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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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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所谓的“市场经济国家地位(market e—conomy status)”,实际上只是作为贸易救济措施之一的反倾销调查领域的专业性问题,与一国是否实行“市场经济”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即使是引发中国“市场经济国家”地位问题的导火线《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第15条,也从未确认中国的经济运行体制系“非市场经济”。实际上,“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对中国出口的影响十分有限,2003年中国遭到反倾销调查的  相似文献   

2.
“非市场经济地位”已成为我国应诉国外反倾销的核心问题。本文讨论了“非市场经济地位”的一些相关概念“、非市场经济地位”对我国的影响和中美入世协议、中国入世议定书中的相关规定,提出了我国争取市场经济地位的建议。  相似文献   

3.
“非市场经济地位”已成为我国应诉国外反倾销的核心问题。本文讨论了“非市场经济地位”的一些相关概念、“非市场经济地位”对我国的影响和中美入世协议、中国入世议定书中的相关规定,提出了我国争取市场经济地位的建议。  相似文献   

4.
目前,反倾销已经成为WTO各成员国广泛使用的贸易保护手段,它具有形式合法、操作灵活、不易遭到报复等特点。可是,我国却是国际上遭受反倾销投诉最多的国家,其中来自欧美的反倾销最多。美国和欧盟是世界经济舞台上举足轻重的力量,也是中国重要的贸易伙伴,他们对华反倾销行为影响了中国产品的出口,同时对双边经贸关系和正常的经济往来有着重要影响。欧美经常以市场经济地位为手段对中国的产品提起反倾销,他们将中国认定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简称NME;或称国家控制经济、中央计划经济),这是我国出口产品被裁定存在倾销行为的主要原因。  相似文献   

5.
“非市场经济地位”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及对策探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2011年是我国加入WTO的十周年。十年间我国对外贸易迅速发展,国际市场份额不断提高,但与此同时,贸易摩擦不断加剧,我国也成为世界上遭遇反倾销数量最多的国家,而我国国际贸易中遭受频繁的反倾销的主要源头就是"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将介绍"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的由来,分析非市场经济地位对于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及理性探讨中国争取市场经济地位的对策。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我国对外贸易快速发展,国际市场份额不断扩大,但与此同时,我国企业遭遇反倾销调查的案例也不断增加,在反倾销调查中,最具有争议性的问题就是所谓的“非市场经济”的问题。本文将介绍非市场经济地位的概念和本质,及我国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的由来,探讨中国争取市场经济地位减少反倾销败诉的对策。  相似文献   

7.
欧美对华反倾销中“非市场经济地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正>目前,反倾销已经成为WTO各成员国广泛使用的贸易保护手段,它具有形式合法、操作灵活、不易遭到报复等特点。可是,我国却是国际上遭受反倾销投诉最多的国家,其中来自欧美的反倾销最多。美国和欧盟是世界经济舞台上举足轻重的力量,也是中国重要的贸易伙伴,他们对华反倾销行为影响了中国产品的出口,同时对双边经贸关系和正常的经济往来有着重要影响。欧美经常以市场经济地位为手段对中国的产品提起反倾销,他们将中国认定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简称NME;或称国家控制经济、中央计划经济),这是我国出口产品被裁定存在倾销行为的主要原因。  相似文献   

8.
一、我国为何要争取市场经济地位 1.中国“入世”,还需要进一步“入市”。解决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问题,不仅仅涉及应对其他国家对我国出口产品反倾销的贸易救济措施,还有推进我国市场经济建设的十分深远的政治经济意义。  相似文献   

9.
随着对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欧盟的初评和美国听证会的结束,结果虽在预料之中,但是,还是对近一段时期以来“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引起的热潮注入了一剂镇静剂,我们确实应冷静下来,认真思考一下。主动申请“入市”的必要性所谓“市场经济地位”问题,源自我国入世协议中反倾销部分的“非市场经济地位”条款。该条款表明,在加入世贸组织后15年内,如果中国能证明符合其他成员的市场经济标准,其他成员在反倾销调查中应按照世贸组织一般规则计算中国产品的正常价值。反之,则把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这一歧视性政策。这样极易使我国涉诉产品构成…  相似文献   

