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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保险合同复效制度是民事合同的一项特殊规定,我国《保险法》第三十七条对于保险合同复效要件采取同意主义的立法模式,但是此种立法模式并不利于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利益。因此,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三》)第八条对《保险法》第三十七条进行了修正,使用了有条件的可保主义,但是司法解释的修正并不彻底,  相似文献   

2.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保险合同往往会因为投保人的主观或客观原因没有交付当期保险费而效力中止,但无论是从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利益的角度,还是从保护保险人利益的角度,法律都会给效力中止的保险合同以重新恢复效力的机会,即保险合同的复效。由此可见,保险合同的复效制度是保险法中重要的、特有的制度。因此,我国原《保险法》和新《保险法》均对保险合同的复效制度作了规定,而且相对于原《保险法》,新《保险法》对相关内容做了部分的修改,以进一步对复效制度的规定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此外,投保人还享有持有、解除保险保同,了解、申请变更保险合同内容,申请恢复保险合同效力,申请保单质押贷款等权利;并承担如实告知、阅读条款、  相似文献   

4.
赵雪婕 《上海保险》2023,(10):61-64
一、问题的提出2018年9月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四)》(以下简称《保险法司法解释(四)》)第八条规定,保险人可以向投保人行使代位求偿权,从此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得到了基本的保障,但是实践中相关纠纷问题仍不能得到充分的解决。  相似文献   

5.
一、引言出于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防范受益人为获得保险金而加害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规定,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但基于父母与子女的血亲伦理关系及未成年人获得保险保障的需求,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父母不会为了获得保险金而将未成年子女杀害,  相似文献   

6.
全国人大常委关于今年2月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增订的“不可抗辩(争议)条款”格外引人注目。《保险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其实质就是保险合同成立满二年后,保险公司不得再以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而解除合同。  相似文献   

7.
根据英国《2015年保险法》,保险人必须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保险赔偿金;若保险人逾期支付保险赔偿,被保险人将有权要求保险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责任不仅限于保险赔偿金和利息,而是包含因逾期支付给被保险人造成的一切实际损失。我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了保险理赔时限,即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在实践中可操作性不强;关于保险赔偿逾期支付的法律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的规定与英国法类似,即保险人应当赔偿被保险人因逾期支付而受到的损失;但就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我国司法实践并未统一。笔者建议最高人民法院适时颁布司法解释或发布指导性案例,以便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能够统一裁判尺度。  相似文献   

8.
2009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新保险法”)根据保险市场信息的高度不对称性,即保险人处于相对强势地位的特点,强化了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利益的保护,其中一个重要表现就是规范格式条款。新保险法在免责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无效免责条款的规定上做出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本文从免责条款的性质及法律效果等角...  相似文献   

9.
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为一方当事人向他方发出要约,若受要约人同意且发出承诺,则合同成立生效(梁慧星,2001)。保险合同亦是如此(韩长印,2010)。由投保人填写投保书向保险人发出要约,经保险人审核通过,保险人再向其签发正式的保险单等保险凭证,保险合同即成立生效(李志强,2016)。此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情况。  相似文献   

10.
李树利 《上海保险》2009,(12):26-28,31
一、新《保险法》对保险标的转让时通知义务的修订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为“新《保险法》”,将2002年修正的保险法简称为“旧《保险法》”)。此次是中国第二次修改保险法,重点修改了2002年修正基本未涉及的“保险合同法”部分,强调保护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使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利益关系更加趋于平衡。  相似文献   

11.
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在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下,作为商事特别法的保险法,无需另行强调所谓的“最大诚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设置了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被保险人的提示和说明义务两项规则,有利于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化。上述规则在理解与适用中,却存在着道德倡导与法律规范、实质正义与安定秩序、弱势群体保护与保险公司利益三方面的冲突。保险法上诚实信用原则的边界,主要是保险消费者与保险公司的利益平衡问题。基于特定时期价值判断的考量,本文提出如下观点:一是不可抗辩条款的涵盖范围,应涵盖财产保险,但不适用于团体保险;二是在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后果上,应将保险人的解除权限定为“足以影响决定是否同意承保”之情形,并排除保险人基于“欺诈”、“重大误解”而主张的撤销权;三是关于提示和说明义务,应要求保险人承担较为严格的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12.
以人为本——新《保险法》对保险消费者利益的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案)》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新《保险法》在规则完善和制度设计上体现了“以为人本”的立法宗旨,特别加强了对投保人一方利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13.
赵冰 《上海保险》2009,(6):22-24
今年2月份,新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引起了各方热议。其中,在第十六条中新增的有关弃权和禁止反言原则的内容更是引人关注,相关评论和报道近期不断见诸报端。据统计,我国寿险及健康险合同纠纷超过一半是由于保险人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拒赔引起的,但事实上,并非所有投保人都是故意隐瞒一些与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因第三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请求赔偿的权利。”那么,如果造成保险事故是由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所致,  相似文献   

15.
重复保险简称复保险,理论上分为广义复保险和狭义复保险。狭义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就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危险,在重合的保险期间,与两个以上的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之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所谓广义复保险,即在狭义复保险定义中排除“保险金额之和超过保险价值”这一要件即构成广义复保险。广义复保险与狭义复保险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实际上广义复保险不具有保险法上的价值,因为它不符合保险法的规制目的。  相似文献   

16.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案)(以下简称新《保险法》)。为正确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就人民法院适用新《保险法》的有关问题,于2009年9月21日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一)。  相似文献   

17.
<正>一、《保险法》第十六条法律条文检视我国《保险法》第十六条共包含七项条款:第一款规定了投保人的有限告知义务;第二款与第三款分别规定了保险人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条件与行使要求;第四款与第五款就投保人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主观心态属于故意还是过失分别规定了合同解除后的相应法律后果;第六款规定了保险人禁止反言的义务;第七款对保险事故的内涵予以明确。  相似文献   

18.
赵晨 《上海保险》2011,(8):27-28,37
一、现行《保险法》财产保险合同转让条款的解读 (一)保险合同立法遵循的原则(1)公平原则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实际办理保险业务时,通常为了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速度和经济效率,保险人预先制定格式条款,而投保人对其中内容若同意则投保,若不同意一般也没有修改其中某项内容的权利。  相似文献   

19.
复效制度是人身保险合同中一项独有的制度,设立之初是为了保障投保人、被保险人以及受益人的利益。但是保险法中关于复效制度并未做过多规定,所以在保险实务中常会出现标准不清的情况。本文旨在对实践中复效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20.
王皓 《上海保险》2009,(10):36-38
一、保险合同解除权主体 (一)《保险法》中保险合同解除的相关规定 我国《保险法》(2002年修正)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对保险合同的解除作了一般性的原则规定(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将这两条合并为一条):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规定了投保人享有任意解除权,保险人除法定或约定外不能解除保险合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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