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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我国六五普法的第四年,普法的重点之一是就是加强社区法律服务,那么作为法律服务力量之一的公证机构,如何走进社区直接为社区、为基层群众提供方便快捷、实实在在的公证法律服务呢?笔者从工作实际出发,引发了思考,认为在中央提出加强社会管理的“大命题”下,基层公证机构应当做一篇公证进社区的“小文章”,通过公证社区化服务模式开辟公证服务新阵地,树立公证人员新形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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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我国六五普法的第四个年头,在2015年六五普法即将结束,也需要我们作为法律服务力量之一的公证机构提交一份满意的答卷,而如何走进社区直接为社区、为基层群众提供方便快捷、实实在在的公证法律服务也是我们在六五普法期间工作的新思路,也是为基层人民服务的新目标,同时也是践行群众路线的新举措。从实际工作出发,我们认为在中央提出加强社会管理的“大命题”下,基层公证机构应当做一篇公证进社区的“小文章”,通过公证社区化服务模式开辟公证服务新阵地,树立公证人员新形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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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党第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惠及“三农”的美好愿景。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特别是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把解决好三农问题当做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来认识,今年加大了对三农的扶持力度。公证机构作为特殊的、重要的法律部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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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本,是农民主要经济来源。努力解决因农村土地流转产生的矛盾与问题,尽力完善和规范土地流转过程,便是从根本上保障了农民的利益,也为解决"三农"问题找准了突破口。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作为农村土地流转中一种较为特殊的形式,关系着农民的切身利益,作为公证介入"三农"的着力点,相信通过我们公证人员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公证业务理论的探讨分析和对实践的不断探索,定会对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完善、为"三农"问题的解决作出独特的贡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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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依据《中华人民过公证法》的规定,结合民商事法律的相关规定,提供法律服务,为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实现依法提供证据,维护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的正常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因此公证质量是公证工作的生命线.重视公证的质量,保证公证工作持续发展,完善主办公证员制度是一项重要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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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也不曾料到,过去偏僻、闭塞、贫穷、落后,被称为“西北利亚”的山西绛县郝庄乡,竟然一跃成为省级先进单位,一时轰动三晋大地。壮大集体经济,强化服务功能,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面对除了黄土还是黄土的“西北利亚”,乡党委和乡政府把完善以土地联产承包为主要内容的生产责任制作为深化改革的主旋律:土地——三田公证三田公证,就是从两田分离入手,把土地划为口粮田、责任田和机动田三类,确定三田的不同用途和承包方法,由集体同农户签定双向责任承包合同,并经司法部门审核,对合同逐一实行法律公证。三田中,口粮田按核定的口粮标准人均划分,只负担农业税;责任田根据家庭实际承包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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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的十七大作出的一项重要决定。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提出的重要战略思想。作为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国家证明机构.我们首先应从理论上充分认识到科学发展观在现实公证工作中的重大指导意义,才能自觉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公证工作发展。下面结合科学发展观的含义谈谈在公证实践中如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挥公证的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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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信托是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三农"的一次尝试。土地流转信托在破解农村土地流转难题的同时,也暴露出诸如盈利、风险、法律等内在的问题。土地流转信托虽好,但不能一蹴而就,相应政策措施必须跟进,以保证这一模式持续良性推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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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审查,涉及死亡时点、亲属关系和继承类型等认定,一直是登记机构的工作难点,耗费了大量优质登记资源。为缓解审查压力,登记机构采用了登记自行审查、公证前置审查、公证辅助审查等多种方式,力求登记零风险、低负担。按营商环境改善要求,登记机构购买公证服务,解决了登记机构自行审查“耗时长”和服务对象申请公证“费用高”问题;试点告知承诺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取证难”,努力实现“应登尽登”。从当前不动产继承登记审查现状入手,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登记工作实践,对继承登记审查方式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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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服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部署.龙岩市工商局积极探索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新思路.坚持“工商所能、法律所依、政府所想、村域所需、企业所求、群众所愿”的原则.推行“以所带村、服务三农”,把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融入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局中.努力打造服务“三农”新平台.促进新农村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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栗峥 《当代经理人(中旬刊)》2006,(21)
公证的证明标准不能等同于诉讼的证明标准。“法律真实”是对公证证明标准的简单解答,“真实”,既不是“客观真实”也非“法律真实”,它只是公证员心中对事实的见证,即“公证员真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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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农业、农村、农民(简称“三农”)问题在我国仍然是最沉重的话题,党的十六大提出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以及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这一要求和目标能否如期实现,关键在于“三农”问题解决得如何。审计部门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服务十亿农民,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审计部门的重要使命。[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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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缓慢,“三农”缺乏发展资金。农业的天然弱质与金融业的天然避险有着难以调和的矛盾,而土地承包经营权似乎可以将两个行业紧密的联系起来。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可以从法律层面消除“三农”融资的困境。但与现实及国家政策都存在冲突。破解“三农”融资难的困局是个任重道远的过程。它会随着农业从业人口的不断减少、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现代化农业发展大规模普及而逐步得到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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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贷款合同是指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之间签订的关于抵押行为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是公证机构较常接触的一项公证业务。而公证机构作为从国家机关演变而来的市场中介组织,是统一行使国家证明权的中介组织,公证机构的全部活动仅限于法律领域,而且几乎覆盖了法律领域,这一性质不仅表现在它的证明活动是法律授予权限的,依法定程序予以证明,还表现在证明对象是法律行为及有法律意义的法律事实和法律文书,公证机构的市场中介作用决定了其在办理抵押贷款合同公证中必将发挥出有别于其他机构的特殊职能作用。具体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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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霞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7,(1):74-74
农民收入问题是“三农”问题的核心之一,也是关乎国民经济全局的重大问题。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三农”问题,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明确了“三农”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战略地位,农村税费改革就是其中的一项重要举措。[第一段]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