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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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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所谓增加应抵扣税额,是指纳税人计算纳税时,通过增加减、免、退、抵税额从而减少纳税人实际缴纳税款的方法.在计税依据和税率既定,从而应纳税额既定的条件下,增加减、免、退、抵税额就意味着减少了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款.增加应抵扣税款是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之一.  相似文献   

2.
所谓增加应抵扣税额,是指纳税人计算纳税时,通过增加减、免、退、抵税额从而减少纳税人实际缴纳税款的方法。在计税依据和税率既定,从而应纳税额既定的条件下,增加减、免、退、抵税额就意味着减少了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款。增加应抵扣税款是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之一。[案例一]索可国际公司是一家美国的跨国公司,1996年在上海与一家中国公司合资设立一家中外合资企业──索可中国公司。索可国际公司从1999年开始分别从索可中国公司分回利润200万、500万、600万、800万和1200万元。2005年,索可国际公司准备投资5000万元在北京创办一个新的独资企…  相似文献   

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有关处理事项的通知一、关于税务文书的填开当纳税人既有增值税留抵税额,又欠缴增值税而需要抵减的,应由县(含)以上税务机关填开《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式样见附件)一式两份,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各一份。二、关于抵减金额的确定抵减欠缴税款时,应按欠税发生时间逐笔抵扣,先发生的先抵。抵缴的欠税包含呆账税金及欠税滞纳金。确定实际抵减金额时,按填开《通知书》的日期作为截止期,计算欠缴税款的应缴未缴滞纳金金额,应缴未缴滞纳金余额加欠税余…  相似文献   

4.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要求,从2002年1月1日起,凡实行独立核算,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具有实际生产能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笔者认为应注意以下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把握计算顺序。首先,应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因为是否有留抵税额是确定当期免抵退税的基础,若当期应纳税额大于或等于零,即无留抵税额,企业应正常纳税,也就不存在免抵退税。由于免抵退税企业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较为复杂,我们可以用分步计算的方法逐步求得。第一步,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第二步,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再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其次,是计算免抵退税额。免抵退税额的计算也要分步进行,先计算出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再计算免抵退税额。最后,是确定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如前面计算的当期应纳税额小于零,即有留抵税额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等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减去当期应退税额;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  相似文献   

5.
根  据几年来的实践,笔者发   现,目前实行的“免、抵、退”税办法可操作性还比较差,存在着业务难度大、工作成本高、操作繁琐、管理复杂等问题,现行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办法急需进一步简化。现行“免、抵、退”税办法复杂,可操作性差 1 . 使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复杂 化 从“免、抵、退”税办法的具体计算公式可以看出,在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免、抵、退”税具体计算时,需要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与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在出现抵减额大于被抵减额时,未抵减完的税额需要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处理起来特别复杂。2 . 对原材料、…  相似文献   

6.
咨询服务台     
《税收征纳》2011,(3):23-24
●我公司应补缴税款是否可用留抵进项税额抵减?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查补税款欠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69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拖欠纳税  相似文献   

7.
"免、抵、退"税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部门多、操作程序复杂的税收管理办法。它主要由以下三个环节组成:第一环节: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货物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第二环节:对出口货物所含的以前纳税环节已经缴纳的增值税,可从其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中予以抵扣;第三环节:经过上述"免、抵"二个环节计算出当期应纳税额。若应纳税额为负数,则再分二个层面予以计算退税或转作留抵税款。第一层面为出口货物销售额占本企业50%以上的,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顶完时,经批准后,对未抵顶完的税额部分可予退税;第二层面若外销比重不足50%的,则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相似文献   

8.
余采 《理财》2005,(6):68-70
境外税额扣除是指税法规定纳税人在计算缴纳所得税时,对纳税人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纳税额中扣除。在具体扣除时可以采用两种方法:一种是分国不分项抵扣。若纳税人能够全面提供完税凭证的,境外已缴纳的所得税税款按国别(地区)进行抵扣,  相似文献   

9.
《中国税务》2009,(1):33-34
为做好东北、中部和蒙东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抵(退)税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纳税人2008年11月30日前发生的可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退)税后有余额的,经商当地财政部门同意,可不再按照新增增值税额计算退税的办法办理退说,允许在纳税人2008年实现并已入库的增值税额度内退税,未抵扣(退税)完的同定资产进项税额结转下一年度抵扣。  相似文献   

10.
出口退税     
《财会学习》2009,(4):42-42
请讲一下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山东省 章立群)在线专家: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以“免、抵、退”税的核算为例)1计算公式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贷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相似文献   

