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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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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裘雪婷 《海南金融》2012,(3):53-57,88
我国在构建融资融券的担保制度时,充分借鉴了域外国家与地区的做法,在债权担保基础法律关系下引入了信托的构建,同时担保制度设计中引入让与担保的理念。但是,账户设置的主体错位以及权力义务分配的失衡导致我国按照信托模式与让与担保理念设定的融资融券担保制度陷入了法律困境。本文试以融资融券的权利质押本质为出发点,以最高额质押制度为视角,探讨我国现行融资融券担保制度法律困境的解决思路。  相似文献   

2.
融资融券是一种信用交易,需要债务人为所融资金和证券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担保,以维护债权人的利益。对于融资融券担保,我国立法采纳的信托构造与法学理论和现有的法律制度相冲突,难以自圆其说。国内学者对此多有质疑,但未形成统一认识,并对融资融券担保的法律性质分别提出了“让与担保”、“最高额质押”及“账户质押”等学说。因此,对信托构造以及理论界的各种说法进行合理性及合法性探析,正确定位融资融券担保的法律性质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3.
我国融资融券担保制度的法律困境与解决思路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06年6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为我国融资融券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管理办法》在构建融资融券的担保制度时,充分借鉴了美国等国家和地区的做法,创造性地引入了让与担保。然而,当前我国法律尚未确立让与担保制度,这就导致了我国按照让与担保模式设定的融资融券担保制度陷入了法律困境。本文试以境外市场的成功经验为借鉴,探讨我国现行融资融券担保制度法律困境的解决思路。  相似文献   

4.
杜尧青 《中国外资》2012,(4):239-241
<正>最高额抵押是我们银行信贷业务中比较普遍的担保融资方式,相对于单笔授信而言有利于提高签约效率、降低合同成本、方便信贷管理等。但是,现行法律对最高额抵押的规定却显得较为粗糙,《担保法》第59条至第62条对最高额抵押作了初步规定,《担保法解释》第81条至83条对此作了进一步的细化,而2007年施行的《物权法》第203条  相似文献   

5.
李虹 《金融论坛》2007,12(9):59-63
融资融券在我国并非一种崭新的业务类型.在2006年证监会出台《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之前我国已经存在着融资融券交易.此前的证券信用交易大部分是以银行间债券为质押获取资金.该管理办法在融资融券担保问题上没有采用质押等典型性担保方式,而是规定了"让与担保"的方式来保障券商的结算交收风险.但是,由于证券让与担保实际上是一种流质契约,并违反了物权法定原则,从而与现有的民商事基本法律规则以及基本法理存在明显冲突,因此面临着合法性缺失问题.  相似文献   

6.
融资融券在我国并非一种崭新的业务类型。在2006年证监会出台《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之前我国已经存在着融资融券交易。此前的证券信用交易大部分是以银行间债券为质押获取资金。该管理办法在融资融券担保问题上没有采用质押等典型性担保方式,而是规定了“让与担保”的方式来保障券商的结算交收风险。但是,由于证券让与担保实际上是一种流质契约,并违反了物权法定原则,从而与现有的民商事基本法律规则以及基本法理存在明显冲突,因此面临着合法性缺失问题。  相似文献   

7.
融资融券交易在我国较长时间内一直被明令禁止,随着我国新《证券法》的实施,我国开始允许融资融券交易,并颁布了一系列的规范性文件以促进融资融券交易的开展。作为融资融券交易中十分重要的担保制度,我国主要对保证金的比率、管理、维持等做了一系列的规定。根据对上述规定及相关担保制度理论的分析,我国融资融券担保制度的性质应为让与担保。因而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看,其合法性备受质疑。  相似文献   

8.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情况调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物权法》的正式实施,我国加快了引入动产担保制度的实践,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的同步上线运行.标志着应收账款将成为信贷融资的重要担保资源。本文介绍福建省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开展情况及成效,分析当前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的制约因素,并提出扩大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9.
为了加速资金的融通,简化手续,减少交易成本,更好地发挥抵押担保的功能,将于2007年10月1日施行的《物权法》对最高额抵押作了规定,与《担保法》相比,增设了最高额质权担保制度.《物权法》关于最高额担保物权制度的规定,对银行信贷业务将产生重大的影响,正确理解和适用最高额担保物权制度对于银行信贷业务的有效发展和风险控制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0.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债权担保的法律分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融资融券交易的法律构造十分复杂,客户因买卖证券而借贷(融资融券),因借贷而担保,因担保而信托。针对融资融券交易的特点和需求,设计高效、便捷的、符合融资融券交易运行规律的担保制度,对于确保融资融券交易健康、稳定运行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以法制创新适应市场创新,规定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规则,奠定了证券用交易制度的法律基础,确认了信托让与担保这一非典型的担保制度。本文分析了在融资融券交易中引入信托让与担保制度的必要性,并对担保方式确立、授信账户设置、信托行为主体的合法性等问题进行了论证。  相似文献   

