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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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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广文 《金卡工程》2010,14(8):208-208
我国公司制度建立之后,各种公司组织快速发展,在市场经济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与此同时,在实践中公司大股东压制中小股东的现象也经常发生,并在各种公司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鉴于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10月27日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公司法》,并于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在新通过的《公司法》中,相对于之前的《公司法》作了较大的修改,在原来总共229个条文中,删除条款46条,增加条款41条,修改的条款达137条。旧《公司法》对股东权益方面条款较少,并且往往只规定"应当怎样",但缺乏"违反了怎么办"的条款,特别是缺乏有关司法保护的相关规定,使得弱势股东或者受到损害的股东无法启动诉讼程序保护自己的权益。  相似文献   

2.
浅析新《公司法》对信贷风险管理的影响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十届人大通过的新《公司法》已干2006年1月1日起实施,《公司法》的修改主要集中在资本制度和公司治理方面,对银行信贷业务而言,在审查公司主体、对公司进行跟踪管理、接受公司出具担保等方面都带来一定的影响。  相似文献   

3.
对新《公司法》有关资产评估规定的解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新修改的《公司法》,这是我国经济法律生活的一件大事。《公司法》是规范市场主体的一部重要法律,自1993年12月29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以来,分别在1999年和2004年经过了两次修改,此次是第三次、也是修改幅度最大的一次。共修改126条,删除78条,新增64条,涉及公司设立制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社会责任、公司融资制度、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合并、分立和清算制度、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及小股东利益的保护等诸多方面,其中也涉及有关资产评估的内容。新修改的《公司法》的…  相似文献   

4.
新《公司法》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影响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经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于2006年1月1日施行。新《公司法》主要从产权的角度规范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必然会引导公司实质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对市场经济运行中的各个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及其公司相关利益人财务关系的进一步明确,势必会为注册会计师执业提供良好环境。不仅如此,新《公司法》一些关键条款的变化和创新,也会直接影响着注册会计师行业。一、全面强制审计的影响新《公司法》第29条规定:“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第63条规定:“一人有限责…  相似文献   

5.
长期以来,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法律效力问题,法律界争议颇大。原《公司法》在公司担保规定上语意模糊,法律界对于其60条是限制公司对外担保还是限制董事、经理个人行为争论不休。2006年1月1日实施的新《公司法》就公司对91、担保能力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但是这些规定较为原则,特别对于其16条第1款是否属于强制性条款,接受担保的债权人有无义务审核公司章程,  相似文献   

6.
新《公司法》对旧《公司法》做了大量的修改,其中一项改动就是放开对公司的管制,尊重公司的章程自治。本文对章程自治的原因和表现形式作了深入地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7.
新《公司法》对验资工作的影响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案(以下简称“新《公司法》”),并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新《公司法》在公司设立、变更、组织机构设置等方面均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其中很多方面的  相似文献   

8.
修订后的《公司法》(以下称新公司法,修订前的公司法以下称旧公司法)已于2005年10月27日通过并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法是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的重要法律,修改后的公司法立足我国经济社会的现实需要,对原公司法进行了系统的发展和完善,在有效保护投资人.经营者,劳动者利益,全面提升公司依法治理水平,助推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等方面必将产生日益重要的作用。 新公司法对银行业务有什么样的意义和影响?从银行角度来看修订后的公司法,一方面,属于公司法人的银行一样要遵守《公司法》的规定,全面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另一方面,银行所面对的成千上万的公司客户,其成立,经营治理乃至公司解散清算将依新的公司法发生众多变化,银行必须要系统全面地关注新的公司法律铜度对银行各种业务的有利和不利影响,积极应对。[编者按]  相似文献   

9.
《上海会计》2005,(2):F004
修订《公司法》对企业是重大利好——至少有600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对修订《公司法》提出建议、议案或提案,都认为修订是众多企业发展的重大利好,也是我国资本市场走向法治的需要,有利于推动建立并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修改建议集中在降低公司设立门槛、简化审批和限制、突出会司自主权利方面。  相似文献   

10.
《公司法》中涉及董事勤勉义务的条款寥寥可数且不成体系,在后法典时代与公司法修改的双重背景下,董事勤勉义务的标准成为重要命题.诞生并成熟于美国的商业判断规则是值得我国移植的对象.我国已有的法条基础和司法实践表明,商业判断规则具有引入我国的可行性.因此,将商业判断规则作为可排除的任意性规范直接规定在《公司法》法条中,并赋予债权人起诉的部分权利,从而完善董事勤勉义务,建立更加成熟的管理者体系.  相似文献   

