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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保险法包含着保险业法和保险合同法。保险业法是调整国家与保险企业之间的关系,保险合同法主要调整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我国的《保险法》则集保险业法与保险合同法为一体,我国新旧《保险法》关于保险条款费率制订权的规定,就属于保险合同法的范畴。无论保险业法还是保险合同法,都是为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促进保险事业的有序、健康发展。所以保险法条款应尽量合理、准确、严谨和可操作性,以便正确规范保险行为。现就我国新旧保险立法有关条款费率制订权的规定作些探讨。  相似文献   

2.
复保险是保险法上的重要概念。在财产保险中,复保险制度体现了损失补偿这一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又与超额保险的法律规制相联系。我国《保险法》对复保险制度规定失之简略,本文通过对复保险的概念、构成要件、通知义务和法律效力等方面进行分析、探讨,以期完善我国的保险立法,进而促进我国保险业的健康、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3.
新《保险法》第49条对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转让条款做了大幅修改,其特点是顺应国际保险业的发展趋势和国际立法趋势,着重考虑保护让与人与受让人的利益。笔者在此就新旧法条的不同之处进行阐述与评论,并就其中标的转让对合同效力的影响问题和新《保险法》下通知义务的效力问题进行相关法理分析,最后对其不完善之处提出建议,以期深入理解新保险法下财产保险转移的相关条款及其对保险活动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4.
沈丽诗 《大众商务》2010,(10):265-265
2009年2月28日,新《保险法》获得表决通过。保险法作为规范保险活动的基本法,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其立法宗旨之一。新《保险法》更加注重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权利的保护,更加科学与完善,有助于解决我国保险实践中的困境。  相似文献   

5.
在我国保险业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作为规范保险行为的法律制度,却存在严重的滞后和不足,如:立法上留有空白,立法倾向上一些原则不明确等、因此,应该消除立法上的空白点,放松对保险资金运用的限制,转变我国保险监管模式,加快《保险法》实施细则的起草,以逐渐完善我国的保险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6.
《保险法》实施以来,对于规范保险人的经营行为,保护保险双方的正当权益,促进我国保险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保险竞争的加剧,《保险法》中的不足之处也逐渐显露。如:涉及责任保险的有关规定就不够合理。本文拟就这方面的问题予以揭示,并提出改进建议,以待《保险法》个修改时参考。  相似文献   

7.
新《保险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加大了对保险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触动了既有的利益格局,并将对各相关主体的利益产生影响。其主要表现:一是在保险合同的规范上着力改善消费者弱势处境;二是规定保险公司应严格依法经营,防止出现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三是强化对保险业的监管,使消费者权益的实现获得更有力保障。新《保险法》这一重大变化对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8.
一九九五年颁布的《保险法》对于我国保险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监管和指导作用,但随着保险市场进一步的开放和深入发展,以及我国加入WTO,现行《保险法》的很多内容已经滞后或有需要完善的地方。本针对受益人这一概念提出了三条看法,以期与同行商榷,一道促进《保险法》的完善和我国保险市场进一步向法制化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9.
完善保险代位权有利于体现公平原则,维护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利益。随着保险业的不断发展,目前我国的保险代位权制度在《保险法》几经修正后已逐渐趋于完善,但在有些方面仍存在争议与质疑。在保险代位求偿权的适用范围上,应赞成“肯定说”,但应以其本质特征为判断标准,有必要修正使用范围的限制。在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行使名义上,应肯定保险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  相似文献   

10.
《保险法》修订中的人本观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修订的《保险法》将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特别是被保险人的利益作为首要内容。合同部分完善了保险利益的规定,限制了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细化了保险理赔程序,并且将人身保险部分置于财产保险之前。保险业法部分则在放松对于保险公司不合理限制的同时,加强了对于保险行业的监督管理。  相似文献   

11.
保险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法律环境伴随着我国《保险法》的第二次修订实施有了很大的改变。新《保险法》重点加强了对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突出加强监管和防范风险、拓宽保险服务领域,对依法合规经营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寿险公司的经营将面临诸多方面的影响,应及时修改调整与新《保险法》不适应的规章制度。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和抗风险的能力,全面加强公司的经营管理。  相似文献   

12.
重复保险制度在保险业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保险功能的发挥具有重要意义.但是我国《保险法》对于重复保险的规定较为简略,存在着一定的漏洞.缺乏对于违反告知义务的处罚措施的规定,缺乏善意恶意重复保险的区分,重复保险的覆盖范围也应当扩大.我国立法应当对这三方面进行完善,使重复保险制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13.
保险代位求偿权是保险法中古老又颇具特色的制度,它是保险业发展的基石,具有重要的社会价值和法律价值。我国保险法对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规定在适用范围、行使对象及因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而产生的受偿顺序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之处,尚需在今后的立法中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4.
最大诚信原则欠缺我国保险业诚信缺失的立法诱因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最大诚信原则是处理保险案件的基本原则,我国现行《保险法》仅规定了“诚实信用”原则,但这是一般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没能体现出保险“最大诚信”原则的特点,在实践适用中不能尽其在保险中的特性。一定程度上讲,最大诚信原则的欠缺是构成目前我国保险业诚信缺失的立法诱因,应引起关注。研究“最大诚信原则”必须溯及源头,要明确何谓“诚实信用原则”。本文即结合保险起源,探讨如何完善最大诚信原则,以使我国保险法规与国际接轨,促进我国保险事业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5.
2009年10月实施的新《保险法》进一步明确了告知义务(含说明义务)的法律内涵及违反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本文结合保险实务及案例分析,对新《保险法》中告知义务及违反告知义务带来的法律后果进行了剖析,以引导保险经营主体在保险实务操作中予以完善、培育诚信、健康、有序的保险市场。  相似文献   

16.
2009年2月28日,新<保险法>获得表决通过.保险法作为规范保险活动的基本法,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其立法宗旨之一.新<保险法>更加注重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权利的保护,更加科学与完善,有助于解决我国保险实践中的困境.  相似文献   

17.
在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消费者对保险的需求稳步提升,在使得保险法的局限性日益呈现的同时,推动了我国保险业健全保险法制的进程。保险法的修订,对促进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该立法对被保险人权利保护方面仍存在部分局限性,有待于我们进一步研究和修订。  相似文献   

18.
因为保险合同具有不同于一般合同的特殊性,最大诚信原则成为保险法律制度最基本的原则。由于我国《保险法》没有明确体现这一原则,导致在法律实践中出现大量与之相关的纠纷与诉讼,这不仅损害了保险合同当事人的利益,而且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我国保险业的健康发展,也不适应我国诚信建设的实际情况。所以,我国《保险法》中应当明确规定最大诚信原则,并明确违背最大诚信原则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9.
与我国海外直接投资快速增长相适应,构建完善的海外投资保险体系已经迫在眉睫。本文从我国企业海外直接投资面临的风险入手,分析了我国现行国际法和国内法对海外直接投资保护的不足,提出制定《海外投资保险法》,设立海外投资保险基金、建立海外投资保险中介机构等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20.
重复保险制度在保险业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直接影响着保险业的健康发展,是保险法的关键内容之一。但我国保险立法对于重复保险的规范较为简略,对重复保险合同的效力也规定得较为模糊。在对重复保险制度的意义以及重复保险合同相关学说进行详细阐述的基础上,引入善恶意区分规则,对不同重复保险合同的法律效力进行辨析;并借鉴国外可行的重复保险立法经验,将重复保险责任分摊方式从比例赔偿改为连带赔偿;多管齐下,防范恶意重复保险,以完善我国重复保险合同效力的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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