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21 毫秒
1.
刘媛 《财会月刊》2012,(17):56-57
我国《物权法》将浮动抵押制度放在第四编第十六章抵押权第一节一般抵押权中规定,根据这种立法体例,浮动抵押要适用一般抵押权的规定。事实上,浮动抵押在受偿次序、权利保全、实现等方面的许多规则是不能适用于一般抵押条款的。我国立法应对浮动抵押专设一节加以规定,建立浮动抵押自身的符合逻辑的运行规则。  相似文献   

2.
动产浮动抵押制度既完善了我国的担保制度,也为中小企业融资开拓了方式。通过浮动抵押的产生发展,我国浮动抵押制度的构成要件,浮动抵押的完善三方面进行分析,以期利于融资、促进交易。  相似文献   

3.
动产浮动抵押制度既完善了我国的担保制度,也为中小企业融资开拓了方式。通过浮动抵押的产生发展,我国浮动抵押制度的构成要件,浮动抵押的完善三方面进行分析,以期利于融资、促进交易。  相似文献   

4.
计红 《财会月刊》2011,(8):34-36
我国《物权法》规定的浮动抵押制度有利于银行取得更广范围的抵押物,有效降低了抵押权的运行成本,但同时加大了银行作为债权人所承担的风险。本文认为银行在信贷业务中可以通过慎重选择抵押人、及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根据自身需要设计担保合同条款、及时固化浮动抵押等措施来控制风险,以维护自身权益。  相似文献   

5.
宁杰 《中外企业家》2014,(1):201-202
浮动抵押设立后担保人可以在正常经营活动中自由处分抵押物,加大了债权人的权利实现风险。在我国信用失信现象严重的情况下,我国立法允许非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作为担保人设立浮动抵押,由于这些主体缺乏财产监管制度,不利于维护银行等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债权人在市场交易中,应根据浮动抵押担保人的组织形式、信用度对浮动抵押担保人做出选择。  相似文献   

6.
浮动抵押权登记制度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浮动抵押权是《物权法》规定的一种新类型担保工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其法定登记机构,但《动产抵押登记办法》并未对浮动抵押权的登记做出特别规定,登记实践中各地的把握标准不一。浮动抵押权设立登记时只需对抵押财产进行概括性描述,无需详列抵押财产清单;在抵押财产发生变更时,无须办理浮动抵押权变更登记;在确定事由出现后,应当办理确定登记,将浮动抵押登记转为固定抵押登记,列明浮动抵押权确定时抵押权所及的标的物的范围。  相似文献   

7.
浮动抵押是我国《物权法》规定的一种新型担保方式.它以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并允许抵押人在一定范围内自由处分抵押财产为显著特征.它最大的价值在于方便企业融资的同时不影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弊端则是对债权人的保护力度较固定抵押弱.本文分析了浮动抵押的法律特征及效力,并提出了商业银行在信贷业务中运用这种担保方式所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8.
张文燕 《企业导报》2011,(8):174-175
浮动担保制度是起源于19世纪70年代的英国,该制度的产生本身就带着不同于传统的抵押制度的特性,面对着该制度的自治性、浮动性、集合性,银行在发放信贷中如何能够正确全面的发挥该制度的优势,促进资本的流通,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不仅仅需要我国的相关的立法的不断的完备,也需要银行自己内部的风险监控机制的健全和其他配套设施的配合,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贷款信誉环境,使得信贷健康全面的开展。  相似文献   

9.
董帆 《总裁》2008,(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把浮动抵押制度纳入其中,极大完善了我国关于担保物权的保护.为市场主体的融资提供了一条更为灵活的渠道,同时也为我国银行等金融企业提供了一项务实的融资担保工具.由于该制度在我国还不够成熟,立法还存有一些问题,因此银行也有必要关注和应对该种担保机制的潜在风险.  相似文献   

10.
与已有财团抵押等融资渠道的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显然极其需要既与其生产、经营周期及自身规模相适应,又大大简化了申请程序的动产浮动抵押制度,这也是与《物权法》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促进经济发展之立法目的相适应。  相似文献   

