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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53 毫秒
1.
从2001年4月起,随着用友软件、太太药业、康美药业、广东榕泰等几家民营公司相继上市,一个颇有情感冲击力的概念——“家族企业”成为中国股市议论的热点。鉴于在这些公司中,一个或几个有姻亲关系的主要发起人拥有的股份占到公司总股本的55%-74%,且这些股份上市后市价高达几十亿元之  相似文献   

2.
股权分置     
股权分置,简单地说,就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暂不上市流通,它是我国特殊国情下的产物。因为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从股份制改造到募资上市的过程是:国家(或法人)投资兴建的企业经资产评估后按一定比例折股,在符合上市条件后向社会公众溢价发行,企业股票上市后则分为可流通部分(即公众股)和不可流通部分(国家股或法人股)。这两类股票形成了“不同股不同价不同权”的市场制度与结构,这种结构影响证券市场预期稳定和价格发现功能,使公司缺乏共同的利益基础,不利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已经成为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  相似文献   

3.
一、企业职工普遍持股的意义,国有中小企业技术和经济实力有限,多数难以通过向社会公众出售或摹集股份实现股权的多元化。企业内部职工持股具有社会公众持股无可比拟的优势,容易推行。其优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相似文献   

4.
《深交所》2005,(12):86-86
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德华兔宝宝是一个年轻的身影。在正式挂牌上市后仅短短三个月,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随即进入了议事日程。对此,一开始公司内部也有一定的顾虑。一些非流通股股东认为,实施股改需要向流通股股东支付一定比例的对价,使股权进一步稀释;而自己是公司的创始人之一,视厂如家,从不曾有过要转让所持股份的想法,因此没有必要进行股改。  相似文献   

5.
贺琪凯 《浙江金融》2006,(11):37-38
在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主要的股改方案为送股、权证、缩股.这些方案中以送股方案最为常用.使得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股份数有不同程度的减少。从整体上看,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度仍然较高,绝大部分国企和民营的家族企业仍处于绝对控股的状态。在已实施和拟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502家上市公司中.第一大股东处于绝对控股地位(持股比例超过50%)的占到40.8%,而第一大股东的股份超过第二至第四大股东股份总和的上市公司占82.7%。本文所指的大股东.主要是拥有上市公司相对控制权的股东.对价方案使得这些股东的股权有所削弱,而股改后原来的非流通股也可在证券市场上自由流通.使得在公开市场上的收购具有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6.
杨小舟 《新理财》2007,(4):40-41
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基本完成,上市公司股份将逐步实现全流通。可以预见,股权分置时代普遍存在的以获取上市公司“壳资源”、追求短期财务收益的财务性并购将会被企业谋求资源整合和长远发展的战略性并购所代替。[编者按]  相似文献   

7.
买壳上市中的估价方法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一种引人注目的并购现象:买壳上市在我国证券市场上出现。所谓买壳上市,就是非上市公司通过对上市公司的控股达到间接甚至直接上市的目的。典型的买壳上市由买壳和注资两项交易组成,相应的交易价格也就包括“壳”公司和转让资产的价格,这是买壳上市中最关键的问题,也是买卖双方最关心的问题。本文将就上述两项交易中的估价方法作一探讨。一、“买壳”交易中对“壳”公司的估价“买壳”交易是非上市公司通过购买“壳”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份,从而相对或绝对地控制一家已经上市的股份公司。这一交易的实质是股权的转让或收购。就我国目…  相似文献   

8.
2006年1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允许在我国境内上市的公司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及其他员工管理人员(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建立职工股权激励计划.2006年财政部颁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以下简称“11号准则”),规范不同行权条件、不同结算方式、不同市场环境的股权激励计划会计核算,该准则适用于职工、公司、其他方的以股份支付为对价的交易.本文仅讨论对职工的股权激励计划,不涉及其他股份支付问题.  相似文献   

9.
我国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以及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PO)时,部分上市公司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在一定期限内(通常是1-3年)得上市流通.此外,机构投资者在公司IPO过程中通过网下配售方式取得的股份,也要求在3个月后才能上市流通.这部分在一定期限内流通受到限制、并正处于限定期内的股权,被称之为“限售股权”.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限售股权日益普遍地出现在许多会计主体的资产项目中.  相似文献   

10.
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的会计处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当前,股权分置改革已成为我国经济领域中的焦点问题。而其中“支付对价”的会计处理也受到众多人士的关注。本文在此探讨这一问题仅代表个人观点。本文的基本观点:在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支付对价是为了获得上市流通权,会计处理上应资本化而非费用化。相应地,这部分对价资产不需摊销,而是在股份实现流通时结转成本,与减持股份实现的收入相配比。相关概念释义1“.流通权”“。流通权”并非指股份转让权。股份自由转让系股份公司的本质特征,无论流通股还是非流通股都拥有这项权利,例如多年来盛行的非流通股的协议转让就是行使…  相似文献   

