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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贾林青 《保险研究》2014,(11):13-13
保险合同制度作为专门适用于保险市场的法律规范体系,其适用效果决定于保险市场的客观需求。因互联网金融引发的互联网保险意味着对包括保险合同在内的保险立法提出了新的需求,必然影响到保险合同制度规则的重新构建和适用。为此,本文首先就互联网保险在我国的发展加以分析,提炼其不同于传统保险市场的诸多特点。进而,分别从保险合同的缔结阶段和履行阶段探讨互联网金融对保险合同制度的影响。前者论证互联网保险影响到认定保险人之条款说明义务的履行标准和认定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的法律标准;后者论证互联网保险对投保人身份的认定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的认定等环节的影响。针对实践中存在的争议,提出笔者的见解。  相似文献   

2.
张曜 《河北金融》2016,(6):60-64
由于保险行业相关法规对保险产品销售的特殊规定,互联网保险的销售模式在合同领域存在多重法律风险,如何履行互联网保险条款的说明义务,判定网络环境下保险合同当事方因身份关系发生的法律纠纷,并正确规范格式合同相关条款的订立,对于防范互联网保险合同风险具有积极意义.我国应发挥工商行政部门对格式合同的制定和监督检查职能,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建设,促进互联网保险行业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3.
由于保险行业相关法规对保险产品销售的特殊规定,互联网保险的销售模式在合同领域存在多重法律风险,如何履行互联网保险条款的说明义务,判定网络环境下保险合同当事方因身份关系发生的法律纠纷,并正确规范格式合同相关条款的订立对于防范互联保险合同风险具有积极意义.我国应发挥工商行政部门对格式合同的制定和监督检查职能,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建设,促进互联网保险行业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4.
谭媛媛  孙蓉 《保险研究》2018,1(1):112-127
互联网保险保费规模迅速增长、业务模式不断创新,但是互联网保险生存的根基仍在于契约的存在和得以遵从。然而,契约天生受制于人的有限理性,而具有不完全性。由于保险产品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在互联网销售模式下,交易双方缺乏“面对面”信息沟通,其契约不完全性体现得更加突出。互联网保险合同纠纷及其诉讼乃是互联网保险契约不完全性的集中体现。本文从互联网保险诉讼的裁判文书出发,探讨互联网契约不完全性的表现形式及互联网保险契约在现行法律适用中的困境,提出建立和完善互联网保险契约不完全性利益冲突防范机制的构想。  相似文献   

5.
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迅速,却少有文献从消费者权益保护角度出发分析互联网保险投保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为此,课题组通过创新三种不同投保实践的调研方式,调研互联网保险投保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发现互联网保险投保过程中存在条款说明义务履行不到位、网页宣传与保障内容不符、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身份无法确定、未成年人死亡保险金额问题、客服服务不专业、互联网保险合同成立生效时间的争议风险、消费者信息安全缺乏保障等问题,对此,可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投保流程操作、加强创新、提高互联网保险客服的专业素质、完善互联网保险监管制度等方面来加强互联网保险投保过程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  相似文献   

6.
在互联网保险交易中,保险代理人代为激活行为的性质、实际操作人身份举证责任的分配和明确说明义务的履行方式,分别关系到明确说明义务是否实际履行、说明对象的认定和效力等问题。对此,新近立法或未对这些争议做出针对性回应,或与原先的法律规范相互冲突。司法裁判也始终存在不同的观点,进而产生了同案不同判的现象。互联网保险的投保方式不同于传统保险合同,不能仅以投保人是否对保险代理人的行为知晓和能否控制保险代理人的行为作为判断标准,而应以互联网保险中投保人的现实地位为基础,通过举证责任的分配来确定说明义务的实际履行,并确定互联网保险中明确说明义务的履行方式以实现其功能。  相似文献   

7.
一、前言团体保险是保险业运营的重要形态。团体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并非保险合同当事人,对于保险说明义务的履行是否需要及于被保险人,理论和实践中均存在很大争议。由于我国《保险法》第十七条关于保险说明义务采取个人保险合同本位,未关注到团体保险合同的特殊性,无法充分保护团体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因此,这一问题在我国《保险法》进行第五次重大修订的背景下尤其引人关注。  相似文献   

8.
在保险业快速发展的当下,因保险销售、理赔产生的保险合同纠纷数量也持续上升。本文简要概述仲裁的历史沿革和发展,阐述运用仲裁制度化解保险合同纠纷的意义与作用,并提出采用仲裁制度解决保险合同纠纷的建议。  相似文献   

9.
杨征宇 《中国保险》2003,(10):40-42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虽然,国家在制订《保险法》时专门设立"保险合同"一章,对保险合同的订立、履行等一系列问题进行调整规范,但保险合同作为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民事合同,还应该遵循合同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我国《合同法》的颁布实施,为正确处理保险合同纠纷提供了进一步的法律依据.笔者希望通过《合同法》的基本理论和有关规定,结合保险实践,就《合同法》在保险合同中的适用问题,略述己见.  相似文献   

10.
聂勇 《中国保险》2024,(1):58-62
<正>问题的提出健康保险,是指由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健康原因或者医疗行为的发生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主要包括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护理保险以及医疗意外保险等。保险人销售健康保险产品,应当以书面或者口头等形式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内容,对保险责任、保险责任的减轻或者免除、保险责任等待期、保险合同犹豫期以及投保人相关权利义等事项作出明确告知,并由投保人确认。其中“等待期条款”被列为明确告知内容的范畴,足以印证“等待期条款”在健康保险中的特殊性及关键性。  相似文献   

