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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反垄断法对行政性垄断的规制与不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行政性垄断的规制是中国反垄断法的一大特色。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和对行政性垄断规制的历史表明,行政性垄断是反垄断立法的难点之一。反垄断法对行政性垄断的专章规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对行政性垄断的规制仍存在着较大的局限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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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反垄断法》几个有争议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正在制定的《反垄断法》将于今年6月由全国人大进行初审。在该法起草和讨论过程中,有一些问题一直存在争议。本文就立法的目的和原则、禁止行政性垄断以及反垄断主管机关设置等问题谈点个人的认识。一、在立法的目的和原则问题上,中国的《反垄断法》不能成为一部仅仅是“宣言性”和原则性的法律,可操作性和便于执行是立法中应当首先考虑的事情。反垄断法是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该法被  相似文献   

3.
由“微软案”而变得炙手可热的反垄断法,被看成是市场经济重要的游戏规则之一,我国仍然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目前国内涉及反垄断的法律是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仅有这部法律是不够的,而且在实施过程中明显有些不完善之处。中国的铁路运输、通信、电力、煤气、自来水等基础设施产业的主要任务是由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的企业、机构垄断经营的,这就决定了这种垄断的性质是一种典型的行政性垄断,而不是基于自然垄断的经济性垄断。国内普遍存在的行政性垄断行为是反垄断法迟迟不能出台的羁绊,目前的当务之急是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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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研究》2008,(8):16-16
8月1日起《反垄断法》将实施。国家工商总局按照最新公布的“三定”规定,将成立一个“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肩负起反垄断执法的重任,负责除价格垄断行为以外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反垄断执法。  相似文献   

5.
反垄断法起草工作几经反复,终于破茧而出。6月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草案)》,决定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标志着中国反垄断法已经结束起草阶段,即将进入最高权力机关审议阶段。自1994年5月“反垄断法起草小组”正式成立开始,《反垄断法》历经十二年的孕育与苦苦的摸索,从起草部门之争到立法内容之争,充分折击出利益分化大背景下各利益集团的立法博弈。“《反垄断法》迟迟不能出台,说到底是人为的原因,”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教授,中国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王晓晔如是说。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盛杰民教授更是一针见血地指出:“关键是《反垄断法》的出台将会触及方方面面的利益。这才是它出台最大的阻力。”《反垄断法》被喻为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宪法”,目前全球有近90个国家(地区)颁布和实施了《反垄断法》。但是,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不是由自由竞争逐步发展为经济型垄断的,而是由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行业性垄断走向竞争性的市场经济,《反垄断法》立法在中国遇到了一些特殊而艰难的挑战。  相似文献   

6.
我国已于1993年9月2日制定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无疑,它将在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方面发军重要作用.但是,仅有反不正当竞争法还不足以有效地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还必须制定反垄断法,以制止垄断和其他限制竞争行为.一、我国反垄断规范的现状及其评析我国反垄断的规范始于1980年,这年7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动经济联合的暂行规定》就提出了“打破地区封锁、部门分割”的任务.同年10月17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开展和保护社会主义竞争的暂行规定》又正式提出了反对垄断问题,即“在经济活动中,除国家指定由有关部门和单位专门经营的产品外,其余的不得进行垄断、搞独家经营.”1982年,我国第一次提出在广告经营中反对垄断,《广告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禁止广告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4年之后,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横向经济联合若干问题  相似文献   

7.
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是我国建立反垄断法律体制的重要一步,但我国的反垄断法制定法体系还有待完善。在反标准化垄断的视野下,对美国、欧盟、日本的反标准化垄断的理论和实践进行了分析总结。在借鉴国外相关法律制度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标准化引发的垄断危害如何进行反垄断法律规制提出了一些构思和设想。  相似文献   

8.
欧盟竞争法是成熟市场经济的代表性竞争法之一,对我国反垄断立法和实践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我国《反垄断法》的制定较多参考了欧盟竞争法,把垄断行为划分为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反竞争性质的经营者集中三大类。今年8月3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经营者合并申报标准的规定》,把经营者集中作为我同《反垄断法》正式实施以来的第一个配套法规的规制对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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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对反垄断法的需求日趋强烈 十五计划建议和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都提出了打破垄断问题,并提出要尽快出台一些与入世接轨的法律,这说明中央越来越重视反垄断问题了。反垄断立法也再次引起社会的关注。我国之所以会对反垄断问题如此迫切,可以归纳出下列原因: 一是国内市场上已经出现了大量的垄断行为。按照习惯  相似文献   

