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9 毫秒
1.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深圳"好来居高空抛物案"在近两年后终于迎来了一审判决.一审法院驳回了原告对73名业主的赔偿要求,同时认为物业服务公司未能尽力履行职责,判决其承担30%的责任.本人认为此案在没有查清关系到影响责任认定的一些基本事实,没有准确界定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当中所应承担的职责之前,就做出如此判决确有许多不妥之处.  相似文献   

2.
<正>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深圳"好来居高空抛物案"在近两年后终于迎来了一审判决。一审法院驳回了原告对73名业主的赔偿要求,同时认为物业服务公司未能尽力履行职责,判决其承担30%的责任。本人认为此案在没有查清关系到影响责任认定的一些基本事实,没有准确界定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当中所应承担的职责之前,就做出如此判决确有许多不妥之处。  相似文献   

3.
<正>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的深圳"好来居高空抛物案",日前法院一审判决物业服务企业赔偿受害者家属近23万。此判决一经曝光,立即在社会上产生极大的反响,特別是在物业管理行业引起了普遍的质疑和恐慌。那么,一审法院判决物业服务企业承担30%责任,赔偿近23万是否合理合法?本文将从物业管理的责任、性质及权利、义务等层面予以评析。  相似文献   

4.
在广大业主迎接2014年元旦来临之际,上海浦东新区大唐盛世花园住宅小区新老物业交接,发生了震惊全国的二死六伤惨案。上海是文明指数领先的文明之都,怎会发生如此惨烈的案件?惨案发生前,该小区的老物业已经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是判令大唐盛世花园小区一、二期业主委员会继续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并且,该法院一审已经判决老物业败诉,老物业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惨案发生后,有关媒体人士和业委会业内人士认为,老物业起诉业委会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主体资格不适格,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不应该受理该案件。又有法学教授表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老物业必须“走人”。作为原告老物业起诉被告业委会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的被告诉讼代理人,我认为,前者观点是错误的,后者观点也不准确。  相似文献   

5.
深圳“高空抛物案”一审判决引发物业管理行业关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2008年3月18日,备受社会各界尤其是物业管理行业关注的深圳南山好来居大厦高空抛物案一审终于有了结果。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好来居大厦的物业服务公司——深圳市锦峰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承担30%的责任,赔偿原告229945元。这一事件在深圳物业管理行业内部引起较大反响,不少物业服务公司担心好来居小区的这一判例将会给物业服务企业带来极大的经营风险。  相似文献   

6.
<正>实际上,只要政府该做的做到位,可以大大减少业主的怨气,减少物业服务企业的冤气,进而减少物业服务中的矛盾。长期以来,由于历史及现实的原因,物业服务公司的责任、政府职能部门的责任、业主的责任、业委会和业主大会的法律责任没有界定清楚,导致整个物业服务行业出现政府推诿管理责任,物业服务公司承担太多管理职责甚至代行政府管理职责,而业委会、业主作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权利不能正常行使,义务怠于履行或不履行。为了更好地规范行业的发展,明确物业服务各参与主体的法律责任,笔者现从物业服  相似文献   

7.
<正>2010年6月,备受社会各界尤其是物业管理行业关注的深圳南山好来居案终于有了二审结果。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民事判决书,撤销南山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判决好来居北面74户使用人每户赔偿受害人4000元人民币,物业管理公司免责。而在此前的一审判决中,好来居大厦的物业管理公司——深圳市锦峰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被判承担30%的责任,赔偿受害人229945元(本刊2008年第三期曾做专门报道)。  相似文献   

8.
一、物业服务企业安全赔偿责任的性质 物业服务企业安全赔偿责任是指在物业服务范围内发生因第三人违法犯罪行为造成业主财产或人身权益损害,业主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安全民事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9.
需要强调的是,物业服务企业违反了法定责任或未按照双方协议履行约定责任,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物业服务企业在提供物业服务的过程中,如存在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范确定的维护、维修、管理等义务时,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0.
职场视点     
员工非上作时间服务,造成业主财产损欠,公司该承担责任吗? 主持人:做物业服务,在非工作时间被业主叫去帮忙的事时有发生那么在这期间如果发生意外(比如维修工帮业主安装水龙头漏水浸坏禾地板等),致使业主家中财产受损,责任又该由谁承担?有人认为,既然是物业人员服务不慎造成,那肯定要由所在物业公司承担;也有人认为,业主未通过正常途径反映诉求,私自联系工作人员,物业公司为什么要担责?更有人认为,员工为维护公司形象而无偿协助,如果责任摊到他们身上也不合理对此,您怎么看?  相似文献   