11.
明确说明作为保险人的一项法定义务,可追溯至1983年颁布的《财产保险合同条例》,该条例第7条第1款规定:“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方应当将办理保险的有关事项告知投保方.”1995年《保险法》从法律层面规定了保险人的明确说明义务,该法第16条第1款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第17条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相似文献   

12.
互联网的广泛应用,对保险行业的传统商业模式产生了较大影响,特别是给保险合同的订立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是,电子保险合同的订立也因数据内容电子化而衍生出一些新的问题。其中较为受人瞩目的是如何认定投保人的资质、电子保险合同的成立及生效等问题。而对于保险合同订立中告知义务和说明义务如何履行,在新的互联网合同订立形式下,也是值得思考与关注的。  相似文献   

13.
不可争辩条款制度通过约束保险公司撤销保险合同的权利,强化保障保险消费者的保险合同权利,但同时也可能诱发保险消费者的道德风险。本文重点围绕我国保险法关于不可争辩条款制度的规定,结合他国立法例,论述我国不可争辩条款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该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14.
财产保险中,保险合同要保障的是被保险人的利益,保险合同的有效性也是从考量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是否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开始的。大陆法系区分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认同保险合同是涉他利益合同,但是,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应考虑投保人的投保意图,从更深层次考虑保险合同所要维护的“利益”,投保人除了缔结合同和支付保费的义务之外,应考虑其在保险合同中也具有利益。本文以数个案例为例,从“第三者”是否包括投保人,否定向投保人追偿不是对保险代位求偿权制度的背离,投保目的以及最大诚信原则等四个方面进行法律分析,并着重从财产保险利益的具体内容和保险合同的模式考量投保人的经济利益,得出保险人不应对投保人行使代位求偿权的结论;并提出,目前阶段即便不能完全否定保险人对投保人的追偿权利,也应该通过给予一定限制,倡导在保险合同缔结过程中,保险人对于将来可能对投保人行使代位求偿权的问题应加以充分提示说明,以防投保人的合同目的落空。  相似文献   

15.
苏洁 《中国保险》2014,(1):47-48
与商超等传统零售市场遭受的冲击相似,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保险行业正经受互联网带来的变革性影响。除遭受电商进军互联网保险的挑战外,保险行业传统的营销渠道和模式也被迫发生改变,传统保险代理人模式逐渐失色,网络营销成保险业新兴的重要销售渠道。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精准营销能力的强弱将成为保险业优胜劣汰的决胜法则。保险公司纷纷"触网"从开展网络销售,  相似文献   

16.
2012年中国人民银行的《中国区域金融运营报告》主报告显示:我国保险机构规模稳步扩张、保费规模持续增长;保险密度持续提升、保险深度保持稳定.保险与我们的生活越来越紧密,与此同时,保险投诉、保险诉讼也越来越多.究其原因,除了销售人员存在销售误导,片面夸大保险的所谓“理财”和保障功能,而忽视责任免除以及投保告知等方面的解释说明外,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合同双方举证责任不清也是造成保险纠纷的原因.  相似文献   

17.
我国银行保险发展的制度因素实证分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通过考察银行保险在欧美等国家的发展历程,笔者发现,银行保险之所以在全球范围内得到迅猛发展,有其深刻的制度背景。一方面,不同国家银行保险的发展均遵照相同的内在发展规律,即从产生与发展都体现为一种从销售渠道创新到产品创新,再到组织模式和发展模式创新的演绎过程;也都体现出一种从销售渠道融合到服务融合,再到产品融合、组织融合、技术融合、人员融合,以致资本融合的演变过程。另一方面,不同国家银行保险的发展又表现出了巨大的差异性,体现为不同国家和地区,在不同的金融体制、金融监管制度、金融市场环境、税收制度下,为银行保险的发展提供了不同的生存与发展的外部环境,进而决定了不同国家具有不同的银行保险发展模式和市场表现。因此,笔者认为,银行保险的产生与发展,是一定制度环境下的创造性变革,是制度演进的必然结果,是金融一体化的制度变迁过程。本文结合我国十几年银行保险的发展实践,实证研究了法律制度、监管制度、市场环境、利率环境等制度因素对我国银行保险发展的影响,探求了银行保险发展受制度环境影响的内在规律,以期对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实践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8.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是《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提出的一个新概念。它是保险公司为获取保险合同而发生的相关支出,是保险合同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新的《保险合同》准则将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纳入保险合同现金流量范畴并对其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  相似文献   

19.
我国现行农业保险合同制度体系是以《保险法》为首,由《农业保险条例》引领的,以部门规范性文件为主,行业规定为辅的制度体系。我国商业性农业保险合同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合同不分,加之对农民权利认知的高度不够、对我国农业经营主体的多元性重视不足,导致现行农业保险合同制度存在一系列的问题。若想充分发挥农业保险支农、惠农的功能,必须对农业保险合同制度进行优化。本文通过对农业保险合同关系的解构、对立法技术的反思及惠农制度的统筹考察,提出我国农业保险合同制度优化的终极路径和近期措施。  相似文献   

20.
<正>在传统“打掉中间环节”理念指导下的互联网保险是不成功的,真正给保险销售带来变革的是短视频。借助短视频等新媒体打造出的一个个保险销售精英团队,将会是未来保险销售的生力军,保险业也将因此而脱胎换骨。传统互联网保险销售的回顾20年来,保险公司都梦想利用互联网来销售保险,打掉中间环节,降低销售成本,直接掌控保险客户。20年过去了,在“打掉中间环节”这一理念指导下的互联网保险,基本上没有太多建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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