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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81 毫秒
1.
我国林权改革制度窥见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1、引言林权即为林业物权,是有关森林资源以及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林业政策的核心和根本。从纵向上分析,林权权利人的权力包括林业资产所有权及其派生的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从横向上分析,它包括森林、林木的采伐利用权,林上、林中、林下资源的采集利用权,森林景观的开发利用权、补偿权、收益权、流转权、抵押权、担保权和品种权等等。  相似文献   

2.
1998年《森林法》实施十几年之后,人们对于森林的功能定位、内涵界定都发生重大变化,林业的性质以及林业建设的任务迅速转型。现行《森林法》在林业经营机制、林业管理体制以及林业产权制度方面的规定已经对林业建设形成掣肘,迫切需要进行修订以适应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森林法》需要在立法宗旨、法律性质、制度内容、行政管理和森林保护等方面做出方向性改变,并应当建立森林物权制度和生态公益林管理制度,改革商品林管理制度和盗伐滥伐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3.
我国《森林法》的修改面临很多问题。其中有一项非常重要而且应当给与高度关注的事是厘清森林的法律概念。梳理与之有关概念。譬如森林、森林资源、林地、林木、林权、集体林权、林地等。对于众多有关森林的法律概念,我们应该通过明晰森林的概念将各个相关的概念衔接起来以便理顺各种关系。  相似文献   

4.
任素玲 《经济论坛》2003,(19):48-48,57
担保物权是指以确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或权利上所设定的一种定限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由于担保物权是定限物权,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物的效用,实践中往往会发生在一物之上设定两个以上的担保物权,此时就会发生担保物权的竞合,在此情形下,何种担保物权的效力优先即担保物权竞合时的优先受偿问题,本文结合《担保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谈一些自己的看法。一、抵押权竞合时的优先受偿在现实社会中,抵押人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担保物的融资效能,常…  相似文献   

5.
森林是陆地生态的主体,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已经明确了林业在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的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的基础地位。我国是少林国家,森林面积只占世界森林面积的3%-4%,森林覆盖率仅仅16.55%,林业生态环境的改善与森林的不合理采伐和林地的不合理利用所造成的环境破坏并存;  相似文献   

6.
不区分物权登记效力与合同效力,合同的效力就有可能由一方当事人决定,这显然有悖于民法理论。因此,坚持区分合同效力与登记效力,是遵循民法基本理论、保护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现实需要。物权登记的效力由《物权法》规范,合同的效力由《合同法》决定;登记效力指向物权,合同效力指向债权;合同效力取决于合意,物权效力取决于登记。科学认识和运用不动产物权的登记效力,正确行使物权,有利于更好地实现《物权法》确定的“定分止争、物尽其用”的目标。  相似文献   

7.
从体系解释的角度而言,可以认为中国《物权法》没有明确承认物权行为的独立性,但《物权法》似乎考虑到了其与《合同法》第51条的协调,而承认了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区分原则.如果不承认物权行为的独立性会对民法的逻辑以及实践都有所伤害,还可能伤害意思自治与法律行为制度.既然承认所谓债权合同与物权变动效果相区分的原则,而债权合同又不包括物权变动的目的与效果意思,只能承认物权行为的独立性.在一个买卖物的交易中,有物权合意的存在,实为逻辑的必然,且此逻辑不伤害法益,无变通的需要.  相似文献   

8.
文岚 《时代经贸》2011,(16):64-64
我国一直以来以地大物博著称,然而今天却要面临很多自然资源枯竭的局面,笔者认为除许多资源本身的不可替代性以外,还有人们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不合理。在本文中,笔者讨论了自然资源物权的属性,认定自然资源物权是一种准用益物权。只有准确定位自然资源物权,我们才能在自然资源的开发使用过程中更好地保护自然资源,同时也为完善我国《物权法》对自然资源物权的规范提供些参考意见。  相似文献   

9.
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资源的合理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则是有关资源利用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法律保障。其中明确规定了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等权利的物权性质。结合《物权法》的有关规定,研究基于物权法律关系及其物权化两个方面,对自然资源所涉物权属性进行探讨,分析了立法对司法实践可能带来的积极意义,同时也阐述了该立法所存在的缺陷。  相似文献   

10.
物权分立还是合一:一个经济学解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制定物权法的目的是要定份止争、发挥物的效用,《物权法(草案)》却对物权之“物”缺乏明确界定,法学的“一物一权”原则涉及到该问题,但是对于“一物”的认识并不统一。其实,法学的物权与经济学的产权概念相对应,从经济学的角度,如果交易双方信息完全,物权的设置不会引起矛盾和纠纷、影响物的效用发挥,物理形态上多个物的物权可以合一、也可以分立;如果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物品的替代和互补程度以及所处市场结构不同,物权的设置将影响物的效用发挥,并易引起矛盾和纠纷,必须视具体情况进行物权设置。  相似文献   