11.
<正>本刊上期报道了深圳"好来居"案件的相关情况及一审判决结果,在物业管理行业引起了较大的反响。不少物业管理行业的业内人士纷纷来电,表达了对一审判决的不理解,认为深圳市锦峰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下简称"锦峰  相似文献   

12.
物业管理80年代初从香港传入中国大陆,无论是酬金制还是包干制,由于没有彻底解决好产权的共有共管和责任共同承担,以及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对应关系和监督机制,物业服务以及其中的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矛盾,就像一对孪生姊妹一样,与生俱来,不胜了了。  相似文献   

13.
<正>思考一:服务能力支撑市场定位当前,物业管理行业成本快速提高,居住类型物业不变的物业管理费和不断提高的成本所形成的剪刀差,大大压缩了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空间,物业服务企业在中低端居住类型物业项目服务中,不仅提供服务、承担大量的社会责任,而且还承担亏损的风险。也正因为如此,近年来,不少物业服务企业纷纷盯上了办公楼物业,跃跃欲试,期望从居住类型物业转型进军办公楼的物业服务领域。  相似文献   

14.
<正>物业服务企业肩负着安全保障义务,但这种义务并不是没有限度的,在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前提下,物业服务企业完全可以据理力争,让自己免于承担在合理范围外的责任。在物业服务安全保障义务纠纷中,如何界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履行的安全保障义务范围是司法裁判的主要依据,而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则成为司法裁判的重要参考之一。  相似文献   

15.
<正>物业服务公司只要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尽到了相应的义务,业主就无权要求物业服务公司在事故发生后承担相关赔偿责任,而且即便业主诉至法院,在物业服务企业举证后法院一般也不会支持业主的诉求。  相似文献   

16.
饶国君 《乡镇论坛》2008,(13):36-36
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了一件离奇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赌气跳河”的生还者应当承担溺水死亡人家属的赔偿责任,并支持了一定的精神抚慰金。至此,发生在云阳县鱼泉镇的两名农妇为争水灌田起矛盾。进而“相约自杀”的闹剧终于有了结果。  相似文献   

17.
2001年4月,海南一诺广告有限公司(简称一诺公司),入住海口市某别墅,海南三友物业管理公司(简称三友物业)是该小区的管理者。2001年5月5日,一诺公司总经理李某发现有人在该公司入室偷窃并报案。当三友物业向一诺公司索收物业管理等费用时,一诺公司以三友公司单方违约,未履行治安管理职责为由,拒绝交纳。三友物业将一诺公司诉至法院,法院终审认为,一诺公司发现有人入室偷窃与三友物业履行保安值勤的物业管理义务不当有直接关系,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瑕疵的违约。一诺公司以此为由拒交相关费用,属于行使双方合同履行中抗辩权的行为,但该抗辩权行使范围应当与三友物业违约程度相对应。据此判决三友物业应酌情减收物业管理费10%以承担部分违约责任,诉讼费亦由二者分别承担。  相似文献   

18.
《中国物业管理》2012,(2):77-78
<正>INTEGRITY·ENTERPRISE山东能源新矿集团泰兴物业公司山东能源新矿集团泰兴物业公司发展十多年来,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诚信"的服务宗旨,致力于做国内优秀品牌物业服务企业。作为一家大型物业服务企业,泰兴物业被评为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中国物业管理行业承担社会责任优秀企业,所辖项目多次获得国家和山东省颁发的荣誉。  相似文献   

19.
<正>山西远大创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山西远大创新物业")不同于传统地产开发商旗下的物业服务企业,它不仅肩负着资产管理运营的职责,还承担着提升业主居住幸福感,增强业主消费粘性的责任。为此,远大创新物业在创立之初,就树立了"以人为本-  相似文献   

20.
在现实生活中,物业服务企业的社会责任被社会各方广泛关注。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社会责任,是保证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