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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总体设计。“三田制”的主导思想是根据国家税收、集体提留等项实际需要,在其负担总额不变的情况下,拉开“三田”负担档次,合理调节农民分配关系。具体实施原则为“五改”。即改务农农民负担为全体村民负担,改承包田金额负担为人、田分别负担;改农作物四负担为经营效益负担;改承包地平均负担为宅基地、自留地、责任田“三田”负担;改宅基地、自留地、责任田平均负担为自用田(指宅基地、自留地)、口粮田、商品田(指粮、棉)等“三田”分离等级负担,以适当提高自用田、口粮田负担比例,降低商品田(粮、棉)负担比例。  相似文献   

2.
自1983年第一轮土地承包分配起 ,轻视、歧视妇女 ,尤其是侵犯出嫁女、离婚妇女及其子女土地承包权的问题在全国许多地区都有不同程度的发生。《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0条明确规定 :“农村划分责任田、口粮田等 ,以及批准宅基地 ,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权利 ,不得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妇女结婚、离婚后 ,其责任田、口粮田和宅基地等 ,应当受到保障。”但是由于传统观念和现实的种种原因(人多地少、利益驱动等) ,在第二轮土地承包中 ,仍存在一些严重侵害妇女权益的情况。四川省成都市某县某村规定 :“本村女青年结婚后 ,丈夫属于外地农村户…  相似文献   

3.
一事一议     
事:乡村强迫压粮扩经。自去年10月起,河南省方城县博望镇在近10个村“压粮扩经”,强迫农民将一部分口粮田拿出来种植林果或烟叶。为保证“连片种植”规划,一些村强行收回农民的承包田,将土地分为口粮田、经济田,规定种口粮田免缴农业  相似文献   

4.
最近,笔者下乡采访有关农村费改税情况,发现有的村土地延包30年的合同,至今没和农民群众本人见面,问及一些农民,有的甚至对此一无所知。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笔者调查了一些村的负责人:有的土地延包根本没有按上级要求办,仍按照原来的“两田制”,口粮田还是原来的口粮田,经济田还是原来的经济田,村干部们为了应付上边,坐在办公室里“集体办公”把合同填好,签字、盖章都“代劳”了。群众没签字,也没按手印,合同当然不敢和群众见面了;有的土地延包没有公开,机动田远远超过5%,尽管群众签了字,也按了手印,但发下去怕引起麻…  相似文献   

5.
江苏省新沂市某村民问:我家在一轮土地承包时分得责任田5.93亩。1990年我把一家四口人的户口迁入新沂市区(未转非),但仍居住在本村,并继续耕种责任田。但二轮土地承包时,村组干部以我家户口迁出为由,强行收回了我家的责任田。几年来我一直向村组干部反映,要求给我一点土地,均遭到拒绝。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我该怎么办?答:村组干部收回你的承包地是合法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立法目的之一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但这是有条件的,其基本条件就是承包者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而是否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关键看户口是…  相似文献   

6.
李春霞 《活力》2010,(6):179-179
服务“三农”是公证法律服务的重点。在为“三农”服务中。涉及农村集体性质土地上的房屋、农民承包的土地等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的发生而引起的相关问题很多,也是风险较大的一项公证。笔者就这一公证问题提出以下观点,仅供参考。  相似文献   

7.
刹一刹毁田烧窑的歪风最近笔者到部分乡镇搞调查研究,沿途竟发现许多农民在自家承包的责任田里制坯烧砖。土地是国家的重要资源,保护土地、用好土地是每个农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听任这种挖土烧砖、毁田园窑的现象蔓延下去,后果将不堪设想。笔者呼吁政府有关部门采...  相似文献   

8.
政策百答     
退休职工无权强行承包责任田  四川省达县南外镇某村民组来信反映:退休职工夏某,原系电站职工,他于 1990年 6月与其子办理了轮换工协议书,同时把他的户口迁到本组,但他儿子的责任田一直未退给村民组。 1997年底,夏某退休,每月还有退休工资,而他的儿子也转为正式工人。后来组里群众知道后很生气,说夏某“骑双头马”,但夏某坚持不退出土地。我们想问一问,夏某的这种做法对不对,他应不应该把他儿子的土地退出来?  答:就这个问题,我们向农业部门进行了咨询。从来信反映的情况看,退休职工夏某强行承包土地的做法属违法行为,…  相似文献   

9.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的一位陈姓读者来信反映:按照中央的文件精神,我们村进行了新一轮的土地承包工作,村里每人半亩的口粮田,也给颁发了为期30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可是,我们村的村干部却在今年3月9日召开的村民大会上宣布,村里的口粮田要根据人口的增减,年年进行调整。凡有村民户口迁出(包括死亡)的,其承包的口粮田必须在当年年底退出,或者每年每人拿出250元钱,交给户口新迁入的村民(包括出生的婴儿)。这样,村里的土地可能每年都要动一动,不知我们村这样的调整合不合法? 答:就此问题,我们向农业部主管…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少数农民由于长年忙于经商或外出谋生,其所承包的责任田无人耕种,又没有及时转交他人,出现了弃耕现象,致使土地的肥力和地力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对此,不少农民朋友认为,反正责任田已承包给个人,只要能按时上交公粮和提留,种与不种是他们个人的事,谁也管不着。其实,这种做法是一种违法行为。  责任田承包给个人,其经营使用权归承包者所有,但它仍属集体所有,承包经营者有合理使用和保护的义务。《农业法》第 55条规定:“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劳动者应当保养土地,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增加使用有机肥料,提高地力…  相似文献   

