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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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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保全将来发生的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请求权的效力,我国物权法规定了预告登记制度。然而,该制度对预告登记申请的条件由于规定得过于严苛和简单,不但缺乏相应的指导作用,反而限制了该权利的行使。以强制与自愿申请相结合和有条件地单独申请为原则,以存在可以申请预告登记的债权请求权和当事人就不动产物权变动达成的协议书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为条件,当事人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预告登记的申请。  相似文献   

2.
随着《物权法》的颁布实施,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在中国正式确立。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对于不动产物权变动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同时这一制度设计有利于保障交易安全,有效遏制"一房二卖"的现象。然而《物权法》仅对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即便有《房屋登记办法》、《土地登记办法》等部门规章的细化,中国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仍然存在立法不统一,适用范围狭窄,效力不确定等一系列问题,旨在通过对不动产预告登记效力的研究对中国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提出实体及程序方面的完善。  相似文献   

3.
试析《物权法》确立之预告登记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泽涛 《经济论坛》2008,(1):129-132
一、预告登记的含义、立法原因及法律性质 预告登记,是指为保全一项以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为目的的请求权的不动产登记.预告登记与异议登记同属预备登记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在不动产登记法上与本登记(又称终局登记)相对应的一项重要制度.  相似文献   

4.
《经济师》2019,(4)
随着房地产经济的发展,居民购房需求的不断增长,交易主体之间矛盾不断,利益纠葛驳杂,其中借名买房所引发的法律问题日益凸显。通说认为,目前我国《物权法》采纳了以债权形式主义为主,债权意思主义模式为例外的不动产物权变动规范模式。然而并不能因此简单地将借名买房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套用这两种模式加以评判,必须在现行法律规定下,结合借名合同效力,物权变动模式以及不动产登记制度的要求系统梳理整个物权变动的过程,并在有无第三人的前提下分别讨论,从而最终确定不动产所有权的归属。  相似文献   

5.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准不动产的交易愈加频繁,其物权变动制度受到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准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是其物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明确其方法与效力,协调变动中登记与交付的关系,对维护物权法内部法理的统一,保障当事人意思自治、维护交易安全、稳定市场秩序,都具有积极的作用.本文试从准不动产物权变动公示的基本内涵入手,对公示方法和效力在法律体系中的冲突及在实践中造成的问题进行阐述,客观评价我国准不动产物权变动中以登记对抗主义为原则的公示方法,并建议采取登记生效主义原则完善准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以期对这项制度的理论和实践发展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6.
预告登记与我国的商品房预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预告登记制度的性质有物权说和债权说之争,从权利区分为本原性权利和功能性权利的视角界定预告登记,它是一科具有辅助功能的优先权。先买人的权利具有重要作用,商品房预售是预告登记制度发挥作用重要领域。预告登记有担保效力和顺位效力,预告登记的担保效力是顺位效力的前提,顺位效力是登记制度的核心效力。  相似文献   

7.
预告登记是不动产登记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保障当事人的权利、保护交易安全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对物权法规定的申请预告登记的前提、预告登记对相关当事人的效力等内容的分析,从平衡各方当事人利益的角度提出了完善预告登记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8.
摘要:以保障交易安全为目的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是民法物权理论中的一个重要课题。不动产是任何民事主体及整个人类社会存在的基础。不动产物权乃是诸财产权中的重要权利,是世界各国财产立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分析不动产物权的享有和变动,研究不动产登记制度特别是不动产登记的审查模式,对建立运作良好实效突出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意义甚大。  相似文献   

9.
"一物数卖"纠纷明显增多,物权变动法律问题的研究是解决"一物数卖"法律适用的理论基础。不动产物权变动区分原则和不动产公示原则是影响采取何种物权变动模式的基础原则。为了对数个买受人利益进行合理的取舍与平衡,以《物权法》为代表的一系列法律在中国基本确立了债权形式主义不动产物权变动模式。  相似文献   

