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75 毫秒
1.
宋志龙 《商场现代化》2007,(33):282-285
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的目的在于克服资本多数决的弊端,保护少数股东的利益。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公司合并、公司章程变更、公司重要资产转让、出租和置换等重大事项。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有严格的行使程序。国外对此大都有明确定。我国《公司法》中对此虽有明确规定,但不全面。应从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适用的具体事项、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的行使程序、回购股份价格的确定办法、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的争议解决措施等方面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2.
宋志龙 《商场现代化》2007,(11X):282-285
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的目的在于克服资本多数决的弊端,保护少数股东的利益。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公司合并、公司章程变更、公司重要资产转让、出租和置换等重大事项。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有严格的行使程序。国外对此大都有明确定。我国《公司法》中对此虽有明确规定,但不全面。应从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适用的具体事项、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的行使程序、回购股份价格的确定办法、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的争议解决措施等方面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3.
公司法确立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是为了克服资本多数决的弊端,保护少数股东的利益。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仅适用于公司合并与分立、公司章程变更、公司营业转让、受让和出租等公司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其行使的程序包括异议通知、提出请求、价格协商、估价诉讼。  相似文献   

4.
公司法确立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是为了克服资本多数决的弊端,保护少数股东的利益。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仅适用于公司合并与分立、公司章程变更、公司营业转让、受让和出租等公司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其行使的程序包括异议通知、提出请求、价格协商、估价诉讼。  相似文献   

5.
张如海 《商场现代化》2005,(36):267-268
公司法确立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是为了克服资本多数决的弊端,保护少数股东的利益.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仅适用于公司合并与分立、公司章程变更、公司营业转让、受让和出租等公司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其行使的程序包括异议通知、提出请求、价格协商、估价诉讼.  相似文献   

6.
我国新《公司法》增设的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是平衡公司各方利益、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一项制度设计,是对股份回购禁止的一种例外允许。但我国单纯地引入这一制度的同时却没有做相应的程序设计,较多的制度漏洞在实际操作中的扩大可能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本文试通过对我国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的立法现状作出评析,检讨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从公司债权人保护、异议股东请求权的适用及行使程序的角度提出相关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7.
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appraisalright),是指当公司发生实质性变更时,持不同意见的股东所享有的要求公司依公平合理的价格买取其股份,从而退出公司的权利。它起源于美国的判例法,最早只是作为公司合并中异议股东的一项保护措施,后逐渐扩张适用于公司营业转让、股份买卖以及章程修改等事项。在我国,该项制度尚未真正确立,本文在比较借鉴各国经验的基础上,对重构我国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提出了具体操作意见。  相似文献   

8.
闻德锋  梁三利 《商业研究》2005,(13):169-171
公司发生重大资产变动等影响股东利益的特定事项,异议股东可请求公司股东大会以当时的公正价格收购其持有的股份。股东股份收购请求权涉及公司与股东、债权人之间以及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利益的衡量,是公平与效率博弈的结果。股份收购请求权与股份回购的禁止原则之例外,其实质要件与程序要件是综合多种因素的结果。  相似文献   

9.
我国<公司法>确立了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制度,但对于异议股东请求回购时的股权、股份的价格并未作出详细的规定,仅模糊地界定为"合理价格".基于此,本文对合理价格的确定进行了探讨.同时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构建我国合理价格制度之构想.  相似文献   

10.
周星 《商业科技》2014,(8):194-194
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指的是对公司股东会(大会)决议持异议的股东,在规定情形下,享有的要求公司以公平合理的对价回购其股份,以退出公司的权利。我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存在着规范不统一,行使程序不明确,适用范围过窄等缺陷。本文以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为基础,分析其存在的缺陷,对完善相关立法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1.
《商》2016,(15)
公司中小股东常处于弱势地位,保护公司中小股东权利满足股东平等原则要求且利于实现公司持续发展。在我国《公司法》中对小股东权利保护的制度设计应考虑对股东质询权加以规范,扩大累积投票制的适用范围并实行强制性累积投票制度,规定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程序,规定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的具体适用条件等。  相似文献   

