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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后,人民银行除履行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三大职责外,还保留部分直接检查监督权.人民银行的直接检查监督权是指人民银行为履行制定、执行货币政策和维护金融稳定职责的需要,对监管对象是否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检查监督的一种行政权力.人民银行分支行在人民银行的职责范围和履职方法发生了较大变化的情形下如何行使直接检查监督权,整合行政执法力量,开展行政执法活动,转变行政执法模式,对于促进人民银行职责的正确履行,规范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维护辖区内金融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开展的金融执法综合检查是人民银行分支行在新形势下如何行使直接检查监督权的一次有益尝试.  相似文献   

2.
高葵 《金融博览》2005,(4):28-28
重谈监管 在人民银行金融监管职能分离之初,基层行的一些员工就对人民银行能否行使对银行的检查监督权存在过较大的疑问。虽然新修改的《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五章“金融监督管理”中明确界定了人民银行有权对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九种行为进行检查监督,但一些人碰上“监管”话题还是绕着走,不能理直气壮地谈监管。究其原因,还是认识上存在偏差。其实,中国银监会对银行业实施监管,可以说是天经地义,合理合法;而中国人民银行实施金融监管也同样合情合理,有法可依。  相似文献   

3.
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后,人民银行除履行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三大职责外,还保留部分直接检查监督权。人民银行的直接检查监督权是指人民银行为履行制定、执行货币政策和维护金融稳定职责的需要,对监管对象是否遵守法律、法规  相似文献   

4.
吴晓杰 《青海金融》2006,(12):49-51
现场检查的规范程度是提升基层人民银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效率,有效控制金融风险能力和衡量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央行职责的一项重要指标。人民银行职能调整后,仍保留了对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部分业务的检查监督权。在具体履行这项职责过程中,由于缺乏统一规范的现场检查制度安排,基层人民银行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自行其是,严重影响了人民银行的权威形象。为此,统一和规范现场检查制度成了当务之急。本文从阐述统一规范现场检查制度的现实意义入手,分析了当前基层人民银行现场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统一规范现场检查制度的建议及措施。  相似文献   

5.
从基层人民银行内审角度出发,把住风险与控制二元素,从中体现基建项目管理的重要性,对加强基建项目管理,行使好基层内审监督权提出个人点滴见解。  相似文献   

6.
《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了各级人民银行赋有对各金融机构的检查建议权,但基层人民银行在行使建议检查权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相似文献   

7.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金融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工作也日益显示其重要性和必要性。近几年来,人民银行把主要力量放在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上,有些行忽视了自身的被监管问题。常言道:“正人要先正己。”加强人民银行内部审计,是有效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重要一环。一、人民银行内部审计的概念人民银行内部审计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经济、金融方针、政策,对人民银行各级行的业务活动、财务收支及行员履行公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评价的再监督活动。它是通过对人民银行各级行的金融业务及财务活动进行检查、监督…  相似文献   

8.
肖伟 《金卡工程》2009,13(11):19-20
按照现代行政理论,政府需要从“守夜人”转为“服务人”,从消极行政转变为服务行政.网络监督权是新形势下人民主权的应然内容,是公民对政府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公民网络监督权行使中既有利也有弊,以“政府法治论”来引导网络监督权,为调整政府公权与公民网络监督权关系提供了独特的视角。  相似文献   

9.
近两年,人民银行为了维护金融稳健运行,保证银行业健康发展,加强了对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的监管力度。2000年进行了两次真实性检查,今年又开展了对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的专项现场检查。这几次检查规模之大,动用的人员之多,是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以来对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监管的首次。  相似文献   

10.
人民银行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后,其宏观调控能力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济、行政、法律手段的充分有效运用,人民银行二级分行的区域金融调控能力也同样如此。为了强化人民银行二级分行的区域金融调控能  相似文献   

11.
一、建议检查权规定存在的缺陷与不足。目前,对建议检查权的规定仅见于《中国人民银行法》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而两部法律对行使建议检查权规定都过于笼统,可操作性不强。主要表现为:一是建议检查的具体内容不明确。没有关于人民银行可以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哪些业务行使建议检查权的具体规定内容。在此情况下,人民银行难以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提出检查建议,使建议检查权形同虚设。  相似文献   

