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7 毫秒
1.
《财会月刊》2010,(2):80-80
一、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相似文献   

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6]75号文件2006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在  相似文献   

3.
一、问题的出现 2005年5月,国务院及七部委发布宏观调控房地产市场的相关政策,其中对于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在其对外销售时全额征收5.5%的营业税,并且一些地区还将一直未能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在销售房屋时开始征收。2006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出台规定:2006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2006年7月18日,  相似文献   

4.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157号文件一、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  相似文献   

5.
双周信息     
《楼市》2006,(20)
国税总局:无偿赠与全额征收4%契税《楼市》综合消息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加强房地产交易中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的税收管理》,强调了对个人无偿赠与住房的受赠人全额征收4%契税,以防止房屋买卖双方利用假赠与行为,偷逃赠与环节和将受赠房屋对外销售环节的营业税。受赠人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须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相似文献   

6.
《浙江房地产》2010,(2):6-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对个人住房转让的营业税政策通知如下:一、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相似文献   

7.
资讯     
政策法规七部委出新政:购房不足2年转手将要征收营业税自2005年6月1目起,国家将调整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政策,严格税收征管。对个人购房后转手交易,尤其是个人购房不足2年即转手交易的行为加大税收调控力度。这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中提出的。意见指出,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相似文献   

8.
王丙森  四海 《英才》2005,(7):104-104
最近,政府又出台了调控新招,由建设部等七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一时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原因是,《意见》中的某些规定对老百姓房屋理财有较大的影响:自2005年 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 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相似文献   

9.
《房地产评估》2007,(3):7-7,17
为加强房地产交易中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的税收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加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问题 (一)关于加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营业税税收管理问题1.个人向他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包括继承、遗产处分及其他无偿赠与不动产等三种情况,在办理营业税免税申请手续时,纳税人应区分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相似文献   

10.
2008年12月17日下午,关于"‘二套房贷'和营业税政策调整"的新闻迅速在国内各大门户网站上占据了头条位置.   在这项被称为"国三条"的政策出台三天后,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提出,将现行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让免征营业税,改为超过两年(含两年)转让免征营业税;将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不足两年转让的,由按其转让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改为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相似文献   

11.
2006年9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对无偿赠与行为、将受赠住房对外销售以及赠与行为后续管理三方面提出了加强税收征管的措施,使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贯穿于从发生无偿赠与行为到受赠住房再次销售的整个过程。下面笔者结合国税发[2006]144号等有关政策,就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为大家提供几个税收筹划技巧。  相似文献   

12.
《北京房地产》2009,(5):69-69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无偿赠与行为、将受赠住房对外销售以及赠与行为后续管理等三个方面提出加强税收征管的措施,使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贯穿无偿赠与行为从发生到受赠住房再次销售的整个过程。  相似文献   

13.
《楼市》2005,(11)
6月1日开始,宏观调控新政落槌定音:个人购买住房2年内转让全额征收营业税;超过2年(含2年)转让,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非普通住房差额征收营业税。而2年的时间则是以楼盘交付后缴纳完契税为起始的。并且,购买非普通住宅时,征收的契税从原来优惠的1.5%回复到3%。和全国很多城市类似  相似文献   

14.
《财会通讯》2006,(11):I0065-I0066
为加强房地产交易中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的税收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加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问题 (一)关于加强个人无偿赠与小动产营业税税收管问题  相似文献   

15.
一、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税种个人销售住房涉及到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一)营业税方面,根据国税发[2006]74号《关于加强住房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分三种情况进行处理:(1)2006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不足五年的住房对外销售  相似文献   

16.
广集博采     
房房地产优惠政策出台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从1999年8月1日起,对房地产市场的营业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实行减免政策。这项税收优惠政策包括3个方面:第一,对个人购买并居住超过一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并居住不足一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营业税按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差额计征;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第二,对积压空置的商品住房销售时应缴纳的营业税、契税在…  相似文献   

17.
受赠的住房对外转让时的纳税筹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下发后,舆论众口一词表示“假赠与将彻底杜绝”、原先.房屋无偿赠与,只要缴纳3%的契税;而现在除了要缴纳5%全额契税外,再次转手时,受赠人还得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计征个人受赠不动产个人所得税时,  相似文献   

18.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购买住房不是为了居住,而是通过出租取得租金收入。个人出租住房主要涉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一、个人出租住房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按年征收的一种财  相似文献   

19.
《上海土地》2005,(2):25-25
[本刊讯]根据《关于本市个人出售普通住房营业税征收规定的通知》(沪地税流[2005]10号)要求,3月7日起市地税局开始对个人购买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普通住房,居住不满一年出售的,销售时按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差额依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并按规定征收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河道整治费。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7日上午,闸北区房地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等领导在闸北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召开现场协调会,  相似文献   

20.
《房地产导刊》2005,(22):35-35
关键词:税改 起因:通过税收手段来调控国内日趋泡沫化的房地产市场。与此同时.房地产税制本身也积累了众多的问题.这也在一定程度限制了房地产行业健康、稳定、快速、有序的发展状态。 时间:5月12日 聚焦: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规定自2005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让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这是国家近年来首次在房地产交易环节上着手进行房地产税制改革。 影响力:炒楼行为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