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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38条规定:擅自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属商标侵权行为。在实践中,判定商标之间是否近似,是准确核准注册商标专用权及认定商标侵权行为的重要依据。  相似文献   

2.
2003年5月12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以商标[2003]45号件确认:……第12类摩托车等商品上的“HONDA”商标是“日本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的注册商标,注册号为314940号,其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南海市某摩托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海公司”),生产、销售的摩托车上单独使用了“HAODA”标志,与314940号注册商标“HONDA”相近似,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  相似文献   

3.
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是工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近年来,工商部门在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特别是涉外商标侵权行为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如不切实对待,将严重影响这项工作的开展。  相似文献   

4.
2004年10月份,某私营企业在本厂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上使用了与另一家颇有名气电机公司的注册商标相近似的标志,造成了一些消费的误认。电机公司获悉后,向私营企业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工商局经过调杏,认定私营企业在同种商品上擅自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标近似的标志,构成了商标侵权行为。私营企业在得知构成商标侵权行为后,主动与电机公司协商,取得了电机公司的谅解,电机公司表示放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与私营企业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同意私营企业今后有偿使用其注册商标。2005年初,电机公司撤回了原先对私营企业的投诉,但工商局仍然依照《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私营企业作出了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私营企业负责人感到很不理解:商标权利人都不追究了,工商局为何还要作出行政处罚?  相似文献   

5.
论商标声誉攀附行为与商标侵权行为的区别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擅自使用他人商标的行为,不仅可能构成商标侵权行为,也可能构成对商标声誉的攀附行为。商标声誉攀附行为所侵犯的客体不是商标标志的区别功能,而是商标的声誉,因此与商标侵权行为存在本质区别。同时,商标声誉攀附行为与商标侵权行为在外延上存在互不重叠之处,因此对商标侵权行为的立法规制难以涵盖对商标声誉的攀附行为,从而有必要对商标声誉攀附行为进行单独的立法规制。  相似文献   

6.
擅自使用他人商标的行为,不仅可能构成商标侵权行为,也可能构成对商标声誉的攀附行为.商标声誉攀附行为所侵犯的客体不是商标标志的区别功能,而是商标的声誉,因此与商标侵权行为存在本质区别.同时,商标声誉攀附行为与商标侵权行为在外延上存在互不重叠之处,因此对商标侵权行为的立法规制难以涵盖对商标声誉的攀附行为,从而有必要对商标声誉攀附行为进行单独的立法规制.  相似文献   

7.
在商标注册制度建立后实际上存在着两种主要的商标权:商标的商誉权和注册商标专用权。侵犯商标商誉权的行为主要是仿冒和淡化,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等都对仿冒商标行为进行了规制,淡化是对驰名商标商誉的一种损害,我国应当建立商标反淡化立法。在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取得、维持方面,应当强化商标使用义务,混淆可能性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认定标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法律责任应当与侵犯注册商标的商誉权的法律责任相区别。  相似文献   

8.
未注册商标的重要保护途径 未注册商标又称为非注册商标,是指未经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而直接适用于商品或服务上的商标。未注册商标的范围非常广泛,主要包括2种类型:一是具有固有显著性,可依法申请注册,但商标所有人基于各种理由没有申请,这包括因各种原因而被撤销的商标;二是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的规定,尚不能申请注册的商标,如声音商标、味觉商标、造型商标等。  相似文献   

9.
商标反淡化保护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商标淡化概念及特点“商标淡化”(TrademarkDilution)是指削弱具有较高知名度商标的识别性和显著性,弱化或丑化其代表的良好商业信誉或商业形象,并可能最终导致其失去商业价值的行为。淡化行为往往通过将与他人的“名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业标识用于不同或不类似的商品、服务上,来割裂该“名牌”商标与特定的商品、服务之间的联系。例如:将“雀巢”商标用于服装,将“耐克”商标用于食品等等都是典型的商标淡化行为。淡化行为不同于传统商标侵权行为,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淡化行为侵害的对象可以是注册商标也可以是未注册商…  相似文献   

10.
商标许可使用,是《商标法》赋予商标所有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不加选择地乱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势必会扰乱市场秩序,给假冒伪劣商品披上合法的外衣,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下面谈五个方面的问题:1、商标许可使用无许可使用合同.《商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也就是说,使用许可商标首先必须是注册商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许可使用行为生效的前提和必须的法律程序.但是从本市调查中发现85%的许可使用合同不规范,有的甚至未签订使用许可合同.  相似文献   