12.
人民银行各监管业务领域目前都没有依法制定并对外公布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在基层人民银行的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中存在着恣意甚至滥用的可能。为落实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的工作要求,本文从行政违法行为认定的主体、主观、客体、客观四个方面,研究总结了人民银行处罚裁量权行使中需要考虑的事实情节,对于规范基层人民银行行政处罚权的行使具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13.
赵宏  孙宇 《中国金融》2005,(19):44-45
《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执行货币政策和维护金融稳定的需要,可以建议银行业监管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检查监督,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建议检查权。但法律对建议检查权的内涵、行使主体,行使时机和频率,行使步骤和程序等并没有加以明确,由此引发了各界对人民银行行使建议检查权的思考和讨论。通过一年多的法律实践以及多方调研,我们认为:建议检查权的行使主体不应局限于人民银行总行,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同样应当享有对同级银行业监管机构行使建议检查的权力。建议检查权的行使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套严格的制度及程序基础上,正确、谨慎、有限度地行使。  相似文献   

14.
监事会作为公司内部设置的监督机构,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和以总经理为首的行政管理系统行使监督权的独立的常设内部监督机构。《公司法》对监事会的职能的第一条就是检查公司财务,作者通过盈余管理的程度来衡量财务监督有效性,如果监事会对企业的盈余管理有抑制作用,则说明其财务监督是有效的。  相似文献   

15.
关于人民银行金融法律监督权问题的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劲  冼宇航  李万业 《海南金融》2009,(11):46-48,60
我国当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监管体制加重了由于监管俘获或监管宽容引起的诸多监管失灵的问题,根据我国行政体制的状况和金融业发展的特点,赋予人民银行金融法律监督权,在此基础上加强对金融监管的再监督,是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一种合理和有效率的方案。本文分析了当前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应赋予人民银行金融法律监督权的根据,最后进行了相关的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16.
张琨 《西南金融》2012,(4):43-46
人民银行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规定,履行金融监督管理、金融服务等多项职责。人民银行在履职过程中尤其是在行政执法时不可避免地需要行使自由裁量权。如何正确、适当地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就成为摆在人民银行面前的重要课题。本文通过对人民银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基础和法律诉求进行研究,分析了人民银行执法自由裁量权的现状,试图探索执法自由和执法不自由相契合的规范方式。  相似文献   

17.
张琨 《浙江金融》2012,(3):9-12,28
人民银行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规定,履行金融监督管理、金融服务等多项职责。人民银行在履职过程尤其是在行政执法时不可避免地需要行使自由裁量权。如何正确、适当地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就成为摆在人民银行面前的重要课题。本文通过对人民银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基础和法律诉求进行研究,分析了人民银行执法自由裁量权的现状,试图探索执法自由和执法不自由相契合的规范方式。  相似文献   

18.
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后的实践充分说明,县一级必须保留人民银行机构。第一,人民银行应当是自上而下完整的体系。县级人民银行是整个人民银行的基础,没有县级人民银行就如同人体没有腿脚一样不可  相似文献   

19.
<正> 关于如何发挥人民银行稽核检查监督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做好新时期人民银行稽核工作,谈几点看法: 一、人民银行稽核机构要有一定的独立性。省、地、县分(支)行,可分别设立总稽核(副行级)专司稽核工作,从组织(体制)上保证稽核部门独立行使稽核监督权,改变目前由分管业务副行长兼管稽核工作的局面。县支行稽核机构也要单独设立,不能合并于其他部门,使稽核部门真正地处于独立的、超脱的地位。  相似文献   

20.
张静 《中国金融》1995,(4):30-31
构筑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服务体系的设想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张静人民银行的服务职能是中央银行的基本职能之一,也是中央银行维护金融机构稳健经营和金融市场有序运作的基本途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服务职能行使程度是不平衡的,有的地区行使得相当好,有的地区则比较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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