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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消费者合同与惩罚性赔偿责任的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章界定了商品房消费者合同,阐述了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价值、适用范围和条件,分析了现有法律制度存在的一些缺陷,并提出了具体的修改建议,如扩大惩罚性赔偿责任的适用范围和增加惩罚性赔偿基数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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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性赔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制裁了经营者的欺诈行为,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然而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也暴露了该制度的缺陷:适用范围过窄;赔偿倍数数额太低;赔偿倍数的基数不合理.因此,为了与国外法律接轨,切实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我国应完善消费合同领域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明确欺诈的含义;确定惩罚性赔偿的具体数额;将惩罚性赔偿的基础确定为实际损失;消费者提起惩罚性赔偿诉讼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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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4年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于惩罚性赔偿相关法条也做了一定的修改。虽然是新的法条,但是其中的一些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仍有不足。笔者在介绍惩罚性赔偿的特点和发展现状之后,将进一步分析了新法中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缺陷:适用范围太狭窄,适用主体不明确,赔偿数额规定不合理。最后,笔者针对缺陷提出了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几点建议。希望引起学界对于惩罚性赔偿的重视,在实践中能够充分发挥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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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侵权责任法在2010年7月正式开始实施,在侵权责任法第五章产品责任第47条中对惩罚性赔偿做出了明确规定,指出惩罚性赔偿为:“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依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从规定中可以看出,“明知”是产品责任惩罚性赔偿的主观要件。本文主要针对产品责任惩罚性赔偿的主观要件的内涵,存在的缺陷以及改进的措施进行了相关的讨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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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源于英美法系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我国的相关法律制订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现行规定在适用范围、适用条件、赔偿基数、赔偿标准等方面存在不足之处,本文以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价值与功能为立足点,提出对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进行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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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的《产品质量法》虽然制定和修改的时间都不是很长,但是在理论和实践中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因此,有必要对产品责任、产品的适用范围、缺陷的认定标准、归责原则、惩罚性赔偿、抗辩事由等问题作进一步的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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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性赔偿是美国一个特殊的制度。传统规则上,它一般适用在侵权之诉中,只有在构成独立的侵权的情况下,违反合同才可以被判予惩罚性赔偿。在20世纪70、80年代,惩罚性赔偿在合同领域内适用得到扩展,但后来随着预期违约理论得到普遍承认,惩罚性赔偿在违约中的适用又有所倒退。因此,在美国法上其适用范围经历了一个从扩展到收缩的过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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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性赔偿始于英国,后为美国普通法系国家广泛应用,适用范围由侵权行为法扩展到合同法领域。在我国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对加害人施以惩罚性配赔偿,我国首先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确立了惩罚性赔偿制度,文章分析了我国现行立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要件,提出相关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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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性赔偿始于英国,后为美国普通法系国家广泛应用,适用范围由侵权行为法扩展到合同法领域。在我国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对加害人施以惩罚性配赔偿,我国首先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确立了惩罚性赔偿制度,文章分析了我国现行立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要件,提出相关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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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本文对目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较为详尽的分析,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对于消费者权利范围的界定过于狭隘、消费者的维权难以实现以及惩罚性赔偿的规定尚不明确;接下来,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完善研究提出了看法,包括应明确并拓宽消费者的权利范围、完善惩罚性赔偿的制度以及质量纠纷的举证责任分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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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本文对目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较为详尽的分析,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对于消费者权利范围的界定过于狭隘、消费者的维权难以实现以及惩罚性赔偿的规定尚不明确;接下来,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完善研究提出了看法,包括应明确并拓宽消费者的权利范围、完善惩罚性赔偿的制度以及质量纠纷的举证责任分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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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文献侧重法学视角对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研究,暂无关注多因素对惩罚性赔偿额的联动作用。基于裁判视角,运用fsQCA,从基数、主观恶意程度、侵权情节严重程度以及其他因素四个层面8个前因条件出发探究其对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额的协同联动效应,并探索高惩罚性赔偿额的驱动路径。得出以下结论:充分重视赔偿基数的重要作用,谨慎看待高倍数对惩罚性赔偿额的影响,商标权人在诉讼过程中应注重证据的全面性以及互补性,同时结合个案选择合适的举证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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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中全面确立惩罚性赔偿制度已成既定事实。但是在实践中实际适用比率却相对较低且在适用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存在法定赔偿与惩罚性赔偿关系模糊、被侵权人举证困难、赔偿系数的确定规则不统一。为了使惩罚性赔偿能够发挥更大的价值,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完善,即明晰惩罚性赔偿与法定赔偿二者之间的关系、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及细化赔偿系数的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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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是英美法系中广泛认可的一种法律制度。本丈在探讨了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功能与适用范围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务规定的双倍赔偿的构成要件,指出其中不足的同时提出相应的完善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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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26日,我国通过了第一部侵权责任法,并于201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法律首次明确了关于产品责任的惩罚性赔偿规定。惩罚性赔偿不管是在英美法系国家还是大陆法系国家一直备受争议。这次,关于是否在我国侵权责任法中适用惩罚性赔偿,当然也是引来了很大争论。本文将对惩罚性赔偿以及其在我国侵权责任法中产品责任领域适用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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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是英美法系中广泛认可的一种法律制度.本文在探讨了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功能与适用范围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的双倍赔偿的构成要件,指出其中不足的同时提出相应的完善对策.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