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一、要建立中小企业的资本筹集机制。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金融支持问题,必须从提供权益性资金和债务性资金两个方面下功夫,只说贷款是片面的。也就是要发展支持中小企业的金融体系,而不只是支持中小企业的银行体系。首先要建立中小企业的资本筹集机制。因为企业所有必须首先建立企业的自有资本,别人才能信任你,才会把钱借给你。道理很简单,只有在你以自有资本冒了企业发展最初阶段的巨大风险,并使企业不断发展的前提下,银行认为你的事业有前景,才会考虑给你贷款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3.
<正> 经济担保是对他人的债务承担责任的承诺。银行为了信贷资金的安全,建立了贷款担保制度。但是,迄今为止,我们所建立的贷款担保制是残缺不全的。究竟在什么情况下,对什么样的贷款需要担保,担保人(包括单位)必须具备什么条件,担保人的责任是什么,在担保人不履行担保责任时,银行应采取什么措施,如何办理贷款担保手续,其程序和具体要求是什么。对这些问题,银行并没有作具体的规定。因此,实际工作中遇到了数不清的麻烦,信贷资金也因此遭到沉淀和损失。概括起来,在贷款担保方面主要存在如下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
4.
5.
传统的保单质押理论框架主要是围绕保险公司为借款主体予以构建,故无法适应我国现在部分由银行从事保单质押贷款业务的现状,加上实定法规则的缺位,因此银行从事保单质押贷款业务面临的两大突出问题:质权何时生效以及未来保单现金价值请求权归属于其他人而非投保人时银行质权是否存在都有进一步厘清的必要.经分析可知,因保单属于不完全有价证券,因此应以质押合同当事人前往保险公司核押而非保单交付作为银行质权的生效要件,而针对未来保单现金价值请求权归属于他人之情形,银行也必须分情况作出不同的风险防范. 相似文献
6.
银行对农村集镇集体、个体工商业户贷款采用有经济能力的单位(人)作担保,对促进贷户讲信用,按期归还贷款,加速资金周转,起了积极作用,也使贷款的收回比较有保障。但目前情况,贷款局限于找经济担保,还存在如下一些不足之处: 1.在信贷工作中,借款人找有经济能力的单位(人)作经济担保比较困难,一般人都不愿为别人承担经济责任,(有利可得者除外),因此,常出现一些符合贷款条件,而又有经济效益者,由于找不到担保单位(人),而得不到银行贷款的及时支持,影响了正常经营,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严重挫伤了经营者的积极性。 相似文献
7.
中国保监会政策研究室 《大众理财顾问》2008,(4):33-33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时常会遇到有关时效的问题.例如,你把钱借给了别人,若干年后(编者注:"借条"的诉讼时效是20年,"欠条"的诉讼时效为2年)就可能因为时效已过,对方可以理直气壮地赖账了;无缘无故被别人打破头,缝了十来针,好了伤疤几年后再去讨个说法,结果时效已过,起诉到法院,法官也无能为力了. 相似文献
8.
9.
10.
"今天花明天的钱"、"信用消费"是金融业发达国家的人们的一种普遍生活方式,曾经令国人可望而不可及.如今,国内多家银行也开始提供个人信用贷款的业务,它的诱人之处在于,你不必以任何东西作抵押,空着手就可以从银行拿到大笔的贷款了.它是我们进入"信用消费"时代的福音吗? 相似文献
11.
本人认为银行最大的社会责任仍然是信贷资产的安全性.银行存在的价值是因为受到别人的信任,国家、企业和私人把钱存入银行,那么银行最大的社会责任是保证这些钱不受损失.2010年初,奥巴马政府提出了最新的银行业监管政策,从而引起全球银行业的高度重视,其核心有三条. 相似文献
12.
农立峰 《广西农村金融研究》1998,(1)
党的十五大把“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列入了经济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内容。为了化解不良信贷资产,最近农业银行总行下发了一《关于做好以资抵债贷款帐务划转工作的通知》,笔者结合本行依法清贷及做好以资抵债贷款务划转工作,谈谈解决问题的几点建议。问题之一。地方政府和企业对以资抵债贷款认识不足。在地方保护主义思想指导下,一些企业认为银行的钱是国家的,还不还无所谓。在以物抵贷过程中,政府为企业着想多,为维护银行权益考虑少,不积极配合银行对企业清贷。问题之二。一些企业为逃避银行债务,置国家法规于不顾,千方百计钻银… 相似文献
13.
14.
郑文宣 《广西农村金融研究》1985,(5)
27.何谓证券业务? 银行的证券业务,是指有价证券为经营对象的业务。主要有:①有价证券抵押放款;②银行投资。前者是以股票和债券为担保的放款,称为有价证券抵押放款,后者是银行为了获取股利、利息,或为了谋取证券行市变化的投资利润,或为了获得对某企业的控制权,而买进有价证券。这些业务,在资本主义国家是银行的重要业务,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过去没有证券市场,银行也不经营此类业务。 相似文献
15.
16.
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提高我国银行入世后的竞争能力与水平,各银行在清收和化解不良贷款过程中,对一些有能力而不还贷款的赖债企业、个人和借企业改制、破产之机逃废和悬空银行贷款的行为,在协商解决难以奏效的情况下,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依法清收,尽管许多案件事实清楚,银行胜诉率也很高,但实际执行率却很低,甚至常常出现银行赢了官司赔了钱的尴尬情况,究其原因,我认为主要在于: 相似文献
17.
18.
在银行和贷款者之间有着契约,贷款者到期必须连本带利归还银行。银行和储户之间也有契约,到期之时银行向储户还本付息。可是,银行两边的契约的“硬度”不一样。银行和贷款企业之间的契约比较“软”。企业还不出钱来,银行只能靠法律手段逼债,万一贷款收不回来,只好等这家企业破产之后多少拿回来一些。我国的银行和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就更软。国有企业还不出钱来而银行一筹莫展的事情已经司空见惯。可是银行和储户之间的关系就“硬”多了。除非银行破产,否则储户完全有权力拿回属于自己的资金。在某种意义上,银行把许多家企业经营风险集中到了自己身上。 相似文献
19.
2006年的诺贝尔和平奖例外地授予了一个商业机构负责人——孟加拉银行家穆罕默德·尤努斯,源于他长期致力于用金融手段消除贫困:他创立的乡村银行目前已经设立了1100个信用社,为社会贫困人口提供了20亿美元贷款;他所倡导的小额信贷业务在全球帮助数百万人脱贫。对比之下,不由人不问:中国为何没有尤努斯?原因应该是多方面的,但从银行机构的经营管理来看,有三个误区是值得关注的:信用识别上的误区。多数人一直以为,富人的信用比穷人强。因为富人有钱,还款来源更有保障,所以觉得把贷款借给富人要比借给穷人更保险。在这种观念的支配下,很多银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