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40 毫秒
1.
<正>涉税信息共享是指税务机关与掌握纳税人涉税数据信息资源的其他部门或机构进行信息共享的过程。涉税信息是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中的重要资源,若能充分共享其他部门或机构的涉税信息,及时将涉税信息进行整合分析,转化为税务机关可用的税源信息,能够进一步加大税收征管力度,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有效解决税收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实现税收成果。 相似文献
2.
审计报告是税务机关在对纳税人进行税务管理时经常接触到的一种专用经济类文书。审计报告包含了企业的重要会计信息和经济事项信息,既是企业进行决策的参考依据,也是税务机关获得企业涉税信息的重要途径,纳税人对税务机关避而不谈的涉税事项可能在审计报告中会留下蛛丝马迹。武汉市江汉区地税局对武汉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从审计报告入手,挖掘出涉税信息,评估补缴税费246.8万元,为国家堵塞了 相似文献
3.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财会学习》2017,(6)
为提升纳税服务质效,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降低纳税人及其办税人员在办税过程中的涉税风险,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决定推行办税人员实名办税制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名办税是对纳税人的办税人员身份确认的制度.在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办税人员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时应提供有效个人身份证件,税务机关采集、比对、确认其身份信息后,办理涉税事项. 相似文献
4.
5.
6.
《民法典》实施前的纳税人涉税信息保护规定以《税收征管法》第八条及配套规定为主,它虽然为自然人涉税信息提供了隐私权保护,但过于强调保障税务机关对涉税信息的利用,对纳税人涉税信息权益保护不足,而且我国隐私权保护范围的狭窄性,以及其消极被动的防御性特征使得其难以全面保护大数据时代的纳税人信息权益。秉承信息保护与利用之平衡理念的《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极大地提升了个人信息保护水平。为同步提升自然人涉税信息保护水平,应当重塑《税收征管法》的涉税信息制度理念,以涉税信息保护与利用之平衡保障税收征纳关系之平衡;确立隐私权与个人信息保护并存的自然人涉税信息权益保护制度;完善保障自然人涉税信息权益的权利义务体系。 相似文献
7.
大数据背景下,税务机关利用自然人涉税信息一方面促进了税收管理,另一方面也带来了危害自然人信息权益的风险.在构建纳税人信息权和各方利益平衡制约的理论框架下,分析研究自然人涉税信息的保护困境,认为应当以《民法典》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的个人信息为上位概念指引涉税信息内涵和外延的确定,超越传统隐私权的范围;根据自然人涉税信息的不同类型,应当施以不同程度的区分保护.在大数据时代涉税信息广泛利用的背景下,应完善立法、把握涉税信息的流动链条,对自然人涉税信息进行整体全面而又相互区分的保护,以此平衡自然人纳税人信息权与其他权力的冲突,提高征税公平与效率. 相似文献
8.
9.
我国税务机关在税源监控工作中注重静态的数据,而对纳税人动态的涉税信息不能及时掌握,为此作者提出信息化是监控的前提、要建立纳税人重大事项汇报制等多途径的网络体系,同时也要得到纳税人的积极配合。 相似文献
10.
<正>一、深入开展纳税评估的背景和意义2010年修订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指出: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利用获取的涉税信息,对纳税人纳税申报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评价,并作出相应处理的税收管理活动。比起2005年颁布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中关于"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 相似文献
11.
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影响:其一,造成了纳税人的逆向选择;其二,造成了税制的扭曲;其三,加大了税收的征收成本。应采取有力的政策措施减少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关联博弈和重复博弈可以有效地激励纳税人诚实纳税。 相似文献
12.
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合同是契约双方维护权益、恪守义务的依据。一些单位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往往只关注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风险,却很少关注涉税条款的描述。经济合同中常见这样的条款"双方的纳税义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其实这只是一句废话,负责起草合同的人员往往并不了解税法是如何规定的。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许多纳税争议均源于经济合同中涉税条款的不明确。如果经济合同中没有针对性的约定条款,一旦被税务机关认定错误,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将得不到保护。为此必须防范经济合同中的涉税风险。 相似文献
13.
一、涉税鉴证业务的内容要求涉税领域有三大主体:税务机关、税务中介、纳税人。税务机关作为征税主体,代表了国家的税收利益。单一的税收征纳关系会给税务腐败提供可乘之机,这就产生了对税务中介的客观 相似文献
14.
15.
新形势下税企信息不对称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广大纳税人迫切需要全面、及时和便捷地了解税收政策及相关信息,迫切希望税务机关能够在丰富传统服务方式的基础上,为纳税人提供深层次、多方位、高质量的涉税服务,畅通申报纳税渠道,降低纳税成本。如何以正面教育、辅导、扶持等手段为纳 相似文献
16.
17.
随着全国税务系统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的深入推进,办税服务厅逐渐成为税务机关涉税事项的受理中心、办理中心、转办中心、督办中心和反馈中心,成为税务机关与纳税人联系的枢纽。如何发挥好办税服务厅的业务枢纽作用,更好地推动纳税服务规范落地,成为亟须各级税务机关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一、以思想解放为先导,扫清思想观念障碍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涉税业务集中在办税服务厅办理,使个别领导干部误认为权力和责任转移到了 相似文献
18.
2021年《个人信息保护法》的颁布和实施对涉税信息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不实纳税申报的在先性假设、涉税信息共享范围的扩张、信息化征管加剧风险是纳税人信息保护与税收征管冲突的现实逻辑。但是,公共利益优先和私人利益比例原则下的有限让渡,能够实现公私利益价值统一,构成协调纳税人信息保护和涉税信息管理的利益基础。《个人信息保护法》是一部兼具公法与私法属性的综合性法律,具有管制和自治的双重色彩。我国应当协调纳税人信息保护与涉税信息管理的冲突,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要求,把握《税收征管法》修改契机,进一步完善涉税信息的保护范围、一般规定、共享机制和保护责任等制度规范。 相似文献
19.
<正>201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中,有一项涉税内容应引起纳税人的重视,那就是首次实施的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新规定。在2011年之前,对于纳税人资产损失的管理,分为企业自行在税前扣除和经税务机关审批扣除。2011年3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25公告,以下简称25号公告),明确取消税务机关的审批权,一律改为纳税人自行申报。25号公告减少了税务人员的执法风险,相应地提高了纳税人的权利,同时增加了纳税人的涉税风险。 相似文献
20.
大企业由于集团公司层级多、业务量大、经营模式多、人员调动频繁等因素,普遍存在涉税业务杂乱,管理成本偏高,工作效率低下,办税人员压力较大等问题,在当前"互联网+税务"的背景下,企业税务管理形势更加严峻,企业税务管理亟需建立税务共享服务中心,通过信息共享、IT共享、服务共享和知识共享实现税务机关、纳税人等有机结合的统一整体,消除信息传递的中间环节,实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