11.
最高额抵押是银行开展融资业务广泛采用的提供方式,具有提供的债权无法事先确定,担保的金融具有最高限额以及在债权确定前不具有“从属性”等法律特征。《担保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物权法》以及有关行政规章在不同程度,不同角度对最高额抵押业务进行了规范。  相似文献   

12.
周慧 《新金融》2010,(3):28-32
浮动担保所赋有的灵活高效的制度优势,使其在国际融资业务中得到广泛应用。我国《物权法》借鉴和参考国外的先进经验,确立了浮动担保制度。本文通过深入分析浮动扭保制度的相关原则和内容对银行日常经营的影响,就银行如何运用浮动担保制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范风险提出应对措施;同时,在比较国内外制度的基础上,指出我国现行浮动担保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3.
《安徽农村金融》2007,(12):58-59
五、两种特殊抵押制度及抵押制度中的一些其他规定物权法规定了动产浮动抵押和最高额抵押两种特殊抵押制度,动产浮动抵押制度是我国物权法在借鉴国外法律的基础上设立的一项新型担保制度,最高额抵押制度则是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中经常使用的一种抵押制度,  相似文献   

14.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是各商业银行普遍开展的业务。为提高业务处理效率,一些商业银行突破法律规定,创新了应收账款概括质押融资业务,即将出质人将来一段时间内的应收账款予以质押。此种模式违反了《物权法》的基本原理,司法实践中也多不被认可。商业银行必须规范业务担保结构设计,以推动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规范、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5.
刚施行的《物权法》完善了担保物权制度,扩大了抵押质押财产的范围,设立了许多与《担保法》及司法解释不同的规定。特别是设立了两种新的担保方式——动产浮动抵押和应收账款质押。这些制度的设立,为银企双方的融资提供了广阔的前景。本文就是以此为研究主题,尝试将物权法相关担保制度应用于银企双方融资业务创新实践,并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相似文献   

16.
《新疆金融》2011,(9):137-142
<正>银行机构发展动产担保融资业务,对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推动金融创新、改善融资担保结构、提高银行竞争力都具有重要意义。《物权法》在扩大动产担保物范围、建立登记公示制度、明确优先顺位权、简化担保物的实现等方面的突破,为拓展动产担保融资提供了法律保障,也为欠发达地区融资创新提供了新的思路。  相似文献   

17.
应收账款质押问题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应收账款质押已成为世界许多国家或地区企业融资的一条重要渠道。我国现行担保法律无此规定,而现实又有强烈需求。《物权法》首次将应收账款质押纳入到我国法律中,为实践操作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然而,《物权法》仅有两条专门规定,难以解决应收账款质押中存在的全部问题。本文界定了我国应收账款和应收账款质押的概念,明确指出法律意义上的应收账款包括公路、桥梁等收费权,并简要分析了应收账款质押区别于其他权利质押的三个明显特点。在此基础上,有重点地分析了可质押的应收账款的特征、我国公示制度的不足、应收账款质押效力的规定及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法律形式规定了应收账款可以设立质权,扩大了企业可以担保的财产范围,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成为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的一项新举措。但从中小城市发展情况来看,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仍处于起步阶段。业务发展过程中的风险的评估及可控性成为制约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的关键因素,如何准确把握风险,促进业务发展值得关注。  相似文献   

19.
随着近年来中小企业的迅速发展,传统的担保方式已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部分商业银行尝试性地开展了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但从我国的实践来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存在着法律制度不完善、价值评估困难、质押物处置不便和金融经验不足等因素的制约没有得到广泛应用。推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应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担保的法律体系和操作规程,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制度,加快建立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创新知识产权质押的信贷机制,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政府补偿机制,同时加强中小企业自身的建设。  相似文献   

20.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推广难点及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徐威  史国军  杨泳 《金融纵横》2009,(10):69-70
一、基本情况200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物权法》拓宽了动产担保范围,规定应收账款可以质押,并明确人民银行信贷征信机构为应收账款担保登记机构,为银行办理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提供了 法律保证和操作平台。但从欠发达地区来看,至2009年4月末,江苏省泗阳县仅工商银行办理了1笔金额为100万元的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其余各银行均未开办该业务,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在基层发展推广较为缓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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