11.
《乡镇企业科技》2004,(10):47-47
商标使用不当是指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违反了商标法中有关义务性规定的情形。商标使用不当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2)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质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3)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4)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5)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使用注册商标,  相似文献   

12.
一、注册商标合理使用的含义 我国商标法赋予商标权人积极行使商标的权利.也赋予商标权人排除他人侵害其商标权的权利,但商标权人就排除他人侵害其商标权并非漫无限制。其排除侵害的范围应当限制在禁止他人将商标用于标示商标或服务来源的作用上,而不应当及于禁止其它方面的使用,这就是对商标专用权的限制,商标的合理使用就是对商标专用权的限制之一。《商标法实施条例》第49条规定:“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常使用。”这是我国注册商标合理使用制度的体现.但是这一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有待进一步细化。  相似文献   

13.
商标侵权行为可划分为间接提权行为和直接侵权行为.制止混淆或避免混淆是判定商标侵权行为最核心的理论.在判断商标之间是否存在混淆可能性时,应综合考虑所有相关因素.我国应以商标混淆可能性作为商标侵权行为的判定标准并适当运用相关公众调查法认定商标侵权行为.  相似文献   

14.
商标法第三次修改具有修法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的特色,《商标法修正案(草案)》针对商标申请程序、商标抢注、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罚等当前社会热点问题进行了回应,但对商标法立法宗旨、互联网中的商标使用和侵权以及商标权利与相关权利的冲突等问题关注不够。因此,此次商标法修改应本着国际视野、中国立场,时代步伐、中国现实,战略发展、中国目标的指导思想作进一步的完善。  相似文献   

15.
由于商标具有的不同功能以及商标对商品质量的预示作用,使得商标可以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因此针对商标的各种侵权行为便应运而生,为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人的合法利益,有力地打击侵权人,我国的《商标法》专门规定了对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理办法。  相似文献   

16.
老字号面临的法律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6年了,我又来告了。”2006年6月19日,萧宏苋第二次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提交诉状,起诉北京市信远斋饮料有限公司在产品上侵权使用“信远斋”商标,法院受理了该案。信远斋是京城一家著名老字号,从清朝乾隆年间萧家在北京琉璃厂经营信远斋起,至今已有200多年的历史。为了“信远斋”商标的归属等问题,“信远斋”商标原所有人萧宏苋在2000年6月28日就以“多年来北京饮料公司未经许可,在与其注册商标使用范围一致的同类产品上,单独突出使用‘信远斋’文字,并足以造成消费者的误认”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2001年该案件终审,萧宏苋胜诉。2002年,由…  相似文献   

17.
毛乃木 《中外企业家》2009,(7X):183-183
我国《商标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未赋予未注册商标具体的商标权利。商标权利应当包括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一般意义上的商标权,未注册商标是享有某些具体的商标性质的权利的,如使用权和一定意义上的禁止权。  相似文献   

18.
《商标法》第52条第(一)项: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在工商行政执法中,判断两个商标是否相同比较容易掌握,也有一个相对固定的评判标准,即侵权商标与注册商标相比较,两者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但是,判断两个商标是否近似则相对抽象,受具体办案人员的主观认识相左右,往往是“见仁见智”。笔者不揣冒昧,结合代理的一宗商标侵权行政诉讼案,对商标近似的判断标准表述见解,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相似文献   

19.
商标是一种商品标记,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在商标的保护问题上,对注册商标已有较完善的法律体系,但是对于未注册商标,虽然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已经进行了三次修正,可在实践中未注册商标法律保护仍有不足之处:尚未获得独立的法律地位;在很多法律条款中相关概念模糊,可操作性差;法律救济方式缺乏直接有效的途径;对侵犯未注册商标所有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缺乏惩罚性处罚;相关法律之间的关系不够融洽,互补性不够强;等等。为了完善我国对未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本文从实际出发,在依据我国具体国情的基础上,提出了明确未注册商标的法律地位、明确法律条款中相关概念、加强相关法律之间的联合保护等意见。  相似文献   

20.
《商标法》总则明确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此处的“商标争议”包括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的各种商标评审案件类型:商标驳回复审、商标异议复审、撤销注册商标复审和注册商标争议裁定。《商标法》第41条规定了对已经注册的商标发生争议.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评审申请的相关事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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