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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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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现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凸现一些问题,一方面,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够稳定;另一方面,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不够完整。由于永佃制与现行的土地承包权有着天然的相通性,引入永甸制有利于明晰农地产权,实现现有制度平稳过渡,减少改革成本。文章通过对我国现有农地制度进行评价,提出对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永佃化",并设计了制度的初步方案。  相似文献   

2.
作为新发展阶段我国农地制度的重大创新,应基于共同富裕战略目标要求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公平与效率兼顾的新型“三权分置”制度。共同富裕目标要求缩小贫富差距,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提高农民的发展能力。基于农民发展能力的视角,集体所有权是生存保障能力的体制载体,承包权是生产发展能力的制度保障,经营权是财产收益能力的产权载体。“三权分置”改革能够提高农民发展能力,为农民提供基本社会保障、低成本提供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经营效率并助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最终助推共同富裕。目前,“三权分置”改革面临集体所有权虚化与社会保障功能弱化、承包权固化与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土地经营权大规模流转与贫富差距强化的困境。应当强化集体所有权,稳定土地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促进农民共同富裕。  相似文献   

3.
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等"四化同步"的不断推进,将推动城乡之间要素相互融合、实现优化配置。处于"四化"交集的农村土地经营模式也将发生变革。在分析农地利益相关者改革愿望的基础上,对湛江农村土地经营创新的四种模式,即土地综合整治模式、土地规模化经营模式、承包经营权资本化模式和土地流转模式的做法、效果和问题进行了分析。结果显示,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土地经营模式创新的组织保障,农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实现分置是土地经营制度创新的产权基础,而保障农民的发展权是实现土地创新的群众基础。  相似文献   

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对土地流转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娟  张笑寒 《财经科学》2005,(1):188-194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为初始形式的农村土地登记制度引入,提高了国家对农民合法土地权利的保护力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或发证在使农民获得完整的合法土地产权、增强农民对土地权益的了解与信心、对抗农村集体干预、降低土地交易成本等方面创造了有利于农村土地市场流转的条件.江苏南通的统计数据表明,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证率较高的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越发达,农户对农村土地产权稳定性信心越高,农村土地交易费用越低.因而有必要按照规范土地登记制度的要求,继续推进农村土地登记制度建设,以彻底实现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5.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革与农业绩效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 ,而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土地问题。建国五十多年来我国农地制度演变的过程和特点给予我们重要的启示 :个人化程度高、产权明晰的土地制度是有效率的。赋予农民长期而稳定的土地经营权并使其资本化、物权化、法律化 ,突出产权结构中土地承包权的核心地位 ,应该成为我国农地制度创新的基本方向。土地经营权的强化和农地制度创新中农民主体地位的确立 ,必然使农地制度的具体表现形式呈多样化特征。这既符合制度变迁的效率特征 ,更符合目前中国农村不平衡的社会经济发展状态和农地资源禀赋条件的区域差异  相似文献   

6.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与流转关系的实证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自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改革以来,政府长期致力于赋予农户安全稳定的农村土地产权,以加快农村土地市场流转,促进农村土地有效、可持续利用。但由于政府过度地依赖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出现偏差。以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为初始形式的农村土地登记制度的引入,提高了国家对农民合法土地权利的保护力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或发证在使农民获得完整的合法土地产权、增强农民对土地权益的了解与信心、对抗农村集体干预、降低土地交易成本等方面创造了有利于农村土地市场流转的条件。江苏南通的统计数据表明,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证率较高的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达,农户对农村土地产权稳定性信心足,农村土地交易费用低。因而建议有必要按照规范土地登记制度的要求,继续推进农村土地登记制度建设,以彻底实现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7.
马才学 《经济论坛》2006,(23):122-123
一、我国现行农地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制约农地制度创新的主要因素1.我国现行农地制度存在的问题。现行农地制度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随形势的发展,它并不是中国农地制度的最优模式,其不足和局限性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第一,土地产权主体不明晰。从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来看,农村集体产权的主体有三种形式:乡(镇)、村、组三级,这种“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的土地产权主体不利于农村产权的稳定,农民也形不成有效的、稳定的预期,必然降低土地产权制度的有效性。第二,承包经营权的内涵不充分、不明确,土地资源不能自由流转。经营权从本质来说是一种使用权…  相似文献   

8.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对于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具有重要影响。共同富裕可从整体富裕、共享富裕、全民富裕及精神富裕四个方面来阐释,因此,推动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就要促进农民农村整体富裕、共享富裕、全民富裕及精神富裕。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中,落实集体所有权通过确保土地权益合理分配和促进集体经济发展机制,稳定农户承包权通过保障集体权益分配权和保障土地财产收益机制,放活土地经营权通过促进城乡生产要素双向流动机制,对不同维度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产生推动作用。针对集体经济组织角色定位偏差与能力有限、新增集体成员承包权难以实现及城乡要素双向流动过程中产生的多种问题,应通过加强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管理与优化管理队伍、创新承包权实现方式及畅通城乡要素双向流动,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推动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相似文献   

9.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是促进土地流转、实现土地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途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实施,面临着产权模糊、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等问题.实现三权分置,要从完善法律体系,加强政策协调、完善承包权权能、加强经营权流转监管以及完善配套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  相似文献   

10.
《经济师》2016,(11)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旨在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促进农业的现代化、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农地"三权分置"制度创新的核心是将承包权和经营权进行有效分离分置,农地经营权主体不再限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从而解决我国土地流转具体操作中的瓶颈问题。受制于既有法律供给的不足,实践中"三权分置"权利边界模糊,权能的实现受限,需要准确界定农村土地所有权、农户承包权、经营权的关系,明确土地经营权用益物权性质。  相似文献   

