车,在三八节未办理包车手续被某单位包车到外市县旅游,被交通执法查处。按《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县际班车是不能从事包车客运的,我们想了解一下这种行为是属于未经许可的行为还是属于超范围经营行为?应该如何处罚?  相似文献   

14.
《中国道路运输》2009,(6):43-43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 我是汽车客运站的一名负责人。不久前,我公司经营杭州班线业主因不满在该条线路上新增客运班次,擅自停开了当日一趟班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其批评教育,汽车客运站也对其做了处理,经营业户后来也恢复了正常发班:最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向公司下达了一份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处我公司3000元罚款。请问,此处罚对不对?  相似文献   

15.
《中国道路运输》2006,(3):40-40
我们在学习《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时。对该规定第七十五条(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和完善各类台账和档案,并按要求报送有关信息)的规定不太理解。请问,这里所说的各类台账和档案共有哪几种?台账和档案的具体内容是什么?请编辑部答复。  相似文献   

16.
《中国道路运输》2008,(7):47-47
有的经营者为等候旅客,不按规定的时间发车,致使同一运输线路的客运经营者发生纠纷。请问,这种情况能否视为不按公布的班次行驶,能否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客运经营者实施行政处罚?  相似文献   

17.
《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分别为旅客或者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客运经营者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旅客人身伤亡,行李毁损、灭失,当事人对赔偿数额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参照国家有关港口间海上旅客运输和铁路旅客运输赔偿责任限额的规定办理。”目前,国家有关港口间海上旅客运输和铁路旅客运输赔偿责任限额赔付标准为4万元。  相似文献   

18.
《中国道路运输》2006,(12):37-37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 我们在路检中对于客车超载的处理,有的同志认为,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有的同志认为,按照《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5号令)第九条第十四项的规定处罚。请问,应按哪种规定处罚?  相似文献   

19.
《中国道路运输》2006,(6):27-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依法打击非法改装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改装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0.
《道路交通管理》2005,(7):32-40
(交通部2005年第10号令)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及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活动,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保护旅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从事道路旅客运输(以下简称道路客运)经营以及道路旅客运输站(以下简称客运站)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道路客运经营,是指用客车运送旅客、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客运活动,包括班车(加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一)班车客运是指营运客车在城乡道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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