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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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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于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物权法>从第九条至第二十二条设专节对不动产登记的效力、统一登记制度、臀记机构的审查义务和责任、登记的查阅等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体现了对不动产物权的静态保护及其交易安全的动态保障,确立了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基本原则,为将来不动产登记法的制定提供了整体的框架和结构.  相似文献   

2.
侯捷宁 《华商》2014,(15):89-89
备受关注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面纱终于揭开,8月1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条例”),暂行条例明确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对此,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暂行条例的发布将会提速房产税的全面扩围,同时对于建立房地产调控的长效机制也具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3.
不动产登记的目的是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如果不动产登记发生错误,有可能使交易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遭受损失,登记机构也有可能由此引发被追责等一系列问题。可是在实际操作中,已颁布的物权法对不动产错误登记损害赔偿责任的性质、归责原则、赔偿范围、救济措施、机制完善等方面没有进行详细的解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对这些问题也未作具体规定,鉴于此,有必要对不动产错误登记的防范和救济问题作进一步研究。依据我国的国情发展,针对我国目前制度中不动产登记错误的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以求完善我国不动产登记错误的防范措施和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4.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发第656号国务院令,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个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说明查询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条例》要求,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的信息应当纳入统一的不动产  相似文献   

5.
石海娥 《光彩》2015,(3):12-13
在参与《暂行条例》起草工作的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啸看来,不动产登记的信息应该是公开的,否则系统本身的目的和功能就丧失了2007年,中国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写入了《中国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但"九龙治水"的管理模式让"统一登记制度"面临部门利益、职权再分配和法律修改等难题,导致"统一登记制度"进展缓慢,甚至一度陷入停滞状态。时隔7年之久,2014年12月22日,历经无数波折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终于正式与民众见面,且将在2015年3月1  相似文献   

6.
樊大成 《华商》2014,(13):66-67
国务院法制办昨天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意见稿要求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各级登记机构信息纳入统一基础平台,实现信息实时共事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对不动产登记信息保密。  相似文献   

7.
《商》2015,(41):244-245
随着中国的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不动产作为经济生活中一极为重要的资产,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不动产登记制度更是直接关系到不动产物权的取得、处分、交易等。但是不动产登记制度在我国发展速度较为缓慢,与法制起步较早的发达国家相比稍略落后。为赶超当前世界不动产立法发展的趋势,建立完善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也就成为促进我国物权制度发展和维护不动产交易安全的一项重要的制度。虽然我国已有一些相关的法律对不动产登记制度进行介绍,但是缺乏全面和详细的阐述不动产登记的相关制度,以及与现实生活处理不动产登记的纠纷并没有很好的提出完整的解决条例。本文首先阐述了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概念和效力,再进一步描述我国现下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缺陷包括行政色彩太浓厚,公信力不足,公开制度不完善。文章最后笔者根据登记制度的缺陷提出三项完善建议,统一不动产登记机构、建立不动产实质审查制度和完善登记错误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8.
乔丽 《现代商贸工业》2010,22(1):252-253
不动产登记审查是不动产登记中的核心环节,但我国的登记审查方式并不明确。所以说如何有效防范交易风险,采取一个合理的审查方式,是立法、司法以及理论界的重大课题。  相似文献   

9.
不动产登记审查是不动产登记中的核心环节,但我国的登记审查方式并不明确。所以说如何有效防范交易风险,采取一个合理的审查方式,是立法、司法以及理论界的重大课题。  相似文献   

10.
自3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进入实操阶段,它的展开将为房地产税的征收起到基础性作用,并推动遗产税、物权保护等一揽子制度改革。《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施行,标志着今后包括集体土地、房屋建筑所有权等在内的十类不动产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统一登记。“房产证”将逐渐换发成“不动  相似文献   

11.
杨得兵 《现代商贸工业》2011,23(17):234-235
我国物权法在没有引入公证制度的情况下,采取了以形式审查为原则、实质审查为例外的不动产审查制度。我国登记机关在实际上承担的是形式审查义务,对引起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缺乏实质审查的条件。因此,对原因行为进行公证,可以弥补其不足。  相似文献   

12.
正2月7日,国务院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决定推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按照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原则,创新公司登记制度,降低准入门槛,强化市场主体责任,促进形成诚信、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而作为此项改革的重要一环,国务院于7月23日又公布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通过强化对企业的信用约束,保护交易相对人和债权人利益,保证交易安全。  相似文献   

13.
随着国务院相继发布《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标志着我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正式建立,这对规范政府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着重要意义。但其也存在未写入《反垄断法》,自我审查的效果难以保证等问题。为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顺利落地,需要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促进我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更加合理健全。  相似文献   

14.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今后,包括集体土地、房屋建筑所有权等在内的十类不动产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统一登记。专家称,将来楼市有望全面摸清家底。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纳入登记的不动产权利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  相似文献   

15.
曹江玮 《商》2013,(7):142-142,141
根据《票据法》第57条之规定,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对票据付款承担形式审查义务,其仅对因存在恶意或重大过失而错误付款承担法律责任。然而,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相关司法解释认为,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未能识别出伪造、变造的票据或身份证件而错误付款的,人民法院应认定其存在"重大过失"。该司法解释的出台使传统票据法理论之付款人票据审查义务标准遭受巨大冲击,并且涉嫌违法越权,其合法性与合理性令人质疑。  相似文献   

16.
《商》2015,(44)
遗产税是针对死者遗留的动产不动产等一系列有价值的财产征收的一种财产税。财政部于2010年对2004年的《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进行了修改。修订版对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政策等给出了详细的规定。本文对该《草案》进行思考分析,提出了遗产税制度设计的相关意见与建议,并认为遗产税应该早日开征。  相似文献   

17.
不同模式下不动产登记制度中的申请程序、审查方式、登记簿的编制以及错误登记赔偿机制等方面存在差异,每种不动产登记制度模式都仅有一种与之相适应的不动产物权变动模式,但绝非简单的一一对应。我国现行不动产登记制度属瑞士式的权利登记制,这决定我国的不动产物权变动模式应采债权形式主义。立法者如欲改变不动产物权变动模式,就须对不动产登记制度做相应调整、反之亦然。  相似文献   

18.
洪林 《江苏商论》2023,(6):82-83
《民法典》第402条规定,不动产抵押权自办理抵押权登记时设立。采取的是“登记生效”方式,但现实中纠纷时有发生。经统计和分析裁判文书后发现,司法实践中观点不一,未能形成统一的裁判意见。主要有以下四类判决:不承担任何责任、承担抵押担保责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或补充清偿责任。实践中未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动产抵押合同与保证合同具有基因相似性,对保证合同的规则类推适用,可以破解抵押人承担责任的法律困境。在未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的案件中,认定抵押人承担补充责任更为适宜。  相似文献   

19.
政策     
《信息与经营》2013,(4):30-31
中央国务院:明年6月底前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国务院3月28日发布《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通知包括建立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出台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出台并实施信息网络实名登记制度等。  相似文献   

20.
《品牌》2018,(1)
诸如"饿了么"等网络订餐平台,在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食品安全问题也层出不穷。在消费者权益受到经营者侵害时,作为第三方的网络订餐平台的责任认定也凸显出来。在把握其侵权责任时,应当将网络订餐平台提供者定位为一种新型的交易中介,依据《侵权责任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梳理其责任来源,以及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的具体规定,进而确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之民事责任,即未履行登记审查义务及安全保障义务时的连带责任,以及未履行忠实告知义务、履行承诺义务的附条件不真正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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