1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制度的完善设想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土地承包经营权应是一种新型用益物权,目前,主要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其内容欠缺物权法定,其效力欠缺物权法定,其变动缺乏物权公示法定,其法律规范具有债权法性质等问题,笔者认为,其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济权物权制度的目标模式,应该是依法使土地承包经营权成为一种具有完全物权特质的新型用益物权,对此,本文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客体,内容,设立,变更,消灭等基本内容方面探讨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制度的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12.
叶敏 《经济研究导刊》2011,(15):103-105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是农村产权流转改革的必要组成部分,现实中存在着发展的需求与可行性。但目前中国《物权法》、《担保法》、《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有着相当程度的限制,实践中还有农民失地风险、土地用途改变风险、抵押权变现风险和金融风险等多方面潜在因素的影响,导致目前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不能得到大范围推广。但这些潜在风险都可以通过配套法律制度的完善得到防范,建议通过修改法律规定、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引进专业中介机构服务、出台金融扶持政策等多种渠道达到促进合法流转、保障农民权益的目标。  相似文献   

13.
This paper studies the willingness to pay (WTP) for forest property rights in Viet Nam. We do so by asking respondents to estimate the value of two different forest property rights regimes where only the level of property security differs and all other forest plot characteristics are constant. We use this information to identify the value of the property rights security. Our results reveal that a significant number of individuals are willing to pay for an additional area of forestland but that the amount offered appears to be inadequate to compensate sellers, as very few land market transactions actually take place. The results further indicate that income relates positively to WTP, irrespective of forest property regime. Wealth, age, and ethnicity also have an impact on the amount households are willing to pay. As expected, there was a significant mark-up on the more secure right. Econometric estimates of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WTP for secure and insecure property rights show that a higher level of female education, and household age decrease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two WTP measures while the difference tends to increase as income improves. This has important policy implications, as it indicates that households tend to evaluate the property rights institutions differently.  相似文献   

14.
权利客体是对权利的外部描述,是对权利安排在何种基础上的一种说明,权利客体的安排必须以实现权利追求的社会利益需求为根本目标。林权客体是一种特殊的权利客体,是对林权所进行的外部描述,林权客体不仅应当体现林业资源的经济价值,还必须满足社会对其生态、精神价值的需求。  相似文献   

15.
行政法授权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物权的行政管理,其具体行政行为可以有效地保证物权的安全,为物权的充分行使提供良好的法治条件.但要使行政机关更加科学有效地保护物权,则必须坚持"公共利益"界定法律化、行政行为程序法制化、行政救济制度法治化,必须建立全国统一的物权登记制度,完善国家行政补偿制度,大力推进物权行政保护制度化建设,不断完善行政监督制约机制.  相似文献   

16.
本文在系统梳理中国农村改革历程的基础上,指出改革初期,为了满足农民的温饱诉求,党和政府逐渐认同了农民推出的“大包干”做法;温饱问题解决之后,为了满足农民外出从事非农就业的诉求,党和政府赋予农民自主流转其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权利;现在,为了满足农民享有土地财产权益的诉求,党和政府应赋予农民土地股份的权利,将农村集体土地产权按份共有的改革目标落到实处。股权是集体经济的基础。改革初期以含义模糊的承包权替代含义清晰的土地股权,是为了达成改革共识;现在以含义清晰的土地股权替代含义模糊的土地承包权,是改革深化和认识与时俱进的结果。  相似文献   

17.
住房权是指公民获得可负担得起的适宜于人类居住的,有良好的物质和基础设施服务设施的,具有安全、健康、尊严,并不受歧视的住房的权利。目前房价高企,保障性住房不足,非法驱逐现象普遍,公民的住房权没有得到充分保障。从宪法的角度而言,我国现行房地产制度违背了法律保留原则、制度性保障原则、平等保护原则、正当程序原则等诸多宪法原则,亟待完善。为了保障公民的住房权,我国应及时出台保障公民住房权的基本法律,重构土地交易制度、公积金制度,恢复单位集资建房、支持公民合作建房,建立非法建筑的权益保障制度,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18.
现今中国实现长期经济发展面临的各种结构性难题的深层次原因是公民权利的缺失。转变政府权力主导资源配置方式,赋予民众对涉及自身利益重大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赋予农民完整的土地财产权,赋予公民自由迁徙和自由择业的权利,赋予农户和企业金融决策的自主权,是实现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而民主和法治建设则是民众权利回归最基本的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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