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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6 毫秒
1.
研究目的:立足委托代理机制新语境,探索构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权利体系,明确所有权行权方式,为落实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提供实践参考。研究方法:从自然资源资产属性特征出发,建立“功能—结构”因果关系框架,分析所有权权利体系构建的基本逻辑和关键路径。研究结果:(1)“家底清晰,权属明确” “市场完善,配置高效” “综合治理,绿色发展” “权益保障,全民共享”是所有权的基础、核心、关键和主导功能定位;(2)统一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统一资产规划与处置配置、统一保护与资产合理利用、统一资产管护与收益分配、统一损害发现与核实追偿、统一监督考评与资产报告为所有权的六大权益结构;(3)构建了包括管理权、使用权、保护权和监督权的所有权权利体系;(4)通过纵向“直接行使/委托代理行使”和横向“统一行使、分类管理、统一指导”明确央地政府间、地方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间的行权关系与权责边界。研究结论:构建内容明确、权责对等、保护到位、监督有效的所有权权利体系是完善产权制度体系的关键一环,着力应对新时期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需求。  相似文献   

2.
研究目的:探讨对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行使所有权与行使监管权分离的必要性、可能性和实现路径。研究方法:文献分析法、对比研究法、理论分析法。研究结果: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行使的关键在于行使所有权与行使监管权的分离,“两权”分离有其坚实的实质理性基础和形式理性基础,“两权”应当而且可以分离。“两权”分离以“两权”能够区分为基础,以共同服务于全民所有为目标。研究结论:“两权”分离后,所有权行使应当坚持统一行使——委托行使的基本模式;监管权行使在相对统一的前提下由相关政府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分工合作。“两权”行使分离的真正实现需要改革相应的体制机制作为保障,应当按照“行使部门独立,统一行使”的基本原则,根据各地实际设置独立的所有权行使部门,统一行使所有权。  相似文献   

3.
研究目的:探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应定性为何种法律关系,明确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研究方法:演绎推理。研究结果:委托代理机制的政策意蕴是自然资源所有权与监管权分开,是对所有权的委托代理,而非行政权的委托代理。国家所有权属于民事权利,应遵循私法逻辑构建“委托代理”的法律制度。研究结论:民法中的委托与代理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制度,在制度设计中,不宜将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委托代理”定性为民事委托或代理,而应引入信托理论,构建“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的三方主体结构,厘清各方主体的权利义务,明确自然资源所有权行使必须以公众受益为目的,形成制约机制。  相似文献   

4.
<正>核心提示本文通过梳理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的核心问题,从委托代理主体、性质、行使方式以及在模式运行中所有权与监管权分离等四个方面提出了相关建议,以期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落实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提供思路。本文观点仅供参考。  相似文献   

5.
研究目的:廓清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在国家所有权维度承载的“山水林田湖草沙”整体保护与空间治理功能,确定其与不动产登记的立法协调路径,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改革提供前端制度保障。研究方法:文本分析、规范解释、案例研究。研究结果:(1)不动产登记立法改革将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归入可登记的不动产权利类型,窄化了自然资源登记应有的功能定位,导致两种登记在立法分工、登记对象、登记事项等方面的矛盾和杂糅;(2)自然资源登记在明晰权属之外,因承接生态保护的全新治理目标,应定位于空间维度的整体登记。研究结论:有必要构建“前置且衔接”的立法路径,厘清自然资源登记与不动产登记的立法分工;增设“整体保护”原则以服务生态优先的自然资源权利配置要求;建立“自然生态空间+自然资源要素”复合式登记模式,以兼顾保护性和权属性的双重登记目标;明确所有权管理事项的登记效力,以契合国家所有权行使的特殊要求。  相似文献   

6.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是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的一种行使方式,是落实自然资源资产全民所有的重要举措,也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方式。目前,对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制度,法律并无明确规定,试点地区开始探索行之有效的委托代理履职模式。文章通过梳理试点地区的实践经验,发现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面临所有权行使的权责不明确、自然资源资产“家底”不清、委托代理制度不健全等困境。基于此,文章从优化权责分配关系、做好资产清查和统计工作、科学编制自然资源清单、完善委托代理制度等方面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7.
正国有自然资源是我国重要的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探索建立国有自然资源报告制度并编制年度报告,对巩固以公有制为主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以及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国有自然资源报告制度建设的法理考量所有权主体地位有待落实。根据法律规定,我国国有自然资源的最终所有者是全民,但全民  相似文献   