11.
“买壳上市”是指非上市公司通过收购某上市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取得该公司的控制权,然后将其资产不断注入该上市公司中,从而实现间接上市的目的。本文试就买壳上市的动因、壳公司的选择、取得模式、价格的确定等问题作一探讨。 一、买壳上市的动因 企业买壳上市的直接原因主要是受现有上市制度的限制,通常企业申请上市的整个过程需要一、两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因此上市资格成为一种稀缺资源,也可以说是一种宝贵的无形资产。盖因企业上市后将获得以下众多的、显露的或潜在的利益,从而成为买壳上市的动因。  相似文献   

12.
可以说,“红帽子”企业是一个时代的产物。如今这些企业在引入外资参股并以最终海外上市为目标的股权变革过程中,都希望脱掉“帽子”以规避国有股转让这条红线。体制的问题转变成一个技术上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古松 《税收征纳》2013,(10):32-35
A公司为境内一家民营企业,2004年A公司向境外M公司注资1000万美元,获得M公司12%的控股权,境外另一股东拥有88%的股份。A公司与M公司的另一股东达成协议:未来3-5年内力争将M公司在境外运作上市,M公司未上市前应按不低于7.5%的投资收益率向A公司分红,上市后.按M公司实际净利润的持股比例向A公司分红。另外,M公司如果未能上市,A公司有权将持有的12%股权按原价1000万美元转让给另一股东,另一股东必须无条件接受:  相似文献   

14.
杜杉 《云南金融》2012,(10):25-28
《福布斯》中文版9月3日发布的“中国现代家族企业调查报告”显示,在A股民营上市公司中,有49%属于家族企业,其中又以子女和夫妻关系的家族企业数量最多。在这些上市的家族企业中,有7%实现了第一代和第二代的权力更迭,这一比例较去年的4.6%有显著增长,显示中国的家族企业已逐渐进入“交接班”的高峰期。  相似文献   

15.
上市公司维持上市地位需要满足一定的股权分布标准。本文针对我国证券法律体系中这一规定的不足,通过对股权分布及其标准的概念辨析、实践演进分析、国际比较研究,并从股权分置改革后股份全流通市场环境变化及2006年《证券法》实施后的制度变迁出发,探讨了我国上市公司持续上市条件的股权分布标准。  相似文献   

16.
伊利股份业绩遭遇“寒流”,同样是“天灾人祸”具足。前者主要是新会计准则中关于股权激励费用化处理的规定,后者则不仅包括伊利股份管理层在期权激励模式设计、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更有在激励费用处理上过于激进的取向。  相似文献   

17.
金融市场     
第二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启动第二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中国证监会6月19日公布了第二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上市公司名单,包括宝钢股份、长江电力、广州控股等在内的42家上市公司进入第二批试点。与首批试点企业相比,第二批试点企业履盖面更广,更加多样化,在创新上有新的突破。回购与增持社会公众股同时开闸6月17日起,上市公司可申请回购社会公众股,控股股东可在股东大会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在二级市场增持社会公众股。6月16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后增持社会公众股份有关问题的通知》。  相似文献   

18.
退出机制对于公司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来说至关重要.一般而言,公司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退出方式有公开上市、并购、回购与清算四种.目前,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的主要方式是公开上市.完善我国公司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退出机制应当做到完善主板市场和中小企业板市场、大力发展创业板市场、规范场外交易市场、扩大股份回购法定事由等.  相似文献   

19.
《国际融资》2002,(5):54-55
股权及准股权投资 IFC使用自有资本购买项目公司、其他项目单位、金融机构、证券组合基金或其他股票基金的股权.在通常情况下,我们承购一个项目股权的5%到20%.IFC一般不会持有35%以上的股权,从来不会成为一个项目的最大单一股东.IFC是项目的长期投资者.当出售时机到来的时候,IFC更喜欢在项目公司公开上市之后,通过资本市场出售股份,退出项目.  相似文献   

20.
以介绍形式上市的公司,其股份为公司的已发行股份,因此公司不会发行新股,亦不会筹集新的资金。介绍上市虽没有募集资金,但从上市文件提交和信息披露的角度看,介绍上市与公开募集资金的区别是很小的,只不过介绍上市不需要披露股份销售、承销费用等等而已何为介绍上市在境外不少资本市场上都有介绍上市模式,其规则基本一致。申请以介绍形式上市的公司,上市的股份都是已发行股份,而涉及的股份有一定数量,并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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