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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日前,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这是领导小组成立以来首次五部门联合发文,标志着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步入新的阶段和高度。目标——力争完成房地一体的全国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通知》明确了工作目标,即在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前提下,明确将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构筑物纳入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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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中国独特的土地制度,加上转型期的经济社会问题,使得中国城镇化进程异常艰难复杂。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存量建设用地既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也包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后者则含三类用地:乡村企业用地,集体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以及农民宅基地。当前盘活存量的重点和难点,就是盘活已经划入城市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例如,北京市近年来以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办法,实施了5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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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第一,农村建设用地改革相对滞后。目前,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制度改革取得一定进展,但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仍处于试点阶段,局限在少数试点县。宅基地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主体,自2015年开始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也遇到了诸多问题。例如,在宅基地退出方面,很多农民不愿意退出宅基地。尤其是,如果农民把宅基地退给村集体,村集体应该给农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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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郊区经济促进会课题组 《上海农村经济》2012,(6):14-17
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原则,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必须确保建设用地不增加,农用地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结合上海各区县的实际情况和基础条件,正确处理好和小城镇建设、农民宅基地置换、农村土地综合治理等相关工作的关系,对乡镇企业用地、农村宅基地、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这三大类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进行分类指导,适用不同的流转模式,才能充分发挥试点政策在社会经济方面的综合效能。一、流转模式分析(一)农民宅基地流转模式1、宅基地置换模式宅基地置换属于广义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范畴,是指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建挂钩的政策,在农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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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价值评估方法述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但目前受到我国现行土地制度的制约和影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模式、流转价格评估等相关研究尚处于摸索和尝试阶段,目前有一些专家学者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价值的测算方法进行研究,文章通过对现有文献进行梳理,分析发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价值评估方法主要分为以下几类:(1)农村宅基地退出和拆迁补偿式价值评估,(2)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测算法,(3)土地发展权下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价值评估,(4)经济和生态价值综合考量下的集体土地价值评估,(5)多种评估方法相结合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价值评估。通过分析现有研究成果、经验及不足之处,为农村建设用地流转价值的评估方法提供理论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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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中国土地》2015,(4)
<正>2015年1月,中办、国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下简称"入市")制度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实践中,在中央提出"入市"之前,部分地区以及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已针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具体操作模式做出了积极探索。但调研发现,这些做法对"入市"与村镇转型及统筹区域发展的关系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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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为集体土地流转指明了新的方向。为了了解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现状,入市存在的问题,该研究通过全面调查和典型调查相结合以及访谈的方式对东北三省的沈阳市、东港市、哈尔滨市、长春市进行实地调研,其中包括8县(区)、15个乡镇(街道)、164个行政村、33家典型企业。利用数理统计方法,分析东北三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现状及存在问题。东北三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现状特点为总量不大,单宗面积小;分布零散,主要集中于城乡结合部;隐形流转普遍,缺乏规范性的引导;利用粗放,效益低下。研究结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存在缺少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产权不清晰、城乡规划不详细等制度方面的问题以及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基数不清,流转对象不明确、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潜力有限、村集体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认识不清等现实方面的问题。修订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建立配套的法律制度、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专项调查和确权登记、建议在东北地区同步宅基地制度改革、按照"尊重历史、承认现实"的原则,协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有序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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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以宅基地换房”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新模式 总被引:7,自引:2,他引:5
研究目的: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制度改革的新模式。研究方法:案例分析法。研究结果:天津市"以宅基地换房"模式实现了农村土地和资金的"双闭合",提高了土地的利用效率,构建了新的投融资体制。研究结论:天津市"以宅基地换房"模式在城郊结合部具有一定的推广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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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市场视角下城乡建设用地制度变迁分析——基于不完全产权生命周期模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农村观察》2018,(2)
以巴泽尔产权公共域和德姆塞茨产权残缺思想为基础构建不完全产权理论,再结合产权生命周期模型,构建出不完全产权生命周期模型,并以此为基本理论分析框架,分别解释了国有建设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农村宅基地三者制度变迁背后的不完全产权公共域与权能变化规律。研究显示,国有建设用地的产权不完全程度最低,但依然受统一供地和年度计划指标制度的限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产权不完全程度次之,征地公权力侵害和流转用途受限阻碍其产权效率释放;农村宅基地的产权不完全程度最高,成员身份性和宅基地的社会保障功能束缚其趋向完全产权。三者的产权公共域大小不一,产权不完全程度有异,产权公共域属性范围不同,所以,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要经历一个长期过程,其本质是产权公共域不断缩小和由不完全产权向完全产权趋近,需要分阶段开展改革,才能最终实现国有与集体建设用地"同地同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