11.
《理财》1998,(12)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登记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设立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不符合《公司法》...  相似文献   

12.
公司财务、会计是我国公司立法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为了完善公司财务、会计制度,新《公司法》对原《公司法》中的公司财务、会计条款作了较大幅度的修订。文章围绕公司财务、会计制度有何作用,公司建立财务、会计制度的基本依据是什么,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如何编制和公开,公司利润怎样分配,以及公司财务、会计如何管理等几个方面进行解读。  相似文献   

13.
从公司的注册登记、改制重组,到公司设立后的增资扩股、股权转让,再到公司的结业清算,几乎每一个环节都可能离不开资产评估师的参与。新修订的《公司法》从诸多方面对公司资本制度进行了完善,进一步明确了股东及董、监、高等各方权利和义务,这些修订带给资产评估师诸多启示。文章通过对新《公司法》可能涉及资产评估业务的相关条款的梳理,分析实缴期限变化、非货币财产出资、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等多个方面的变化对评估业务及评估要素的影响,对非货币财产出资业务以及如何理解并恰当估算公司回购股权“合理的价格”等几方面提出我们的思考、分析和建议,希望通过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新《公司法》的基本要义和精神实质,以期在服务于公司相关经济行为时能够提供满足新《公司法》要求的、更加规范的评估专业服务。  相似文献   

14.
公司社会责任的立法模式设计首先应从哲学理论基础上明晰其行为法基本定位,肯定其法律化意义以及弹性化设计机理。公司社会责任一般性条款当然应具有行为法的属性,而非仅具有宣示性的作用。从社会整体性、多元性、动态性视角来看,公司社会责任立法设计应采综合立法模式,一方面应当规定一般性条款,另一方面需要设计多层结构以满足社会复杂多元需求等。相应地,《民法典》第86条(《公司法》第5条)作为一般条款,发挥裁判法功能的方式既有借助现有条文进行说理论证,同时也当为行政规章、规范性政策文件乃至行业规则等提供效力支撑。尤为重要的是,公司社会责任的立法内容完善应不断凸显组织法特点,加强公司内部治理,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  相似文献   

15.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公司法》的决议。本次修改后的《公司法》在条文数上没有增加,反而有所减少,但是其修改内容却颇为广泛,不少规则反映了国际公司法的最新发展动态,值得注意的是,部分规则还直接修正了各种有权机构对《公司法》规则的不合理解释。  相似文献   

16.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于公司为股东担保问题作了特别规范,对过去相关的担保规则作了明显调整。2005年11月14日证监会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该文件于2006年1月1日起与新修订的“公司法》同步施行。该文件对证监会以前发布的一系列涉及上市公司担保的规定作了部分修改,体现了修改后的《公司法》确立的原则。  相似文献   

17.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最初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并于1999年12月25日进行第一次修订,增设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放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和申请股票上市等条件,但仍未从立法理念上对《公司法》进行全面修改。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法》,已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与旧法相比,从结构上看,是在原公司法基础上增加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从内容上看,是在股东出资、公司…  相似文献   

18.
2005年10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于200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这是《公司法》自1993年制订以来的第三次修正。但此次修正较前两次修正的不同之处在于:前两次都仅对其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补;而此次修正除对原公司法的框架予以保留外,对其中的内容进行了较彻底的修改。其中取消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股东人数限制,允许设立非国有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新公司法最重要的改变之一。  相似文献   

19.
新《公司法》赋予银行风险防范新内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经过第三次修改后的《公司法》于2006 年1月1日起施行。据统计,原法230条, 现法219条,仅有24条未作修改。不难想见,《公司法》这次修订牵一发而动全身,对金融业的影响更为深远。调研组成员在商业银行运作实践中发现,新法对法人客户的信贷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对风险防范也赋予了新的内容。  相似文献   

20.
资本公积补亏不合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琦  钟洪亮 《上海会计》2001,(11):36-36
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规定,上市公司的债务重组收益不再计入当期利润,而只被确认为资本公积。这样上市公司想依靠债务重组快速“扭亏为盈”似乎不再可行。然而,近期一些面临ST或PT窘境的上市公司为度过难关,又提出了新的方案——拟用资本公积弥补亏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6章179条规定“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由于该条款中的“公积金”并未指明是盈余公积还是资本公积,一些业内人士便认为,用资本公积弥补亏损有其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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