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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驻立陶宛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 《俄罗斯中亚东欧市场》2010,(9):26-29
欧盟是WTO((政府采购协定》(GPA)的成员。立陶宛2004年5月1日加入欧盟后,依据欧盟统一指令和GPA规则开放本国政府采购市场,修改并完善了本国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这为中国企业“走出去”参与立陶宛政府采购项目提供了机遇。2007年年底,中国政府向WTO秘书处提交了加入GPA申请和初步出价清单,正式启动了加入GPA谈判。 相似文献
2.
《政府采购协定》(the Government Procurement Agreement,GPA)是WTO框架下的诸边协议之一,中国政府已经启动加入GPA的多轮谈判,山东省作为我国经济大省必将进入政府采购协定范围之内。一旦加入《政府采购协定》,山东省近五千亿的政府采购市场将对包括美国、欧盟在内的各成员国开放,国内政府采购合同将于国际平台上进行公开竞标。然而,山东省存在企业国际化竞争力不高、产业结构不合理、政府采购法律与GPA协议冲突以及政府采购人才队伍不满足国际化采购程序需求的问题。加入GPA必将对山东省产生强大冲击本文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理论以及实证研究分析,最终得到优化产业结构、完善政府采购法律体系、加强专业人才培养等结论,借机最终建立起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经济强省。 相似文献
3.
《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2009,(1):41
世界贸易组织(WTO)政府采购协议(GPA)委员会于2008年12月9日通过台湾加入GPA申请案。政府采购协定(GPA)委员会今天通过台湾加入GPA申请案。台湾“经济部”强调,加入GPA是台湾在拓展国际空间及为厂商创造国际商机的重大进展。“经济部”将尽速把加入GPA案函送“立法院”审议,待“立法院”审议通过、“总统”批准后, 相似文献
4.
韩国加入GPA的经验对中国有较大的参考价值。从韩国政府采购体制和制度入手,深入分析韩国在GPA项下的开放承诺:政府采购实体范围、采购对象、门槛价等,以及韩国加入GPA后政府采购的实际情况,评估韩国履行GPA承诺的实际效果,这将给中国加入GPA提供一定的经验和启示。 相似文献
5.
我国加入GPA不仅对GPA这一国际协议具有重要意义,更将对国内各领域产生深远影响。在加入GPA进程中,正确认识我国加入GPA谈判的特点、合理评估影响、积极制定应对策略尤为重要。文本系统总结了中国加入GPA谈判的特点,综合分析了加入GPA对政府采购制度、政府部门及国内产业带来的影响,提出了具体的应对策略。 相似文献
6.
孟晔 《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2007,(7):6-10
我国政府宣布将于2007年年底前启动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GPA)的谈判程序,并向世界贸易组织提交政府采购市场的开放清单。我国准备加入的GPA,正处于一种更新换代的特殊时期,是一个对开放程度和透明度要求更高的新协议。今后所有加入GPA的谈判都应以新修订的协议为准,这就意味着我国加入GPA时,或是启动GPA谈判时都要使用新的法律文本。因此,认真分析GPA修改的条款及其影响不仅对我国加入GPA的谈判起着重要作用,而且对我国政府采购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7.
近日媒体的主要注意力均在中美纺织品争端上,忽视了一个同样重要的议题——中国将加快谈判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简称GPA)的进程。由于中国加入GPA意味着中国政府向外商开放所有“政府采购市场”,相当于加入第二个WTO。 相似文献
8.
政府采购有其概念和特点;政府采购协议GPA有其框架和主要内容;GPA对不同发展水平国家的影响存在显著区别;我国的市场经济背景下现代政府采购制度已初步建立;政府采购协议GPA是一把双刃剑,加入政府采购协议GPA将使中国面临多方面的挑战,同时也带来诸多机遇。 相似文献
9.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议》是我国政府采购发展面临的重大课题。2007年12月28日,中国正式启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谈判,随着四次出价清单的提交,谈判内容已经进入到实质阶段。加入GPA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在客观分析其利弊后,我们看到了加入GPA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与此同时,完善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不断学习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对增强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0.
《中国经贸导刊》2021,(2)
<正>《政府采购协议》(全文简称GPA)是WTO框架下针对政府采购市场开放的一项诸边协议,由WTO成员通过谈判方式自愿加入。目前,GPA有20个参与方,共48个国家和地区。我国于2001年加入WTO时承诺尽快提交GPA初步出价启动谈判,2007年正式启动谈判并提交了初步出价,2019年10月提交了第7份出价。习近平主席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主旨演讲中,将加快加入GPA进程作为我国扩大开放的重大举措之一。加入GPA既有利于我国企业进入GPA参与方的政府采购市场,也有利于我国政府采购效益、透明度等的提升。在未来加入GPA的背景下,我国面临着国内相关制度与国际规则对接的不少挑战,本文以此为基础进行研究,为后续出价谈判以及加入GPA后国内相关制度优化完善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1.
《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2009,(9):42-42
台湾于今年7月15日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WTO)政府采购协定(GPA)第41个缔约方;各签约方对台开放政府采购市场金额年达9603亿美元,约为台湾加入GPA后,每年拟开放市场规模的150倍以上。 相似文献
12.
沈木珠 《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06,(2)
我国何时加入《政府采购协定》(GPA);加入GPA后能否优先采购本国产品,特别是能否优先采购在国际上并不居领先地位的高新技术产品;我国政府采购法如何应对加入GPA,地方政府又是否可以制定优先采购本国高新技术产品法规,还有本国产品的概念应当如何界定等等,是当前理论界、学术界或有争议或尚未涉足的问题。本文就此进行分析探讨,以廓清社会各界在相关问题上的模糊认识,酌明GPA与地方政府采购的关系,推进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13.
谢宝朝 《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2011,18(2):19-24
我国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承载着强化市场竞争、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减少公共产品供给中的政府腐败现象、经济调控等多种功能。在我国已经提出加入GPA的申请之际,有必要对这些功能与GPA的目标追求及具体制度进行比较研究,以便今后在GPA允许的范围内,更好地发挥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多种功能。本文以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功能为主线,通过与GPA的比较,提出了改革与完善我国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4.
孟晔 《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2015,(2):20-28
中国启动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GPA)谈判,这是继加入WTO后,中国在对外经贸领域开展的又一项重大谈判。政府采购市场逐步开放和政府采购活动国际化将构成我国未来经济改革与发展的一大宏观趋势。中国朝向GPA的发展必将面临政府采购法律国际化的要求和挑战,在新的国际背景下研究中国政府采购法制改革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5.
16.
“无论我们在改革中遇到什么困难和问题,中国建立开放的政府采购市场的最终目标不会改变。”财政部国库司司长詹静涛日前在北京重申中国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GPA)、开放政府采购市场的立场。 相似文献
17.
中国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的机遇与挑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于2007年12月18日向世界贸易组织(WTO)秘书处递交了加入<政府采购协议>(GPA)的申请和涵盖范围出价清单,正式启动了加入GPA的谈判进程. 相似文献
18.
按照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时的承诺,我国将在今年年底启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The A—greement on Government Procurement,简称GPA)的谈判。一般情况下,由《政府采购协定》规制的政府采购市场额度占每个缔约方国内生产总值约15%,这对于中国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进军海外市场的新机遇。 相似文献
19.
《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2008,(3):40-40
<正>2007年12月28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代表中国政府签署了中国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GPA)申请书。中国常驻WTO代表团当日将申请书和中国加入《政府采购协议》初步出价清单递交给WTO秘书处。这标志着中国正式启动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谈判。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