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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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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若干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为无偿取得。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及国务院《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称国务院55号令)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有关人民政府可以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也认为,划拨土地使用权不属于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由此可以看出,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权利内容不同,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无权对划拨土地进行转让、出租或抵押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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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能转让、出租、抵押吗?所谓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国有土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须具备四个条件:①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  相似文献   

3.
在简析我国划拨国有土地使用基础上,阐述了划拨国有土地的概念、取得、出租、抵押、价值等状况.通过国企改革中土地处置中的横向比较,分析该土地使用权是一种财产权,同时提出了我国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改革的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4.
正无偿划拨是一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配置方式。在计划经济时代,不论公益性还是营利性用地,一律采用行政划拨方式配置。研究发现,尽管我国划拨用地制度存续时间最长,但却缺少一套完整的法律制度体系,很多制度规定都散落于多个法律、法规中,导致一些规定互相矛盾。例如在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和抵押方面,就有3个问题值得思考。划拨土地使用权能否转让、抵押?《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划  相似文献   

5.
正土地市场包括土地一级市场和土地二级市场,其中:土地一级市场主要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和出让,还包括以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等有偿方式从政府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为;土地二级市场主要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和抵押。二级市场作为土地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健全完善市场体系、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武汉市在培育发展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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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抵押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抵押问题廖俊平(武汉城建学院房地产研究所)本文拟就划拨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时可能产生的一些问题作一些探讨,希望对今后的工作和法律实施有所裨益。1划拨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限制《房地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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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力求理顺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相关立法中的关系,为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政策修订提供参考。研究方法:文献资料法、理论研究法、比较分析法。研究结论:搞清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和归属是完善制度的根本,明确登记效力是完善土地使用权登记制度的关键,构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解决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及当前诸多登记问题的根本措施之一。  相似文献   

8.
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类型与取得方式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根据我国的土地使用制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与土地所有权相分离,国家可以将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方式,依法确定给单位或个人使用。与此相对应,单位或个人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根据取得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承租土地使用权和作价出资(入股)土地使用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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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根据国土资源部出台的《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试点方案》,长沙市被列为全国28个国有建设用地二级市场试点地区之一,按照要求,试点地区要力争在2018年底,建立符合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要求的土地二级市场,以盘活存量土地。土地二级市场,即土地使用权出让后的再交易,土地使用者将达到规定、可以交易的土地使用权,进入流通领域进行交易的市场。笔者通过阐述长沙市国有建设用地二级市场现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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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问题甲公司通过拍卖取得一宗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用途为住宅。随后,甲公司将该宗土地抵押给银行,并在登记机关办理了抵押登记。现在甲公司请求将该宗土地的用途转变为商住。对此,登记机构能否为其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解答对于已办理抵押登记的土地,能否办理用途变更,可从以下三方面来判定:一、法律并未禁止抵押土地办理土地用途变更《土地管理法》第56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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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4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一则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这个于2003年4月18日施行的司法解释,旨在解决破产企业划拨土地的破产清算和抵押处分的问题.之所以会出现这些问题,是因为在我国的土地使用制度中出现了有偿的出让和无偿的划拨两种形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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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擎 《中国土地》2005,(9):34-35
划拨土地使用权在相关立法上存在的矛盾矛盾一:《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产生矛盾依据国务院颁布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抵押时必须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补交或以抵押所得的借款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否则不能抵押。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在此对于土地使用权并没有区分是划拨取得还是出让取得的,这样就可以理解为只要有合法的房屋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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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用模糊聚类法对我国建设用地中划拨土地使用权交易现状进行了分类和综合评价。通过对各省市划拨土地使用权交易的分析,从两个方面对我国划拨土地使用权交易现状进行了分类,分别把我国30个省市划分为5个等级。并在此基础上实现了对我国划拨土地使用权交易的综合评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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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问题2016年5月27日,国土资源部发布2016年第10号公告,将《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9号)(以下简称《通知》)列入《关于公布已废止或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依据《通知》的规定,对符合抵押登记条件的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直接办理登记,无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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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地区制定土地抵押规定福建省龙岩地区土地管理局与龙岩地区人民银行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土地使用权抵押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可直接设定抵押;以行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的,抵押人必须与县(市)土地管理局签订附有条件的出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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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实施,原有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标的范围发生了变化,应在原有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或集体所有“四荒”使用权、乡(镇)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土地使用权的基础上增加土地承包经营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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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骗贷需多重关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地和房屋,是重要的抵押财产.以土地使用权或与土地使用权密切关联的房地产作为抵押,是被广泛采用的一种物的担保方式,相对于保证贷款风险较小,在维护交易安全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00年以来,我国土地抵押贷款每年以40%左右的速度增加,占银行放贷的比重不断增大.但与此同时,以虚假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抵押骗贷案件时有发生,给银行造成了巨大损失.因此,有必要在分析虚假土地使用权抵押骗贷的形式和原因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防范对策,以维护金融机构的信贷安全和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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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土地隐形市场,是指一些单位和个人自由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地上物、建筑物和附着物的形式而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从中获取大量土地级差收益的行为。从湖北省远安县的实际情况看,目前土地隐形市场交易有五大特点:一是土地交易数量大。尤其是在城镇区的繁华地段和城乡结合部以及交通要道更为突出。据初步调查,仅鸣凤镇城区进行土地隐形交易的达400多家,交易的总面积达2万多平方米;二是交易主体范围广。从土地隐形交易行为的主体范围来看,有国营、集体企业、其它经济组织和个人,也有各级党、政、军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远远超出了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范围;三是交易的地价、地租高。据调查,鸣凤镇房屋出租年最高租金每平方米达314元,已超出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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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化是目前城镇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重点,而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评估又面临许多问题.通过介绍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权益价格评估的目的和意义及使用权的涵义、特点,简述了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的现状问题,根据其权益价格的构成阐述了权益价格的评估思路,并从法律、市场等方面提出了相关的建议和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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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案件中时常会涉及对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处置问题。由于国家有关法律对这方面没有严格的规定,目前各地法院对国家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拍卖采取不同的方法,有的委托土地交易中心拍卖,而有的委托社会拍卖机构拍卖。笔者认为,委托社会拍卖机构拍卖国家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不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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