10.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公用企业作为与人们生活联系紧密的行业,其在向社会成员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其中公用企业的垄断问题颇有争议。我国颁布的《反垄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对公用企业垄断进行法律规制时出现了很多问题,如执法机构不明和责任规定笼统模糊等。本文从公用企业基本内涵的角度出发,在分析我国反垄断立法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一些完善建议,如完善刑事责任制度等,以期达到《反垄断法》有效规制公用企业垄断行为的目的,从而保障我国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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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是经济法的“龙头法”。明确反垄断法规制方法是我国反垄断立法中的重要问题。垄断表现为垄断状态和垄断行为两个方面。鉴于我国目前情况,规制垄断行为符合我国社会整体经济效益的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12.
备受国内外广泛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中国反垄断法”),经过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审议,于2007年8月30日表决通过,并将于2008年8月1日起实施。历经13年起草、修改、审议,中国反垄断法草案现正式成为法律,所有为之付出努力的专家、学者、官员都深感庆幸和欣喜。本人作为该法初期起草小组成员,长期(1994~2002)从事反垄断立法研究和条文研拟,冷静下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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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性垄断的表现形式及其法律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地区封锁、地方保护等行政性垄断限制竞争行为,是我国目前影响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经济体系建立的主要障碍。目前正在审议的中国《反垄断法》充分考虑到我国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特点以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现状,将行政性垄断纳入反垄断法的内容并制定措施进行规制,是中国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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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施行三年来,全国工商系统反垄断执法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工商机关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执法实践中仍存在相关市场界定难、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认定难、法律适用存在竞合、查处程序复杂等方面的问题。本文从提出相关市场界定、市场支配地位确认及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界定的方法,明晰正确处理《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法律竞合的解决思路及完善工商机关反垄断执法机制的建议,研究提出解决上述问题的初步答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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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适用除外制度是反垄断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存在有深刻的法律与经济原因。我国反垄断法应该采取行为主义的垄断规制模式,这种模式决定了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立法内容只能有特殊卡特尔和非滥用性政府干预行为,但法律模式却应当是多样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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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着“经济宪法”之称的《反垄断法》,在规制反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经济正常有序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国从1994年开始成立《反垄断法》起草小组以来,至今已经过去了12年。2006年,全国人大将《反垄断法》列入立法计划,目前已经完成起草工作。按照进度,预计6月中下旬《反垄断法》草案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日前,《中国发展观察》杂志社特约请中国《反垄断法》审查修改专家小组的四位专家,就本法律的一些重要问题,从他们各自的角度进行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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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4年2月商务部与国家工商总局共同起草的反垄断法草案报送国务院法制办起,我国的反垄断立法工作正式步入快车道。鉴于反垄断法的重要性,国务院法制办邀请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国务院的多个相关部门,成立反垄断法审查修改领导小组,并邀请高校和研究机构的10名专家组成了专家小组。经过一年多的反复修改,草案于2006年6月24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第一次审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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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垄断案件调查程序法律规则的理解和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反垄断法》确立的我国垄断案件调查程序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 垄断案件调查的程序制度是反垄断法律制度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第六章专门规定了对涉嫌垄断行为的调查。确立了垄断案件调查的基本程序制度。此外,在《反垄断法》其他部分的制度中也有与调查程序直接相关的内容,例如。第四章关于经营者集中控制制度中有很多是程序问题,第42条关于垄断协议法律责任制度中宽恕(lenience)规则也涉及相应的程序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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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行政性垄断对经济发展的制约越来越显著,但是我国设置的反垄断机构面对严重的行政性垄断却几乎无能为力。本文试着在分析中国反垄断机构现状的基础上,借鉴国外一些相应机构的先进经验,提出设置新型反垄断机构的构想。该机构在组织体制上可以设立最高的反垄断级别,体现统一性和专业性,并设立中央和地方两层级别。同时该机构还应当拥有调查检查权、行政处罚权、行政裁决权和行政执行能力,此外还应建立完善的反行政性垄断机构的监督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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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上的反垄断法律制度如果从1890年美国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算起,已经有近123年的历史。经过多年实践,各市场经济国家已经基本形成了以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控制经营者集中三大制度为基本内容的反垄断法律制度框架。我国《反垄断法》将垄断协议分为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两类,在实践中,横向垄断协议是实现垄断的最直接、最主要和最常见的方式,对市场竞争的危害最大,也是工商部门反垄断的主要内容之一。本文试从工商行政管理这一视角,就规制横向垄断协议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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