8.
研究目的:厘清自然资源资产损害的概念与内涵,界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依据,探讨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请求权行使的范围、主体与规制。研究方法:文献资料法和归纳演绎法。研究结果:(1)自然资源资产损害具有财产权益损害与生态环境权益损害双重属性,自然资源资产损害与生态环境损害的内涵上存在交叉重叠。(2)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范围应界定为财产性权益损害,而生态环境权益损害应当与传统意义上纯环境要素损害一并纳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范围。(3)在现有委托代理机制下,应探索县级代理行使所有权职责,以属地为基本单位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请求权。(4)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的具体行使程序应当包括线索发现、损害调查、鉴定评估、提起诉讼、监督与报告等环节。研究结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范围应界定为财产性权益损害,并以民事诉讼为基础建立行使程序。  相似文献   

9.
研究目的:揭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与自然资源管理的互动关系,研究自然资源管理创新助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关键环节与实施路径。研究方法:理论分析法,案例分析法和归纳演绎法。研究结果:(1)自然资源管理创新通过自然资源“要素化、空间化、市场化、品质化”,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发现—捕获—提升—实现—发挥—再提升”。(2)自然资源管理中的调查确权、规划引领、核算评估、资源配置和供给能力提升是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5个关键环节。(3)实施路径包括:基于调查确权分区域、分层次开展生态产品信息普查;完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内容,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和使用规划、生态产品专项规划研究探索;引入“标准生态产品”理念,建立生态产品基准价格体系和公示价格体系;推动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丰富配置规则;以整治修复为抓手提升供给能力和质量,提升溢价水平。研究结论:基于“1 + 5 + N + 1”的自然资源管理创新助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逻辑,深化管理方式、政策和机制研究创新,是加快促进生态资源资产价值转化和保值增值的关键和重要方向。  相似文献   

10.
我国关于自然资源资产权利主体有:所有权主体(国家即全民)、代表主体(国务院)、行使主体(自然资源部)、委托代理行使主体(地方、相关部门,包括社会组织或企业)、使用权主体(市场主体)。然而,由于自然资源资产国家所有权主体的抽象性和双重性、客体的不确定性和多重性以及实现上的公共性,这些特殊性决定了自然资源资产国家所有权实现的复杂性。国家所有权的实现方式应是多样的,针对不同主体、不同资源应做出可选择的方案,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国家所有权制度。  相似文献   

11.
研究目的:梳理沿海滩涂所有权制度变迁,提出解决沿海滩涂所有权冲突的政策建议。研究方法:文献资料法,比较案例分析。研究结果:土地改革后,沿海滩涂国有和私有并存,合作化后形成既有国有也有集体所有的格局,之后在1982年《宪法》中得到重申,在民法通则、渔业法、农业法、物权法等法律中得到确认和细化;国家曾有将沿海滩涂全盘国有化的倾向,但最终均回到既有国有也有集体所有的轨道上;进入21世纪后,由于对《海域使用管理法》中"海域属于国家所有"的解读,大量涉及沿海滩涂的用海活动按照滩涂属于国家所有来审批和实施。研究结论:沿海滩涂应部分属于国家所有,部分属于集体所有;将沿海滩涂一律视为国家所有有悖宪法、相关法律和历史传统,引发了无数冲突;应尊重历史和现实,公允对待沿海滩涂集体所有的主张,加快推进沿海滩涂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  相似文献   

12.
研究目的:对法律效果差异显著的三条集体土地所有权研究路径进行比较分析,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理论路径,助益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完善。研究方法:规范研究、历史研究和比较法研究。研究结果:集体土地所有权已经具备所有权的核心要素,单独所有权路径契合其实践制度的发展;总有权路径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解释力有限、法律技术层面更加复杂,并且能够被单独所有权路径替代;做虚所有权路径欠缺正当性。研究结论:应当沿循单独所有权研究路径,巩固集体土地所有权基础理论,完善农民集体组织的法律制度,继续推进集体土地所有权主客体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13.
为了更好地适应林权抵押、森林保险、"一张图"大数据管理、林地资源信息发布等新业务需求,应用Arc GIS组件开发了新的林权管理系统。业务受理部分设计为C/S架构,对带宽要求低,偏远山区的林业站运行较为流畅。资源发布部分设置为B/S架构,能够支持银行、保险公司、投资人通过互联网查询林地资源信息。系统在将乐县试运行,获得了较好的效果,这说明:在林改后期,林地管理思想正从"以证管地"向"以资源管地"转变,通过资源融资及优化重组等方式,能够把林改成果转化为经济产出。  相似文献   

