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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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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为了规范土地、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维护国家权益,制定本条例。第二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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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条例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第三条条例第二条所称的国有土地,是指按国家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第四条条例第二条所称的地上的建筑物,是指建于土地上的一切建筑物,包括地上地下的各种附属设施。条例第二条所称的附着物,是指附着于土地上的不能移动,一经移动即遭损坏的物品。第五条条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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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条例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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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财政部以财会字(1995)15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印发企业交纳土地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全文如下: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对企业交纳土地增值税有关会计处理办法的规定通知如下:一、交纳土地增值税的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应交土地增值税”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二、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  相似文献   

5.
目前,一些国有林场林地和苗圃地被有些部门占用,占用后的林地改变原来的用途,如公路占地,电业部门占地,修建水库占地等,这些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林地上的活立木或苗圃地上的幼苗等,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同时,土地上的附着物也随之被毁弃。当然,土地转让以及土地上的附着物绿色活体,按国家政策规定和双方的合同要求,应当给予相应补偿。对取得的补偿金收入如何进行会计核算,笔者提出以下思路与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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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一些国有林场林地和苗圃地被有些部门占用,占用后的林地改变原来的用途,如公路占地,电业部门占地,修建水库占地等,这些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林地上的活立木或苗圃地上的幼苗等,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同时,土地上的附着物也随之被毁弃。当然,土地转让以及土地上的附着物绿色活体,按国家政策规定和双方的合同要求,应当给予相应补偿。对取得的补偿金收入如何进行会计核算,笔者提出以下思路与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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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从1994年1月1日起,在工业、商业和部分服务业领域推行全新的增值税制度———生产型增值税,即以企业的销售收入或者劳务收入减除用于生产、经营的外购物质资料价值后的余额为计税增值额,但不扣除外购固定资产价值。选择生产型增值税是由我国国情和经济运行模式所决定的,推行几年来促进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但就目前看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面对世界经济一体化和我国加入WTO的形势,现行增值税制度也必须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一、生产型增值税制度的弊端(一)征税范围和自身征解方面存在缺陷1.征税范围过窄,仅局限于销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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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转型     
《农村工作通讯》2008,(12):53-53
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各环节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个税种。从理论上分析,增值额是指一定时期内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额。从税收征管实际看,增值额是指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扣除法定外购项目金额之后的余额。以扣除项目中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为标准,增值税可分为生产型增值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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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内税和价外税是就税收和价格的关系进行的一种分类。凡税金作为价格组成部分的属于价内税,这时计税价格一成本十利润十税金,即按含税价格计征税款。如我国现行税制中的消费税、营业税等。价内税的优点是:税含价内,易被人们所接受;有利于及时、稳定地组织财政收入;税随价走,水涨船高,收入富有弹性;计税方便,征收费用低。凡税金作为价格以外的、附加的,则属于价外税2这时计税价格一成本十利润(但对既征增值税又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来说,计税价格二成本十利润十税金,这里的税金是消费税)。如我国现行税制中的增值税就是一种价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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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一些国有林场林地和苗圃地被有些部门占用,占用后的林地改变原来的用途,如公路占地,电业部门占地,修建水库占地等,这些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林地上的活立木或苗圃地上的幼苗等,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同时,土地上的附着物也随之被毁弃.当然,土地转让以及土地上的附着物绿色活体,按国家政策规定和双方的合同要求,应当给予相应补偿.对取得的补偿金收入如何进行会计核算,笔者提出以下思路与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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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行农业税制经过四十多年的运行 ,已经不能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其弊端和缺陷不断显露 ,集中体现在 :为体现增产不增税的政策 ,农业税以常年产量为计税依据 ,使农民税收负担水平较低 ,农业税负担率逐年下降 ;同时 ,面对乡级政府日益增长的支出需要 ,农业税收入显得捉襟见肘 ,名目繁多的收费便不断膨胀 ,农民沉重的税费负担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 ,农业税改革成为农村税费改革的关键 ,而农业税改革的理想形式和长远目标是取消农业税 ,将现行农业税并入到增值税、所得税和土地使用税中。但是 ,这样的农业税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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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增值税是从事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一、销项税额的确认及账务处理由于销项税额是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的,因此销项税额的确认问题就归于销售额的确认问题,总的原则是取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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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特产税,全称为农业特产农业税。其征收范围包括烟叶、园艺、水产、林木、牧畜、食用菌和其他产品收入。生产农业特产品的计税依据是农业特产品的实际收入,即按照农业特产品的实际产量和国家规定的收购价格或者市场收购价格计算核定;收购农业特产品的计税依据是收购金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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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农业税征管工作亟待改进盛荣永农业税是国家运用法律手段向农民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形式。1958年6月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确定了以农业收入为课税对象的征收管理办法,由按田亩征收改为按常年产量征收,以计税土地面积、常年产量和税率为农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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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及政府授权的其他组织,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以及凭借国有资源而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非税收入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经国家批准发行彩票募集的资金、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资金(含实物)、国有资产出让转让收益、经营权特许权使用费(如出租车经营权、道路冠名权)等等。一、加快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是我国第一部对国内税收和涉外税收的征管机制作出统一规定的法律,它的颁布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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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税制改革系列问答(三)徐增宏9、如何计算增值税的计税销售额?答: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销售额。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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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探矿权转让收入确认及相关税收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探矿权转让收入的确认,直接影响到本会计年度的最终利润。探矿权转让收入的确认,不应在合同(协议)签订时以合同(协议)价款确认收入,也不应当将预收转让价款直接确认为收入,而应该以是否完成探矿权过户手续为唯一前提,在完成过户手续时,以合同(协议)价款,一次性确认收入。由于国家税务总局没有对探矿权转让收入的征税问题作出明确规定,造成各地执行规范不同。探矿权转让,实质上是一种勘探成果的转移,收取的价款,是对以往地质工作的补偿和对区块现在和以后潜在价值的估算,应视同受托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取得的收入征收营业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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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出版企业需要缴纳的税种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房产税等,其中增值税所占比重最大。为扶持图书出版企业发展,国家已经给予图书销售13%的增值税税率优惠。但是图书制作过程中的纸张、印刷、装订、稿费、审稿等一系列成本费用中,有大部分不能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图书出版企业为降低整体税负,提高利润率,有必要进行税收筹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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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性质的企业在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时,大都会遇到如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问题。本文就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在上市过程中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可能会遇到的几个具体问题作些探讨。划拨土地的租赁取得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限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问题一:出租的划拨土地是没有地上建筑物的土地,还是只能出租地上建筑物从而间接达到出租划拨土地的目的?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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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税收法制建设,提高税收立法和执法质量,是充分发挥税收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重要作用的基础。本文对实践中普遍存在的以转让股权名义转让房地产行为是否应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揭示了目前存在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与现行税收法律立法精神不相符合,以及实践中难以操作引发诸多矛盾的问题。明确提出了研究废止与现行法律相抵触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建议,以期维护我国税收立法的严肃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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