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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项目稽察应该遵循“稽察-规范-发展”的指导思想,贯彻“为项目建设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的宗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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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的实践表明,要以“稽察-规范-发展”为指导思想,以“为项目建设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为宗旨,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工作[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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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项目稽察制度,是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加强和改进投资监管的三个制度之一,是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监管体系的重要内容。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设立了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对国家出资的重大建设项目派出稽察特派员,开展重大项目稽察工作。浙江省于2002年成立省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并于2003年印发了《浙江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经过近十年的实践,重大项目稽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重大项目稽察工作的依据仍然是2003年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规范性文件,项目稽察工作的依据层级较低,为稽察工作的深入开展造成了制度性障碍。因此,加快推进重大项目稽察的立法工作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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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项目稽察在项目监管体系中的定位,不应仅仅是重大项目稽察,而是一个独立的、专业化的、全程的政府投资项目统一监管机构。[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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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规范实施和顺利推进,开化县在2006年对五个政府投资项目稽察的基础上,对2007年县内国债资金、国家与省财政投资或补助资金、县财政资金投资的项目,研究相应工作方案,提升科学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化解政府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并从完善稽察制度建设方面摸索出一些经验。[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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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一步认识重大项目稽察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强化和改进对建设项目监管的一项全新的工作,是确保政府出资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资金安全、投资效益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政府授予经济、社会发展宏观调控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制度,对政府出资的建设项目实施稽察,既是政府转变职能的需要,也是进一步加强对重大项目监督管理的需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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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项目稽察监管工作必须紧密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服务于"双重"专项行动,不断探索政府投资有效监管的新模式重大项目稽察监管工作是政府赋予发展改革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发改委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监督管理的有效方式,是规范项目管理、推进项目建设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去年以来,重大项目稽察监管工作紧紧围绕"三大战略"、"四大建设"和"五大统筹",深入开展"围绕重大决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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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察是对工作中是否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基本管理制度运作进行监督检查。稽察比检查、督查、稽查的方式方法更为认真细致,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及处理措施更为严格。稽察带有行政执法监督的性质,与一般行政性监督检查不同,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制度陛。一般行政性监督检查是临时陛的,往往根据情况需要来进行;而稽察工作是经常性的,有条件的情况下还可以实施动态实时监控。二是综合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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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来,丽水市联合稽察监管工作主要围绕政府投资项目来展开,先后组织市县稽察部门联合监管建设项目210个,总投资达102亿元,涉及农业、林业、水利等行业。通过联合监管有效地纠正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挪用挤占资金、违规招标、质量隐患等问题,对保证政府投资安全和投资效益起到了积极作用。2009年,丽水市不同层级的稽察检查,共稽察检查项目160余个,梳理有关整改问题350多项,还取得了全省稽察工作考核第一的好成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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