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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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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过对鹿特丹港的优势和成功经验的分析总结以及对曹妃甸港口和.Y-,_lk区的发展潜力研究,对曹妃甸港口和工业区的发展提出了设想和建议,认为曹妃甸的发展要在建立现代物流港、大规模钢铁石化及相关产业、完善金融、保险等配套措施以及协调与邻近城市和经济区关系方面做好文章。  相似文献   

2.
印婧 《商》2013,(9Z):215-216
现代海运发展过程中,无单放货现象大量存在,并有愈演愈烈之势,成为提单制度的一大顽疾。《鹿特丹规则》在提单制度上最大的突破是正视航运业无单放货的现状,及时呼应航运业变革的新需求,对“无单放货”行为合法性作了开放性的规定。《鹿特丹规则》试图设计一套合理的制度使无单放货合法化,其无单放货的规定与当前航运实践中的习惯做法根本不同,对中国《海商法》的修订产生影响。  相似文献   

3.
“忽闻海上有仙山,山在虚无缥缈间”。白居易一千三百多年前在《长恨歌》中天马行空的想象,如今已在荷兰成为现实。2010年10月,世界上第一座漂浮在海面上、可根据需要自由移动的“浮动城市”,在鹿特丹莱茵港的外海海面上建成。鹿特丹的这座“浮动城市”目前被用作展览馆和接待中心,整体建筑物的层高达十二米.面积约为四个网球场大小。  相似文献   

4.
无单放货在司法实践中的问题较为突出,而我国现有立法对记名提单下无单放货的规定,于理论上不必要,在权益保护上不平衡,无法回应现实之需.《鹿特丹规则》首次对记名提单下的无单放货作出了颇具创新的系统规定,但学者在这方面的研究并不充分.建议在现有立法和实践的基础上,参考《鹿特丹规则》的立法趋势,进一步完善《海商法》中记名提单下的无单放货制度.  相似文献   

5.
《鹿特丹规则》是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统一法的本位回归。《鹿特丹规则》的背离规定是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自由的最直接体现和合同自由空前扩大的标志。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当事人应对任何与背离有关的事项进行成本和利益的权衡分析。在《鹿特丹规则》背景下的批量合同和保险场合下对Incoterms 2000的贸易术语的选择显得更加重要。  相似文献   

6.
《中国市场》2009,(3):44-44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孙钢日前表示,燃油税改革方案还是保守了一些。他指出,该方案至少定价机制不够透明。过去是按鹿特丹,新加坡、纽约三地的平均价来确定。至少应该在这方面增加一些透明度。应该要适当的控制,适当控制的原则是什么?控制的频率是什么,是两个月一调还是一个月一调,这些都应该透明一些。  相似文献   

7.
从鹿特丹港看曹妃甸港口和工业区的发展规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对鹿特丹港的优势和成功经验的分析总结以及对曹妃甸港口和工业区的发展潜力研究,对曹妃甸港口和工业区的发展提出了设想和建议,认为曹妃甸的发展要在建立现代物流港、大规模钢铁石化及相关产业、完善金融、保险等配套措施以及协调与邻近城市和经济区关系方面做好文章。  相似文献   

8.
新版《工会会计制度》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通过对新旧《工会会计制度》比较,从制度等级、核算基础、预算管理的范围、会计核算内容、会计科目、会计报表等各方面变化,新制度都进行了多方位的创新和发展。  相似文献   

9.
《商》2016,(14)
提单制度形成于14世纪的航运实践,经过几个世纪的不断发展,提单在海上货物运输贸易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承运人应当在收回正本提单的情况下交付货物,但由于海运技术的发展和提单故有的缺陷,无单放货现象在海上货物运输中时有发生。它对无单放货的相关当事人和国际贸易正常秩序都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危害。我国法律和《鹿特丹规则》都对无单放货的法律性质、承运人的免责事由及赔偿责任限制作出了不同的规定。通过将二者的比较分析,不难发现,我国法律在无单放货的法律责任性质方面的规定更为具体,有利于司法实践中的法律适用。而在承运人的免责事由和赔偿责任限制方面都存在一定缺陷。总体上说,我国立法者还应结合《鹿特丹规则》和其它国际公约的合理之处对无单放货的法律责任问题进行更完善的立法。  相似文献   

10.
2008年底通过的《鹿特丹规则》的创新之一是在统一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的基础上部分统一国际货物多式联运法。《鹿特丹规则》的"上岸"扩大了国际货物运输法公约间的冲突,具体表现为加剧了海运公约间的冲突和引发了单一运输方式公约间的冲突。《鹿特丹规则》与相关货物运输公约间的冲突表面为条约冲突,其实质是不同运输方式承运人责任制度的互不妥协和国际统一私法运动的超前发展。  相似文献   

