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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21 毫秒
1.
<正> 一、现行有关接受非货币性资产捐赠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时,按确定的价值,借记"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一般纳税人如涉及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按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税法规定的入账价值,贷记"待转  相似文献   

2.
<正> 一、进项税额转出的核算问题进项税额转出是核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税额,包括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外购固定资产;外购应税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非正常损失的原材料和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外购货物或应税劳务。按照现行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有两种方法:(一)购进时,直接计入资产价值,不通过“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核算。(二)购进时,先通过“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相似文献   

3.
实行增值税后农副产品购销帐务处理之我见覃永合财政部《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中规定;企业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按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买价与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差额作为采购成本,...  相似文献   

4.
为了反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欠交增值税款和待抵扣增值税的情况,确保企业及时上交增值税,避免出现企业用以前月份欠交的增值税抵减以后月份待抵扣的增值税的现象,企业对于增值税,在会计核算上需要设置两个明细科目,即“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和“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核算增值税的期末留抵数,其期末余额为借方余额,该账户采用多栏式:借方栏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等专栏;贷方栏设置“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核算增值税期末欠交数或多交数,该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可以为借方余额,也可以为贷方余额,  相似文献   

5.
刘金波 《北方经贸》2001,(8):107-107
关于商品削价损失进项税额是否转的问题,有人认为削价损失部分的进项税额在购进商品时已进行了抵扣,因此,企业在削价出售商品时,就应该将由于销售商品损失部分的进项税额予以转出,借记“管理费用”科目(或相关科目),货记“应交锐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笔者不同意上述观点和做法,商品削价损失的进项税额是否转出,要分清是经营性削价损失,还是非经营性削价损失。  相似文献   

6.
关于增值税的核算,《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还应在明细账内设置“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等9个专栏。“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核算比较简单,月度终了,应将本月应交未交增值税从“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出。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如果本月多交了增值税,应将多交的增值税也从“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出,  相似文献   

7.
一、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问题 关于增值税的核算,<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还应在明细账内设置"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等9个专栏."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核算比较简单,月度终了,应将本月应交未交增值税从"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出.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如果本月多交了增值税,应将多交的增值税也从"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出,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如此处理的结果是:"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期末余额一定在借方,反映的是企业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期末反映的余额,表示企业本月应交未交增值税或多交的增值税,期末余额可能在借方,也可能在贷方,在实践中一般会显示贷方余额.  相似文献   

8.
对当前增值税会计处理方法的改进建议樊瑞1994年税制改革后,为分别反映企业欠交增值税和待抵扣增值税情况,财政部规定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未交增值税”和“应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和若干专栏进行会计处理,纳税人交纳当月增值税时,借记“应交增值税(已交...  相似文献   

9.
六、采购(进项)业务 小规模纳税人只能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其采购业务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因此,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物资、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  相似文献   

10.
根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政策规定,由于存在出口货物征、退税率的不同,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部分[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215;外汇人民币牌价&;#215;(征税率一退税率)]应从进项税额中转入成本,若进项税额不足,会使“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  相似文献   

11.
现行制度规定了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予抵扣的三种情况:1购入固定资产或购入的货物或接受劳务直接用于免税项目、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时,其取得的进项税额直接计入固定资产或购入的货物和劳务的成本;2购入的货物改变用途用于免税项目、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以及遭受非正常损失时,其进项税额通过“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相关的承担者予以承担;3购入货物或劳务,没有按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相关事项的,其进项税额只能…  相似文献   

12.
《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小企业接受捐赠资产按税法规定确定的价值,通过“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核算。在“待转资产价值”科目下,设“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和“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两个明细科目,以核算接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的价值。“待转资产价值”是一个过渡性账户,按《小企业会计制度》和现行税法规定,企业应于受赠当期期末在当期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将接受捐赠的资产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并将“待转资产价值”扣减所得税后的余额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科目。  相似文献   

13.
企 业 (一般纳税人 )可以将持有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 ,以取得生产经营所需的物资。现行制度规定 ,当发生上述业务时 ,按物资的采购成本借记“在途物资”或“库存商品 (原材料 )”等科目 ,按取得的专用发票上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科目 ,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假设票据为不带息票据 ,票面值与采购物资的价格相等 ,下同 )。所谓应收票据 ,是指企业持有的还没有到期的、尚未兑现的票据。在我国 ,多指商业汇票。商业汇票 ,经常有款项不能及时收回的情况 ,这时就需将票据金额从“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  相似文献   

14.
增 值税审计的关键在于正确审定进项税额 ,严格按照税法规定进行抵扣。为此 ,注册会计师或注册税务师在审计纳税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计算和会计处理时 ,侧重点应该是与增值税进项税额有关的准予抵扣的一些账户 ,通过对原始抵扣凭证、海关完税凭证等的审计 ,防止虚增进项税额或者多抵销项税额 ,从而少缴增值税款的目的。笔者结合多年的审计实践 ,就增值税进项税额审计谈点粗浅认识。一、增值税进项税额审计中必须重视的几个问题(一 )对进项税额抵扣凭证的审计。主要是看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是否合法 ,并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及…  相似文献   

15.
所谓提前抵扣进项税额是指经检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未付款之前,账目上“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借方直接对应着“库存商品”(“加工商品”)借方和“应付账款”贷方,说明企业存在购进商品或应税劳务未付款就提前抵扣进项税额问题。根据现行税收法规,“商业企业购进货物,必须在购进的货物付款  相似文献   

16.
增值税的月末结转,是会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普遍感到麻烦的环节,它涉及的明细科目较多。为了反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欠交(或多交)增值税款(以前月份)和待抵扣增值税(以后月份)的情况,确保企业及时上交增值税,避免出现企业用以前月份欠交的增值税抵减以后月份待抵扣的增值税的现象,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对于增值税在会计核算上需要设置两个明细科目,即“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和“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相似文献   

17.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而导致破产、倒闭、解散等现象十分普遍。在企业破产清算中必然涉及相关税务问题,笔者就此作一些探讨。一、企业销售货物等取得的收入,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和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价值和变卖收入的差额,借(或贷)记“清算损益”科目,按账面价值,贷记“库存商品”、“材料”、“产成品”等科目。按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小规模纳税人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破产、倒闭、解…  相似文献   

18.
<正> 根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政策规定,由于存在出口货物征、退税率的不同,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部分[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税率)]应从进项税额中转入成本,若进项税额不足,会使“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出现贷方余额,造成出口货物不仅不退税还要征税的“倒交税”问题。出现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出口货物最后环节增值额较大、出口货物征退税率差额较大以及大量使用免税原材料等。笔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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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建君 《商业会计》2005,(5A):46-47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月度终了,应将本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或“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账户,转入“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结转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抵扣的增值税。目前,有些教材中将“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的期末余额分为两种情况来结转:  相似文献   

20.
《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有关会计处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增值税转型中纳税人通过采购、接受捐赠、接受投资、自制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都做出了明确规定,但对于纳税人以融资租赁方式取得固定资产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却没有规定,本文拟就此作简要探讨。《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纳税人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可以像通过采购、接受捐赠、接受投资、自制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一样按规定进行抵扣,但前提条件是出租方必须已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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