10.
周晔 《经贸世界》2004,(9):42-43
加入WTO后,15年内其他成员方在对华反倾销调查中仍可视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继续采用“替代国”办法。由于申诉方所采信的替代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成本或价格水平通常比我国高,中国企业很容易得到倾销或倾销幅度被人为夸大的裁决,从而失去出口市场。要摆脱这种不公平待遇,其前提是中国涉案企业必须获得“市场经济”地位。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美国对华反倾销不断加剧,反倾销金额大幅增长,所涉及产品和产业不断扩大,直接导致中国对美出口增长放缓,削弱了中国企业出口竞争优势。美国对华反倾销的原因主要在于美国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对华贸易长期存在大额逆差、失业率居高不下、反倾销措施隐秘性强和巧妙利用WTO规则漏洞。提出尽快确立我国“市场经济地位”,提高出口商品国际竞争力,鼓励出口企业积极应诉,合理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等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2.
沈瑶  李雅源 《新商务》2003,(9):46-48
加入WTO后,15年内其他成员方在对方反倾销调查中仍可视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继续采用“替代国”办法。由于申诉方所采信的替代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成本或价格水平通常比我国高,中国企业很容易得到倾销或倾销幅度被人为夸大的裁决,导致失去出口市场。要摆脱这种不公平待遇,其前提是中国涉案企业必须获得“市场经济”地位。  相似文献   

13.
国外对华反倾销诉中最具争议性的问题就是“非市场经济国家”的问题。根据中国加入WTO时签署的有关协议,中国企业应诉外国反倾销诉讼在加入WTO后15年时间里一定程度上仍受制于与世贸组织其他成员不同的、特殊的非市场经济地位的反倾销规则。这也预示着在今后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对华反倾销诉讼的高发率在所难免。因此,我们有必要对我们被认定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原因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4.
理性看待中国的“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前,中国全力争取WTO各成员国承认市场经济地位,原因在于它牵涉的不仅仅是企业的反倾销问题,还有中国在未来时期内如何从战略高度上确立中国企业国际竞争力的外部环境问题。但是,如果中国过分渲染这个只影响到贸易总额0.5%的“市场经济地位”,就难免会使别人将这个问题作为一张牌来打,将主动权完全交到别国手里。所以,应理性看待中国的“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一方面,解决我们自身现存的问题是根本途径,我们可以把完全市场经济国家的一些条件视为深化改革的外部动力,在改革和发展中进一步完善贸易管理体制,改进各种不足之处;另一方面我们可以通过外交力量积极寻求他国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尽可能以最小的代价为我国的对外贸易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相似文献   

15.
“市场经济地位”是多年来我国企业海外反倾销应诉面临的一大难题。在新西兰、东盟、俄罗斯和巴西等贸易伙伴相继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形势下,中国距离彻底脱去“非市场经济”的帽子还有多远?本文在介绍美国和欧盟针对“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反倾销法律与实践以及中国市场经济地位获得认可的进展情况的基础上,简要分析和评论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全面获得认可的前景。  相似文献   

16.
反倾销案件中我国"非市场经济地位"的问题评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自从加入WTO以来,企业出口产品频繁遭受反倾销诉讼.究其主要原因是中国被认定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在法律上处于"非市场经济地位".经过二十多年的市场取向的改革,我国仍被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原因是多方面的."非市场经济地位"将影响我国对外贸易的正常发展,同时客观上也会促使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中国政府和企业既要积极应对目前面临的反倾销诉讼,又要从根本上采取措施,改变我国由于"非市场经济地位"带来的被动局面.  相似文献   

17.
上世纪60年代关贸总协定肯尼迪回合结束后,美国在反倾销中对来自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产品计算正常价值时,开始采用“替代国”的价格或成本数据,成为世界上最早采用“替代国”做法的国家。中国加入世贸议定书第15条规定了反倾销中三个层次的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即  相似文献   

18.
本文根据市场经济的五条共性标准,借鉴外国专家的分析,结合我国在反倾销案中的实际,提出了:我国是否是市场经济国家不需要别国的承认;世界上并不存在一个统一的“市场经济国家”标准;“市场经济国家地位”这个问题应谨慎地局限在反倾销诉讼中加以讨论,而不应被放大到整个中国社会经济改革和发展层面;在反倾销讨论中,我们不应把注意力完全放在“市场经济地位”上,而应更多地注意完善我们的出口贸易秩序,协调好国内企业产口出口的数量和价格,提高产品档次,增强品牌营销与服务贸易的竞争力和意识等观点。  相似文献   

19.
反倾销法当中,“非市场经济国家”是一个重要概念。中国自入世以来,一直在对华反倾销调查中遭遇“非市场经济国家”待遇,这对我国对外贸易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本文从这一问题的产生和法律依据入手,深入分析了“非市场经济国家”地位对中国的不公平性,并从法律角度提出了我国政府和企业的应对策略。  相似文献   

20.
冯军 《国际商务研究》2016,30(6):84-88, 94
《中国加入议定书》第15条涉及的是中国在反倾销和反补贴中的价格公平比较,被认为是关于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的条款。实际上,该条规定的是在何种情况下适用"替代国价格"以及在任何情况下"替代国方法"在中国"入世"15年后的适用必须停止。替代国价格适用与否和市场经济地位是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不同概念,不可混淆。《中国加入议定书》和WTO协定中对市场经济或非市场经济地位没有任何规定或标准,与"非市场经济地位"有关的仅仅是一些WTO成员方的国内法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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