11.
保障农民长期稳定的土地承包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几年以前,乡村干部大都为农民弃地抛荒现象而苦恼,时下,人们又为日益增多的农民“争田争地”事件所困扰。从农民“弃田抛荒”到“争田抢地”,这无疑反映税费改革及免除农业税以来中央和地方出台的一系列助农惠民的政策产生了实效,但是,另一方面,这本身也表明迄今为止农村的土地产权关系仍不明晰、不稳定,农民对于土地的权益关系仍存在“争议”。从法律上看,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为农民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农民依法享有土地的承包权、经营权及受益权,农村土地的产权及承包关系是清楚的。第一轮承包之后,国家明确宣布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  相似文献   

12.
政策百答     
妇女少分承包地是没有依据的浙江省宁波市某村一陈姓村民问:我们这里在进行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执行这样的规定,即妇女只能承包相当于男性一半的承包地。请问中央关于土地承包方面的政策法规中有类似的规定吗?答:就该村民的问题我们请教了有关部门,现作以下答复。首先应该肯定,当地关于妇女只能承包一半责任田的规定是没有依据的。国家的相关法律和政策中从来没有作出类似的规定。其次,规定妇女只能承包一半责任田,违反了男女平等的根本原则。我国宪法第4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  相似文献   

13.
山东省单县某村村民来信反映:我乡承包土地实行“五年一调整”。另外,我乡原来规定,凡超生子女2胎的到7岁,3胎以上到14岁才能分得责任田。可是近年来调整土地人人都有份了,不到年龄标准的也有,甚至刚生下几天的也能分到地。这无疑是在鼓动人们多生、快生。这怎么能行?答:对于土地承包期限和承包土地的调整问题,国家法律和中央政策文件有明确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十五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对于违背政策缩短土地承包期、收回承…  相似文献   

14.
政策百答     
外出务工能不能承包土地甘肃省民勤县中渠乡的杨桢远来信反映 :我们村民小组有5户人家外出打工 ,老老少少22口人。这些人在外出打工的时候 ,有的把所承包的土地交给其兄弟代耕 ,有的把田转包了出去。他们中多数人外出还不到2年 ,户口也没有迁出去。前不久 ,我们村实行第二轮土地承包 ,乡里派来的工作组不宣传党的政策 ,不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 ,而是直接就让村里群众讨论“谁能种地 ,谁不能种地”这个问题 ,导致三分之二的村民认为外出打工人员不能继续承包土地。结果乡里的工作组和村委会、党支部凭这三分之二的群众意见 ,就拍板定案 :外…  相似文献   

15.
《乡镇论坛》2008,(4):39-39
山西省壶关县某村农民王某来信说:我们村拥有土地2700多亩。在第二轮家庭承包的过程中,缩短土地承包期,实行三年一变一调整,另外村里划分了“两田制”,多留机动地,一人一亩口粮田,剩余为机动地。村里将机动地集中起来发包。请问,这种做法对吗?  相似文献   

16.
唐玉强 《活力》2014,(6):67-67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经济的不断进步,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合同逐渐增多,与此相关的公证需求也是益增多,本文依据现行关于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规定,对家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涉及的常见问题进行梳理和探讨,为今后办理此类公证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7.
政策     
湖北省整治土地承包中的“黑田黑地” 湖北将在今年年底对全省土地承包工作进行整治和清理。整治的重点是目前农村中未发包到户的“黑田”和存在转包纠纷的“问题地”。 湖北省委副书记邓道坤说,一些乡镇和村组欺上瞒下,既不向国家交税,也不承包给当地村民,把本  相似文献   

18.
河南巩县读者邓一男来信问:我们这里有人怕鸡、鸭、猪糟踏自己承包的责任田,想用围墙围起来,国家政策是否允许? 邓一男同志:责任田是村集体根据本村土地情况,在统一经营或统一管理的前提下,按照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方面利益的原则,通过  相似文献   

19.
安徽凤阳县小岗村党支部书记严德友支持、推动土地流转已有十余年。严德友的父亲严俊昌是30年前掀起中国农村“分田到户”的带头人之一。10多年的试验中,严德友发现由分到合的流转之路并不好走,尤其是在率先“分田”的小岗村,他还担心这样的做法游走在政策边缘。直到9月30日,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小岗村,承诺“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严德友才安下心来。  相似文献   

20.
重庆市奉节县某村周某来信反映:我所在的村民小组有农业人口(本刊专家组解答)155人,承包人口127人,还有28人没有承包地,人地矛盾十分突出。然而我们村民小组的某些人因外出务工和女儿出嫁等原因,将其承包地卖给外地人,导致本村大量人员无法承包责任田,而且这种现象还有蔓延的趋势。我多次向乡、村领导反映,均无处理结果。请问,这种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吗?答:《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作了明确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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