11.
咨询台     
《会计师》2005,(12)
某公司5月份出口销售收入折合人民币100万元,内销销项税额为17万元,本月取得增值税进项税额为30万元。该公司产品退税率为17%,征税率为17%。六月份该出口货物退货,税务局要求补征17万元税款后,海关方可放行。请问补征的税款如何做账务处理?答:实行“免、抵、退”办法,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其出口退税按以下规定处理: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物资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计入出口物资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相似文献   

12.
《财会学习》2013,(2):7-7
◆政策背景 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期的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时会产生期末留抵税额。根据现行的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期末留抵税额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然而,如果纳税人在清算期期末尚有未抵扣的进项税额,这部分留抵税额不予退还,并应作为纳税人在清算期间的费用处理。  相似文献   

13.
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政策规定,由于存在出口货物征、退税率的差距,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部分应从进项税额中转入成本,若进项税额不足抵减,“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将会出现贷方余额,造成出口货物不仅不退税而且征税的“倒交税”问题。出现这一  相似文献   

14.
《会计师》2013,(19):81
<正>近期地方反映,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79条关于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以下简称以退抵欠)的规定是否属于强制执行措施有不同理解。为了全面准确贯彻强制执行措施和以退抵欠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有关问题公告如下:税收征管法第40条规定,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是指对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税款逾期仍不缴纳的情形,税务机关采取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的行为。  相似文献   

15.
《中国税务》2010,(11):33-34
钟税官:我公司是一家纺织机械设备生产出口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由于以出口业务为主,我公司自2008年6月首次出口设备以来,每月增值税税额都为负数,因此我公司既未缴纳增值税,也未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今年初主管税务机关在对我公司进行检查时,要求我公司补缴2008年6月以来少申报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并对我公司处以罚款。对此我们认为,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应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等流转税税额为依据,我公司过去一年多并未缴纳增值税,因此对应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也不需缴纳。请问主管税务机关的做法是否正确,我公司出口免抵税额是否需要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相似文献   

16.
偷税罪认定标准存在问题的法理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锦 《财税与会计》2003,(11):50-51
一、适用“数额 比例”标准存在的问题 (一)如何计算应纳税额的问题 在计算偷税比例的问题上,其核心是如何计算应纳税额的问题。但是,对于应纳税额的计算,实践中还不统一,目前主要存在以下三种不同的处理方法。第一种是:“应纳税额”是纳税人发生一项应税经济行为所应缴纳的税额;第二种是:“应纳税额”是偷税行为起止期间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第三种是:“应纳税额”是指纳税人实施偷税行为所属的那个纳税期限内实际应缴纳的税额。  相似文献   

17.
咨询服务台     
《税收征纳》2012,(7):30-31
●纳税人因预缴税款小于实际申报应纳税额的补税,是否应当加收滞纳金?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期申报预缴税款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753号)中的下列规定,一、《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纳税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但要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预缴税款之后,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税款结算的,  相似文献   

18.
法规选登     
《财会学习》2013,(11):8-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有关问题的公告近期地方反映,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79条关于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以下简称以退抵欠)的规定是否属于强制执行措施有不同理解。为了全面准确贯彻强制执行措施和以退抵欠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19.
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税收流失是当前税收征管中最重要的风险。据统计,目前我国税收总量中约99%是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入库,另外的1%是通过税务稽查追缴入库。要防止税收流失,首先应分析税收征收最重要的环节——纳税申报,从中发现并解决问题。纳税申报中的税收流失状况当前,税务机关在税务稽查中发现,有的纳税人在向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纳税时,没有按税法规定如实申报纳税,发生漏报、少报和未报应纳税额的问题,使大量税收流失。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涉税违法问题:1.瞒报收入。有的纳税人取得应税收入后,未记载或部分未记载在企业的收入账户上申报纳税。尤其是未开具发票取得的收入,有的记载在应收应付账户上,有的不记入财务账,在账外设“小金库”,作“体外循环”。瞒报收入是涉税违法问题中最普遍的问题。2.虚列、多列成本费用,少计应纳税所得额,少缴企业所得税。有的纳税人利用虚假的凭证虚列成本、费用,有的纳税人将税法规定不准在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擅自扣除,从而减少了应纳税所得额。3.混淆货物的内外销,虚增了消费税的免税税额或增值税的免抵税额,少缴了应缴纳的消费税和增值税。由于出口货物可享受税收免、抵、退的优惠政策,有的纳税人擅自将内销货物虚作外销货...  相似文献   

20.
《中国工会财会》2005,(4):60-60
当纳税人既有增值税留抵税额.又欠缴增值税而需要抵减的,应由县(含)以上税务机关填开《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式样见附件)一式两份.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各一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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