12.
异议股东股份回收请求权是企业或公司内部中小股东寻求救济的一种主要途径,也是现阶段构建和完善我国经济法律体系和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异议股东股份回收请求权在国外司法界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而对于我国司法界来说还是一个相对崭新的研究领域.本文详细论述了我国异议股东股份回收请求权制度建设的基本情况,并且对该制度在我国的构建作出了全面深入的分析,提出了自己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3.
王晓阳  郑璐璐 《商业科技》2013,(11):190-190
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制度是一种在公司拟进行重大事项的决议可能影响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下,赋予其退出公司的权利的股东救济制度。2005年我国《公司法》确立了此项制度。但是股东异议股权回购请求权很可能被滥用而导致公司债权人利益受损,对此我国立法并没有相关规定。本文从保护债权人的角度对其进行探讨,并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4.
一、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的概述 公司对重大结构性变化决策的基本机制是“资本多数决”原则。根据“资本多数决”原则,股东具有的表决力与其所持的股份成正比,股东持股越多,表决力越大。法律正是将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中持股最多的股东的意思推定为公司的意思。因此,控股股东意志一旦上升为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意志,即对小股东产生约束力。这就使得控股股东享有比少数股东更为优越的权利。  相似文献   

15.
论异议股东的股份转让及其法律救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有限责任区公司的法律实践中,有时股东的合法利益受到公司或其他股东的蓄意侵害,该股东欲通过转让股份退出公司却不能。怎么保护这部分股东的合法利益,我国公司法对此没有规定。笔者考察了发达国家和地区在这方面相关立法,建议将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引入我国公司立法,以保护异议股东的合法利益。  相似文献   

16.
股份回购对我国国有股减持、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改善公司治理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但目前在我国对投资者保护法律制度不完善的环境下,股份回购容易增加内部交易和市场操纵风险的可能性,从而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完善我国股份回购中中小股东利益保护应改革流通股股东表决模式;强化控股股东及董事在股份回购中对中小股东的诚信义务;完善公司法中关于股份回购的法规,以规范股份回购行为,使其更能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17.
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是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股东享有的法定权利,该项制度的设立也成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但由于相关法律规定不够完善,导致该项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如"异议股东"的范围存疑、"主要财产"的认定标准不明、公司收购股权的"合理价格"难以确定以及适用情形范围偏窄。本文在对该项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之后,提出了对这一制度的相应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18.
股份回购在西方资本市场是一种成熟的资本运作手段,但在我国尚属新生事物。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尚还存着法律法规滞后,对上市公司易造成一定的财务风险,对社会法人股股东、社会公众股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难以保障等问题。应放宽股份回购的限制,合理确定股份回购的价格,加强对债权人和中小股东的保护。  相似文献   

19.
2008年6月13日沪深两市大幅下挫,沪市创12年来周最大跌幅13.84%,深成指破万点大关收9921.33点,上市公司股价"破发破净"的屡见不鲜。在上市公司股价低估的情况下,股份回购不失为上市公司维护公司形象和股东利益的有效措施。本文从股份回购对公司形象、股东利益、法律修订及监管措施、股份回购条件等方面对股份回购的作用与实施提出个人看法。  相似文献   

20.
关西彬 《商业研究》2004,(10):153-155
抵债式股份回购,是公司回购欠债股东的股份以抵偿其债务;绿色邮件是指公司对购买本公司大宗股份并威胁要敌意收购的人,以高于市场价格购买其股份的行为。发端于中国证券市场的抵债式定向股份回购,与绿色邮件至少在回购的原因、股份、价格、出卖人、性质和后果等方面不同。抵债式回购存在回购合同无效、批准程序、债权人保护和企业所得税等重大法律障碍。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