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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从2003年保监会启动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以来,具有中国特色的第一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在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现在,随着国际金融保险监管改革的不断深化和我国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为了进一步加强偿付能力监管,提高行业的风险防范能力,中国保监会决定启动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2012年4月,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开展《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规划》(下称《规划》)的通知,并在《规划》中强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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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活跃保险集团监管共同框架(CFS)是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产物,我国保险监督委员会在刚刚发布的《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规划》中将保险集团偿付能力监管标准作为专项研究的重要一部分。研究CFS对完善我国保险集团偿付能力监督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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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偿付能力监管体系改革及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偿付能力监管已经成为我国保险监管三大支柱的核心,而我国偿付能力监管体系主要是在欧盟现行框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研究欧盟偿付能力体系改革的经验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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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vency Ⅱ作为欧洲保险市场偿付能力监管的基本框架,对我国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的完善具有重要借鉴意义。要有效借鉴欧洲在保险偿付能力监管方面的经验,首先需要对我国现阶段的保险偿付能力监管体系与Solvency Ⅱ进行系统的比较分析以找出差距,如何对二者进行有效地比较分析是一个根本问题,本文的写作目的正在于引入一个分析框架,并将我国的保险偿付能力监管体系与体现国际偿付能力监管改革最新成果的欧盟的SolvencyⅡ放在统一的框架下进行比较分析,找出我国偿付能力监管体系需要改进之处,进而探索完善我国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的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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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重点研究国际保险集团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的新动向和新发展,并进行比较分析,以期对国际保险集团偿付能力监管改革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对我国保险集团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建设有所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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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活跃保险集团监管共同框架(CFS)是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产物,我国保险监督委员会在刚刚发布的《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规划》中将保险集团偿付能力监管标准作为专项研究的重要一部分.研究CFS对完善我国保险集团偿付能力监督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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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偿付能力监管研究课题组 《金融监管研究》2024,(2):1-19
偿付能力监管是现代保险监管的核心内容,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都十分重视偿付能力监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断探索和完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当前,国际保险监管尚未形成统一的监管制度,世界各国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也各不相同。本文在全面梳理国内外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制度演变历程的基础上,比较分析了国际上有代表性的保险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之间的差异。研究表明,我国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立足国情、持续完善并与时俱进,形成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可比性的偿付能力制度体系,有力推进了我国保险监管现代化进程,也为国际新兴保险市场国家优化保险监管体系提供了重要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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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付能力监管是现代保险业监管的核心。2003年,中国保监会实质性启动了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工作,颁布并实施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2012年4月8日,保监会公布《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规划》,明确将在未来三至五年时间,建立一套与国际接轨,同时与我国保险业发展现状相适应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本文从六个方面入手,分析了现阶段我国保险业监管中仍然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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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次贷危机以来,不少知名国际保险集团纷纷出现偿付能力不足甚至破产的情形,保险集团偿付能力监管改革被推上了风口浪尖。本文重点研究国际保险集团偿付能力监管体系改革的新动向和新发展,并对监管理念的变革进行总结,以期对国际保险集团偿付能力监管改革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对我国保险集团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建设有所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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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付能力监管是现代保险业监管的核心.2003年,中国保监会实质性启动了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工作,颁布并实施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2012年4月8日,保监会公布《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规划》,明确将在未来三至五年时间,建立一套与国际接轨,同时与我国保险业发展现状相适应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本文从六个方面入手,分析了现阶段我国保险业监管中仍然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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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财务视角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偿付能力是保险企业的生命线,是保险业监管的核心。尤其是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导致了全球性的偿付能力危机,引发了新一轮全球性的偿付能力监管改革浪潮。因此重新审视我国偿付能力监管体系、改革和完善其监管效率将具有重大意义。本文从财务的角度全面分析了我国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的现状,重点从财务的角度分析了我国偿付能力监管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了改善我国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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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偿付能力监管是保险监管的一个重点。目前我国尚处在保险发展的初级阶段,保险公司行为及市场调节机制还不完善,建立一个全面、系统的保险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阐述目前我国保险偿付能力监管中的强制性与技术性规定,分析保险监管系统存在的问题,并对我国保险监管机构应承担的监管任务以及如何进行“进取型”监管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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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保监会启动了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即"中国风险导向偿付能力体系",简称"偿二代")建设工作。建设偿二代是保监会经过认真研究和慎重考虑后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对深化保险业市场化改革、增强保险业风险防范能力和提高我国保险监管的国际影响力都具有重要意义。2015年2月13日,保监会正式印发偿二代17项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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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寿险公司为样本,采用我国2005年12月31日之前成立的33家寿险公司2006~2013年的年度数据,将寿险公司的风险分为承保风险和投资风险,运用联立的动态面板门限回归模型进行实证检验,研究监管压力与寿险公司风险承担行为之间的关系,以及监管压力对不同偿付能力的寿险公司风险承担行为的影响程度,以此来研究偿付能力监管的效力。实证结果显示,监管压力对寿险公司的风险承担行为存在门限效应,监管压力对不同偿付能力的寿险公司的影响程度不同。监管压力对偿付能力充足率低的寿险公司风险承担行为的影响不够显著,即不会使偿付能力不足的寿险公司显著降低自身的风险。这意味着偿付能力监管效力较低,不足以对偿付能力不足的寿险公司施加预期的影响。最后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以期为我国保险业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的建设提供一定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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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加入WTO后,大量外国保险公司将会进入我国,外资的进入在充实我国保险市场主体的同时,也将促进相关的政策、法规和监管的日益完善。随着保险公司自律能力增强和市场秩序的好转,我国保险监管将由目前的市场行为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并重,逐步向国际上通行的以偿付能力为核心的监管模式过渡。这就需要增设一套统计口径与偿付能力监管相适应的会计报表体系,以解决保险监管者与一般报表使用者信息需求不同的矛盾,并为强化偿付能力监管打好基础。一、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与偿付能力监管1.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界定。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指…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