11.
农地制度:所有权问题还是委托-代理问题?   总被引:67,自引:0,他引:67  
村委会作为农村基层唯一合乎法定体制的正规制度安排,承担着政府代理人、集体产权代理人、社区管理者相互矛盾冲突的三项职能。这一制度设计缺陷,引发了对土地集体所有、家庭经营制度的深入探讨。本文通过对土地职能、村委会角色与职能冲突及集体所有制问题的讨论,提出了土地集体所有家庭经营制度的治理结构问题,认为集体所有是均分土地的基本前提,而土地均分又是保障“人人有饭吃”的制度基础。在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的条件下,土地集体所有是既有的现实选择,这就使集体所有治理结构中存在的委托—代理关系,随着农户经济结构的转型正成为农村改革与发展面临的新问题。  相似文献   

12.
现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凸现一些问题:一方面,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够稳定;另一方面,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不够完整,为此应引入永佃制.因为它有利于防止土地征用中的利益侵害,有利于劳动力的转移,有利于避免集体行动的困境,有利于和现有制度实现平稳过渡,有利于明晰和稳定农地产权,有利于减少改革成本.文章指出了我国现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制度缺陷,提出了对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永佃化"的现实可能性,并设计了该制度的初步方案.  相似文献   

13.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30年:回眸与瞻望   总被引:15,自引:2,他引:13  
该文回顾了"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长期稳定承包权、鼓励合法流转"的新型农村土地制度创立和完善的历程。对农民自发制度创新与国家强力推行相结合的制度变迁方式,以及"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流转权,保障收益权、尊重处分权"的制度变迁路径进行了较系统总结;对中国农村土地制度运行态势及其效率进行了评价。在此基础上,提出用多元产权模式和制度安排,实现并保障农民土地财产权改革思路和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4.
马才学 《经济论坛》2006,(17):117-118,122
一、我国现行农地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制约农地制度创新的主要因素 (一)我国现行农地制度存在的问题 现行农地制度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随形势的发展,它并不是中国农地制度的最优模式,其不足和局限性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第一,土地产权主体不明晰。从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来看,农村集体产权的主体有三种形式:乡(镇)、村、组三级,这种“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的土地产权主体不利于农村产权的稳定,农民也形不成有效的、稳定的预期,必然降低土地产权制度的有效性。第二,承包经营权的内涵不充分、不明确,土地资源不能自由流转。经营权从本质来说是一种使用权,可衍生出转让、转租、入股、抵押、收益等项权利。而作为具有使用权性质的承包经营权却只具有耕种权、部分的受益权以及极其少量的处分权,其权能是残缺的,导致了土地使用上的随意性以及土地流转的困难,  相似文献   

15.
在现行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下,农民并没有真正意义或物权意义上的土地财产权利。从成都市改革的实践经验来看,在这场改革中,农民个体表达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权能的完整性及"私有化"的强烈追求,以"还权赋能"为指向的成都市的土地制度改革适应了农民的这一要求。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需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创新的指导下进行新的实践探索,改革的方向是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制度框架下使物权化的土地产权向农民回归,重新构建农民与农村经济长期发展的财产权基础。  相似文献   

16.
本文从三权分置的视野下分别阐述了承包权与经营权,而后对分离出来的经营权的实现路径提出了建议,实现三权分置有利于明晰土地产权关系,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相似文献   

17.
广大中西部地区的农民正努力从温饱走向富裕,但现有土地制度导致的土地流转效率过低和浪费严重现象使他们无法实现自己的目标。为解决此问题,文章首先拓展了制度变迁与产权理论,并运用拓展的理论对现有土地制度进行了分析。在分析的基础上,指出新时期农村土地制度完善的目标、途径及评价标准,提出完善土地制度的具体措施:给予农民永续承包权,提高被征地农民权利与补偿标准。  相似文献   

18.
广大中西部地区的农民正努力从温饱走向富裕,但现有土地制度导致的土地流转效率过低和浪费严重现象使他们无法实现自己的目标。为解决此问题,文章首先拓展了制度变迁与产权理论,并运用拓展的理论对现有土地制度进行了分析。在分析的基础上,指出新时期农村土地制度完善的目标、途径及评价标准,提出完善土地制度的具体措施:给予农民永续承包权,提高被征地农民权利与补偿标准。  相似文献   

19.
新形势下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若干问题的认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我国处在转轨变革深度发展过程中。一方面,市场交易的前提是对产权进行清晰的界定,经济活动越复杂化,就越需要法律不断调整对产权的界定。另一方面,资源稀缺性产生了对财产权界定的需求,土地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面临各种竞争性用途之取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201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这显示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一方面对农地产权的界定及随之出现的流动需求是一个不断演化的进程;另一方面,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和基层治理的特质又使得这种演化和变革尤其错综复杂,必须全面理解、准确把握。  相似文献   

20.
长期以来,我国城乡分离形成了土地二元结构。受城乡土地管理二元体制的约束,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如农村土地产权主体不清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受到极大限制。造成城市与农村同类用途的土地不能实现"同地、同权",农民拥有的土地产权收益难以实现,不利于城乡统筹和"三农"问题的有效解决。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做出了统筹城乡发展这一重大战略部署,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合理、有偿流转,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文章以山西省太原市为例,就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行了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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