11.
《鹿特丹规则》下提单功能的缺失与重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传统提单的价值,是转让提单产生转让货物的效果。提单实现上述效果,极大地依赖于其债权凭证功能。《鹿特丹规则》通过引入意思自治原则,改变了提单债权功能的强制性,削弱了传统提单的信用,将对提单制度产生负面影响。《鹿特丹规则》的货物控制权制度,部分地强化了提单的债权凭证功能,但由于除斥期间和抗辩权的存在,不能完全恢复提单的信用。我国应当充分吸取《鹿特丹规则》的有益创新,尽力限制其消极影响。  相似文献   

12.
《中国拍卖》2013,(6):32-32
《中国拍卖》:您认为新的《拍卖企业的等级评估与等级划分》国家标准对于引导我国拍卖业规范发展是否有所帮助?此次参与资质评估,对重庆金信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陈海波:新的国家标准通过拍卖企业“规范性、诚信度、可持续发展能力、经营状况、社会贡献”等5类20项指标.对企业资质等级评估做了系统规定,对拍卖企业的现状和发展方向也提出了科学评价指标。该标准能够客观评价企业综合实力,指导拍卖企业依照新的标准规范经营,在引导行业方面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13.
"鹿特丹规则"下托运人义务变化的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08年12月11日,联合国第63届联合国大会第6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联合国贸法会提交的《联合国全程或部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公约》,并定于2009年9月23日在荷兰鹿特丹举行签字仪式,将公约定名为《鹿特丹规则》(以下简称新公约)。截止  相似文献   

14.
晓蔚 《市场周刊》2006,(12):21-21
据中石化消息人士透露,自2007年元月1日起,中国将可能实施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新机制将“放弃”原来紧盯纽约、新加坡和鹿特丹三地成品油价的计算办法,改以布伦特、迪拜和米纳斯三地的原油价格为基准来计算油价.国家对零售油价的统一管制将有所放松。“这就等于用原油成本法来计算油价,政府今后将出台指导价,而市场价格由企业主导,预计市场价一定会低于政府指导价,油价下降的空间较大,消费者会成为受益者”,这位消息人士表示。  相似文献   

15.
安鑫 《中国广告》2009,(6):106-109
标题:探究广告公司创意的关键——运用趋势、离散和规模来分析获奖表现 作者:威廉·韦贝克(博士,宾夕法尼亚大学)荷兰鹿特丹伊拉斯姆斯大学销售和客户管理学院的创建人和主任。  相似文献   

16.
《商》2016,(6)
《海牙规则》、《汉堡规则》、《鹿特丹规则》作为海上运输的国际公约,具有一定的相关性和差异性,是适应海洋运输贸易的的发展所形成的。本文简要介绍了《海牙规则》、《汉堡规则》、《鹿特丹规则》的发展历程,并以承运人的视角比较了三者之间的差异。  相似文献   

17.
吴景伟 《浙商》2010,(22):119-119
国际花卉博览会(以下简称“花博会”)从1960年在荷兰鹿特丹首次举办以来,备受瞩目。2010年11月6日-2011年4月25日“2010台北国际花卉博览会”在台北举办。  相似文献   

18.
2008年12月联合国通过了<联合国全程或部分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公约>(<鹿特丹规则>),决定于2009年9月23日在荷兰鹿特丹开放签署.该规则制订的主要目的,是取代现有的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公约,以实现货物运输规则的国际统一.  相似文献   

19.
(Rotterdam,Netherlands)关于鹿特丹的话题,老生常谈的是遍布城中、世界顶级的建筑事务所的建筑。但每年一月末到二月初,鹿特丹国际电影节(International FilmFestival Rotterdam,简称IFFR)令电影成为这座城市最重要的命题,电影和电影人也如候鸟般每年聚集到此。  相似文献   

20.
徐佳囡 《商》2013,(18):273-273
海运是高风险的运输方式,也是国际货运中必不可少的运输方式。为了更好地保护货主,提单出现并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提单的广泛应用使得海运货物控制成为可能。但是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一系列新的问题产生了:一是海运单并不能完全体现提单所有的物权凭证功能,它的控制力不够;二是电子商务的出现,没有书面的运输单据,就需要有相应的约定或者条文来规范货物的控制权。在《鹿特丹规则》签署前,曾经有过三大国际海运公约,但受客观条件和时代条件制约,均未对货物控制权有明确的规定。本文将从《鹿特丹规则》为视角来分析国际海运货物控制权,希望能够给我国的相关立法有所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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