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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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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岳继锋 《征信》2011,(6):58-60
《物权法》与《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的颁布和实施,为中小企业利用应收账款融资搭建了合法的登记公示平台.当前,在开展此类业务中存在着金融机构积极性不高、相关法律存在缺陷、业务宣传滞后、债务人向大型企业集中、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设计不够完善、过程比较繁琐等问题,建议通过健全相关法律规定、制定操作指引、加强质权设立后的跟...  相似文献   

2.
随着《物权法》的颁布实施,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的出台,以及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的上线运行,应收账款动产担保交易法律制度框架基本建立,为金融机构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业务奠定了基础。但由于受信贷人员素质不高等多重因素的制约,该项业务开展的并不理想,发展速度缓慢,亟待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3.
如何化解县域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难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物权法》的颁布实施,以及《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的出台和登记公示系统的建成运行,为应收账款担保融资和贷款机构业务创新提供了法律保障和运作平台。本文分析了县域中小企业应收账款及贷款需求特征以及县域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难以开展的制约因素,进而提出了促进县域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发展的建议。  相似文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法律形式规定了应收账款可以设立质权,扩大了企业可以担保的财产范围,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成为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的一项新举措,中国人民银行也配套出台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搭建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平台。但从中小城市发展情况来看,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仍处于起步阶段。本文以沧州为样本,对两年来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的信贷实践进行总结,分析了当前制约该项业务发展的主要原因,并提出推动业务发展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5.
<正>2007年10月,随着《物权法》和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的正式颁布实施,不仅应收账款成为合法的贷款质押物,应收账款有了合法的质押登记公示的平台,而且应收账款的范畴从会计意义上的应收账款扩大到了公路桥梁收费权、出租产生的债权等,为企业融资渠道的拓宽起到积极作用。为了推动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选取了部分金融机构,采取实地调查与发放问卷相结合的方式,对近年来青岛市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的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相似文献   

6.
当前,融资难成为我国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主要困境。近几年来,经过人民银行大力推广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已经成为有效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重要工具之一。本文阐述了当前国内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基本情况,详细分析了广西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发展现状和面临的一些问题和困难,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一是健全完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配套法规制度;二是加强对各金融机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指导;三是争取地方政府出台相关指导性文件;四是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同时加强风险控制;五是加强担保体系和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相似文献   

7.
本文以福建省为样本。在对全省2010年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分析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8.
2007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223条明确规定应收账款可以出质,将应收账款纳入担保物范围,在法律上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提供了基本保障,并规定人民银行征信机构是应收账款质押的登记机构。为履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职责、配合《物权法》正式实施,人民银行建成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并在10月1日《物权法》实施时同步上线运行,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并为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  相似文献   

9.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以下简称登记系统)是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根据《物权法》授权,为履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职责而建设的基于互联网的电子登记和查询平台,于2007年10月1日与《物权法》正式实施同步上线。2007年9月30日,人民银行以行长令的形式颁布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2007]第4号),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颁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操作规则》。  相似文献   

10.
<正>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是指企业运用其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向银行或者其他机构申请贷款或其他融资的行为。我国《物权法》第228条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也就是说,交易双方同意以应收账款质押后,还需要到登记机关就该事项进行登记。登记公示的目的是向利害关系人告知应收账款已被质押的事实,从而维护交易安全(具体流程见示例图)。  相似文献   

11.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情况调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物权法》的正式实施,我国加快了引入动产担保制度的实践,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的同步上线运行.标志着应收账款将成为信贷融资的重要担保资源。本文介绍福建省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开展情况及成效,分析当前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的制约因素,并提出扩大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2.
2007年,伴随《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的颁布,应收账款的出质权有了法律基础。为贯彻实施《物权法》相关规定,我国积极借鉴美国、加拿大等国经验,制定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制度,并建立了依托互联网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登记制度的建立,  相似文献   

13.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自2007年10月1日开始运行以来已有两年的时间,然而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发展却十分缓慢,没有充分实现系统设计目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本文就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发展存在的障碍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4.
作为一种新型融资方式,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借助于商业信用的引入,可以克服传统企业因自身资信水平不佳、抵押物品不足所导致的信贷渠道不畅,成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理想途径之一。然而研究发现,自我国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正式上线以来,乡镇企业参与甚少,其原因不仅仅局限于企业规模自身,与乡镇企业所处双重"信用配给"地位紧密相关。本文通过分析墨西哥Nafin系统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成功经验,发现增信企业信用、引入金融机构竞争以及利用电子信息网络节约交易成本将更有利于新型信用模式的推广,拓宽乡镇企业融资渠道。  相似文献   

15.
彭夯 《中国外资》2011,(6):65-65
应收账款质押涉及物权公示,但是关于质押登记的模式在法律效力上存在着争议。因此本文对此进行梳理,指出应收账款质押采用的是生效主义,并就登记产生的法律效力进行阐述和分析。  相似文献   

16.
应收账款质押涉及物权公示,但是关于质押登记的模式在法律效力上存在着争议.因此本文对此进行梳理,指出应收账款质押采用的是生效主义,并就登记产生的法律效力进行阐述和分析.  相似文献   

17.
2007年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与《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同期施行。2007年10月8日,由中国人民银行开发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在上海正式上线,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也颁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操作规则》,商业银行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的外部法规框架已经基本形成。我行修订了相应的格式合同文本,进行了多级培训,开办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的条件已经具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笔者作如下思考:  相似文献   

18.
200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打开了动产担保融资之门,它明确规定“应收账款可以进行质押”。为配合《物权法》应收账款质押的实现途径,中国人民银行建立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于10月1日上线运行。由此,企业应收账款这一“沉睡资产”开始被激发出融资活力。  相似文献   

19.
析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制度的立法缺陷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中国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操作规则>的制定和实施以及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的建立启用,初步建立起了我国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制度.然而.该制度存在质权人单方办理登记、自助登记弱化管理职能、登记效力不及第三方付款人、权利义务倒置等理论和制度设计上的立法缺陷,使应收账款质押登记中极易产生法律风险,据此,笔者提出了相应修改和完善的建议.最后,笔者还提出了应收账款登记制度对商业银行的双重影响,在推动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发展的同时,其带来一定程度的风险也应引起商业银行的重视.  相似文献   

20.
一、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制度概述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应收账款可以出质”;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公示、公信原则是担保物权的基本原则。以公示确定权利的性质与归属,担保物权的确立、信赖利益的保护都需要合理的公示、公信方式。公示、公信原则的实现,则需要一套完备的登记制度来保障。登记系统是一个成功的担保融资体系中最关键、但同时也最容易被忽略的部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的基本任务是接收、维护和发布信息,为应收账款质权的存在进行公示,以降低与应收账款质押或担保相关的法律风险。使贷款人能掌握足够的信息进行商业决策,并有效确立贷款人的担保权益,有效对抗第三人,明确债权人受偿权的优先顺序。二、从我国以前的担保物权登记制度的弊端看建设高效统一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制度的必要性我国原有法律规定的担保物权登记制度存在诸多弊端:一是登记的管理体制不顺,登记部门众多且各自为政,金融机构无所适从;二是登记部门强行设置义务,侵害当事人权利,人为增加贷款风险和金融机构管理上的不便;三是公示性差,信息来源不对称,风险难以防范;四是法律没有专门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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