14.
中国长期以来没有建立起完善的野生植物所有权法律制度,只是在专门性行政法律法规中规定单位和个人开发利用和经营管理野生植物资源的活动受到保护,并规定对受保护的野生植物的权属进行管理。《物权法》实施后,立法机关应根据《物权法》对《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的有关条款修改,对野生植物所有权及权属管理制度做出明确而系统的规定,协调好野生植物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5.
研究目的:梳理土地制度的公私关系,探讨土地制度运行的内在规律。研究方法:归纳与演绎、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研究结果:土地制度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出现国家及法律)以后的基础性制度,并交替存在着公有制、私有制等制度形态;无论是实践中还是在理论上,土地公有制与私有制选择始终是一对矛盾,但产权是否清晰与土地公有私有无关,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应同等保护公私财产,平等保护财产权并非追求财产平等。研究结论:土地作为自然资源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其产权制度的基本特征,土地所有制度属于政治范畴,土地产权制度与财富分配机制属于经济问题,土地制度规则应遵循公权与私权均衡,公利与私利分野。  相似文献   

16.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地流转初步研究   总被引:6,自引:1,他引:5  
在总结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的诸多成效基础上,通过对产权不明晰、经营主体落实不到位、机制不活、流转不顺等问题进行分析后认为,只有深化配套改革建立新型的产权制度、规范流转方式,兼顾"盘活"和"变现"两大重点,建立有效的林地流转机制,才能加快林地流转步伐,从而从根本上推动我国林业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7.
江苏省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中权属关系之研究   总被引:7,自引:1,他引:6  
沈文星  赵元刚 《林业经济问题》2001,21(6):333-336,663
江苏地处长江下游 ,是一个“一山二水七分田”的平原农业省 ,按人口和经济实力在全国是一个大省 ,但土地面积和资源状况在全国是一个小省 ,特别是森林资源相对匮乏 ,林地面积有限。在人多地少 ,森林覆盖率低 ,生态环境脆弱的情况下 ,如何加快林业建设 ,使林业生产与江苏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就显得十分重要。经过多年的努力 ,江苏省林业取得了长足进展 ,“八五”期间基本上实现平原绿化。林业作为生态环境的主体 ,其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日益明显 ,在发挥这两大效益的同时 ,林业已经成为江苏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通过对江苏省林业的实地调查 ,针对现实中存在的问题 ,从产权权属法律规定的角度 ,阐明了进一步深化江苏林业产权制度的对策措施。  相似文献   

18.
集体土地所有权改革的法理思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研究目的:分析并提出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改革思路。研究方法:逻辑分析和规范分析。研究结果:从有效回应现实诉求和遵循渐进性改革路径来看,应主要从区分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二元性、走出集体土地所有权私权法律性质定位的误区、进一步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行使规范装置、处理好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土地征收中关系4个方面来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改革。研究结论:在宏观层面一味的“做虚”和“做实”集体土地所有权乃是忽视其应有的体系效应和实践本质,可能给具体微观问题的解决带来负效应。  相似文献   

19.
Summary

The complexity of the housing process is discussed in realtion to home ownership levels, the rate of new residential development and the performance of the private market in Northern Ireland where public sector led initiatives have been instrumental in boosting owner occupation levels. The availability of a co‐ownership route to house purchase is one key aspect of housing policy in the province. This has had beneficial effects most notably through the encouragement of a high level of new residential development, however there are also negative impacts of over saturation and market distortion.  相似文献   

20.
研究目的:从公法视角分析何为《宪法》中所谓的城市和国家,揭开隐藏在中国国有土地所有权背后的面纱,并细致分析城市化与土地国有化错误捆绑带来的危害。研究方法:实证法,规范分析法。研究结果:《宪法》第10条第1款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导致了中国城市化进程的扭曲。研究结论:废除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的规定或者明确城市建成区即为《宪法》所规定的城市,完善全国人大、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国有土地所有权享有—行使—管理中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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