11.
《担保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42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但我国一些地方没有关于登记日的规定,也没有统一的确认方式和标准。根据抵押权顺位的法律意义,统一抵押物登记日制度,是抵押管理的迫切需要。房地产抵押权属于不动产物权范畴,不但受民法的调整,也受行政登记法的调整。房地产抵押当事人根据相关法律规范签订的抵押合同并经过法定登记部门的登记,才形成有效的房地产抵押法律关系。在抵押法律关系中,抵押权的取得经历了合同签订、申请登记、填发证等法定程序,相应发生多种时间事…  相似文献   

12.
最高额抵押制度是随着经济迅速发展、市场主体对交易效率追求的提高而产生的一种特殊的抵押担保制度。该制度在抵押权的从属性、特定性、适用范围以及抵押权的实现方面与普通抵押权有诸多不同之处。由于现实中缺乏对最高额抵押详细且明确的规定,导致实践中存在着混淆最高额抵押与普通抵押的现象,以及错误理解与适用最高额抵押制度,使该制度的价值得不到充分的发挥,也不利于市场交易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13.
动产抵押制度是现代社会非常重要的一项担保物权制度,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动产抵押制度较为完善,而我国的动产抵押制度尚不完善,存在缺陷,本文在介绍动产抵押及其公示方法的基础上分析我国动产抵押制度的不足并提出了完善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4.
在房屋登记实务中,有不少城市在办理抵押房屋转让的登记时,不管抵押权担保债务是否清偿,都要求抵押双方当事人先行注销抵押权,再办理房屋转移登记。而从《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分析,上述做法有悖现行法律的规定,笔者对此存有疑虑。本文通过阐述我国法律对抵押物转让制度的设计沿革,探讨抵押房屋转让时登记机构的具体操作模式,以及抵押房屋转让后抵押权的效力问题。  相似文献   

15.
在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制度已开展了多年,但贷款总量却很少。为促进居民合理消费结构的形成,让住宅消费成为我国新的经济增长点,该文结合现状对当前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制度作了分析,提出了有关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制度改革的思路。  相似文献   

16.
完善浮动抵押与所有权保留的登记制度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刘慧峰 《企业导报》2010,(1):199-200
随着动产价值在人们财产中所占比例的增大,应加强动产制度研究,充分挖掘动产的物权价值。动产所有权保留制度与动产浮动抵押制度在"条件成就"和保障目的上有共通之处,本质上是发挥动产在生产、流通阶段担保物权职能的制度构建。完善这两项制度的登记措施,可以在结构价值上完善动产物权制度,在制度价值上必将利于融资、促进交易。  相似文献   

17.
李啟翔 《企业导报》2014,(6):124-125
农村房屋抵押贷款法律思考是契合当代社会发展的时代命题。我国立法和配套制度建设的不足严重阻碍了农村房屋抵押贷款制度价值的发挥。基于现有国情和法律语境,在保持农村土地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推动立法承认农村房屋抵押贷款,消除司法障碍的同时推动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宅基地法定租赁制度、房屋价值评估制度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等配套制度建设对农村房屋抵押贷款突破当前困境大有裨益。  相似文献   

18.
我国法律关于什么是抵押、什么是房地产抵押以及与抵押相关的概念有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19.
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是我国当前制度改革的重中之重,而土地流转又与农村金融支持有一定的正相关性,但农村金融制度却表现出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法律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操作制度、政府管理制度、金融机构业务拓展的制度等制度缺失,阻碍了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健康发展,制约了土地流转效应的发挥。因此,创新新型农村土地金融制度,支持土地流转改革对我国具有重要的战略作用。  相似文献   

20.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制度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现行立法上禁止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理论上争议也较大。从标的和转让两方面分析,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而目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存在抵押登记制度不健全,抵押价值评估不规范,土地流转要素市场缺失,抵押贷款实现风险较大等现实困境。应从健全抵押登记制度,建立土地流转服务机构,设立抵押风险防范机制,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建立和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制度。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