10.
不动产登记制度作为物权法的基本制度之一,对不动产物权变动及交易秩序及安全的维护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一旦不动产登记出现错误,无论其是由登记机关或者登记申请主体的过错,其损害后果都是极为严重的。《物权法》关于不动产登记错误的规定较为模糊,可操作性不强,且对不动产登记错误赔偿责任的性质语焉不详,有待于进一步明确。选择何种赔偿责任模式才能尽可能的保护当事人的权益,是未来不动产登记法亟须解决的核心问题之一。  相似文献   

11.
本文罗列几种常见的预告登记客体并分析其是否适格:国有土地上房屋所有权与抵押权、现房买卖与抵押权、征收补偿协议的安置房所有权及抵押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抵押权转让、集体土地之上的房屋所有权及抵押权.研究登记对抗主义下物权的债权请求权能否适用预告登记,如: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以此提出完善《物权法》中对于不动产预告登记客体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2.
周琳 《城市建设》2010,(5):436-437
我国已经进入市场经济国家的行列,不动产是公民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更好的保护不动产的交易,维护不动产交易的正常秩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实施不久的《物权法》规定了物权变动公示公信的基本原则,也对不动产登记制度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较之以往是一长足的进步。但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仍有很多缺陷,本文试以提出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相似文献   

13.
我国已经进入市场经济国家的行列,不动产是公民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更好的保护不动产的交易,维护不动产交易的正常秩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实施不久的<物权法>规定了物权变动公示公信的基本原则,也对不动产登记制度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较之以往是一长足的进步.但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仍有很多缺陷,本文试以提出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相似文献   

14.
不区分物权登记效力与合同效力,合同的效力就有可能由一方当事人决定,这显然有悖于民法理论。因此,坚持区分合同效力与登记效力,是遵循民法基本理论、保护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现实需要。物权登记的效力由《物权法》规范,合同的效力由《合同法》决定;登记效力指向物权,合同效力指向债权;合同效力取决于合意,物权效力取决于登记。科学认识和运用不动产物权的登记效力,正确行使物权,有利于更好地实现《物权法》确定的“定分止争、物尽其用”的目标。  相似文献   

1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规定:建筑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物权法》规定,预告登记具有排斥任何第三人未经债权人同意而取得指定的不动产物权的效力。笔者曾就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保全登记进行探析,并提出"以预告登记保全我国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设想。在这一设想基础上,就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与相关权利的冲突处理作进一步探析。  相似文献   

16.
我国学界通说认为不动产登记其具有公信力,导致立法价值与法律条文逻辑不一致,经不起体系解释的推敲.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公信力主要体现在善意取得制度及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查原则,通过对这些制度及原则相关法律条文的体系解释,研究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公信力价值取向与法律体系完整性的契合度,为现今 《物权法编》(草案)编纂提供一种价值及条文体系的选择.  相似文献   

17.
王昉 《经济问题探索》2002,(10):102-106
公示制度是物权法上一项对维护物的占有秩序和交易安全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的原则和制度,而不动产登记制度是其中最重要的制度。由于经济环境、社会需求及经济体制的变化,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已不能完全适应今天的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需求。本文仅就现行注销土地登记制度在实务中存在的几个不符合物权公示要求的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8.
燕翠萍 《经济师》2009,(11):68-69,72
文章从公证行业是否具备对不动产物权变动进行实质审查的能力;将公证列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登记的前置程序,不会构成对私法自治原则的侵犯;不会增加交易成本等三个方面论述了不动产物权登记引入公证机制存有争议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孙成 《时代经贸》2011,(16):70-70
担保物权是指以担保债务的清偿为目的,而已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物或权利设定的定限物权。作为一项古老的制度,担保物权的价值经历了从单纯的保障主债权的实现到现代的融通资金的变化。本文简述了这一变化过程,分析了变化的原因,并探讨了此种变化在我国《物权法》上的体现。  相似文献   

20.
不动产登记是《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市场经济的一项基础性制度,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充分认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含义、性质、功效对开展登记工作,促进相关产业发展有着重要价值和现实意义.实践证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对促进贫困山区林业市场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夯实构建林业发展市场基础,盘活森林资源资产等方面都将发挥较大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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