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00 毫秒
1.
近期,有些地方政府或公安交管部门为优化经济环境,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对外地车辆违章只纠正不处罚,或对驾驶员只教育不处罚”等 这些措施对方便外地车辆通行起到了一定效果。但在实际运行中出现外地车辆违章现象普遍,并以公开承诺为由拒不接受纠违;本地驾驶员对交警纠违有抵触情绪,不服管理等问题,对实施正常的交通管理、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带来不良影响。  相似文献   

2.
这里的交警好我们外地驾驶员违了章,不罚款只作警告。还有为违章'免费的事呢。'经常听见驾驶员说。据悉,有些地方的交警队规定外地驾驶员在他们那里发生一般性违章时采取不扣证、不扣车、不罚款,只作纠正教育的特殊方式变"执法"为"服务"为外地驾驶员的违章"免费"。这种做法通过群众,特别是外地驾驶员的宣传名声远扬,有些人还把这作为一种"经验"来推广。同样是违章却因驾驶员的住地不同而处罚各异,这符合公正、公平原则吗?合法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为(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相似文献   

3.
交警天天查处各类违章,难免会遇到个别不理解、不服从管理的驾驶员。这些驾驶员走南闯北,能言善辩,分明违章了,照样能说出千种万条理由申辩: “路上那么多违章的,你为什么只查我?” “我们是外地驾驶员,关照关照吧!” “小兄弟算了吧!给个警告就行了,用不着又罚款又扣证的。” “我是某某单位的,赶着开  相似文献   

4.
时下,某些地方为了吸引外地客商来本地区投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开承诺“对外埠车辆违章只纠违不罚款”。此举虽得到了外埠车主司机的赞许,得到了本地领导的肯定,称之谓“为本地优化发展环境增砖添瓦”,却有悖法律,并有作秀之嫌。  相似文献   

5.
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请问:机动车驾驶员因违反交通法规(如违章超载、驾驶擅自改型车辆、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章超速等)被交警查处纠正后,又继续违章驾驶的算不算“同一个违法行为”?如果一个违章(法)行为,前面已经进行了罚款处理,后面再检查发现时,是否可以给予罚款以外如扣、记扣分等其他行政处罚?  相似文献   

6.
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如何规范对责任者的处罚,既保护当事人的台法权益,又使之受到与其违法行为相适应的惩罚,以教育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遵章守法,已成为一个新课题。由于事故处罚理论研究的缺乏和现行有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以及认识上的差异,目前大量存在着该罚的不罚、不该罚的乱罚,该罚重的罚轻、该罚轻的罚重和执罚不力等问题。笔者归纳为定罚不当、量罚不妥和执罚不力三个问题,现谈谈自己的看法:一、定罚不当(一)依据推定责任进行处罚。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的处罚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它们共同的前提就是当事人具有违法事…  相似文献   

7.
眼下,北京城的主要路段、路口都安装了交通监测摄像探头,这无疑对那些经常违章的司机起到震慑作用。超速行驶,拍下来!闯红灯,拍下来!闯单、禁行线,拍下来!……对于这些交通违章,不仅新闻媒体常有“露脸”的被曝光,交警也找上门来对其进行处罚。现在,明目张胆去违章真可谓“老虎驾辕,谁赶(敢)”。可是不论在北京还是在外地,常常可以看到一些军警车辆违章。个别挂着军用号牌的车辆随意闯红灯,挂着警用标志的车辆随意在单行、禁行线违章行驶,还有的在划有标线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行驶,极个别的甚至在马路上横冲直闯。有一次我违章…  相似文献   

8.
试论行政执法中的数责并罚骆玉鸿行政执法中的数责并罚是指行政管理相对人同时具备数个违法机构,行政执法主体依照一定的法律、法规,按照一定的原则,裁量其应受的处罚。有人认为,在行政执法中,对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数个违法行为只能“择重处罚”,不能井合处罚。笔者...  相似文献   

9.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一事不再罚”原则是《行政处罚法》的一项重要原则,目的在于防止重复处罚,体现过罚相当的法律原则,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0.
值日警官     
秩序问:我因有事临时停车,把车停在了自行车道上,没有影响汽车通行,可交警说我是违法停车,罚款200元,请问交警罚得对不对?许多人都有这样的疑问,那么,交警处罚的是否正确呢?答:交警的处罚是正确的。临时停车和停放车辆是两个概念。临时停车是指机动车按顺行方向靠道路右侧暂时停留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  相似文献   

11.
最近,有关部门开始对军车、警车等公务车辆的交通违法现象进行治理,力图解决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特权车”问题。那么,国外有没有执行特殊公务的“特权车”呢?政府又如何管理这些车辆呢?此文介绍了我们可以借鉴的经验。  相似文献   

12.
《中国道路运输》2006,(8):39-39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我们在平时执法过程中如何认定车辆改装行为?如何理解擅自改装营运车辆的含义?如果车辆因为改装已被交警部门处罚后,又被运管人员检查,运管人员能不能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再对该车进行第二次违章处罚?它们是不是属于同一项违章?请编辑部解答。  相似文献   

13.
马路拾遗     
<正>别罚250文|张亚磊邱扬一天,民警拦截一辆违法载人的三轮货车,随即对驾驶人李某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当听到由于漏审、非法载人将面临驾驶证扣3分罚款250元时,李某激动地说,"能不能别罚250,240元可以吗?250太难听了"。听到这,民警也幽默了一把,"你以为是菜市场打价呢"。面对民警批评,李某只得接受处罚。  相似文献   

14.
偶读《河北高速交警》报违章车辆抄报”,有话要说。 原以为,交警执法随意性很大,“看人下菜碟”是普遍现象。但河北高速交警的作为证明了自己的狭隘与偏见。 被曝光的违章车辆中,不但有辽O、甲A、WJ的车辆,连“冀警”的自家车超速了,一样被拿下。什么叫“执法必严、违法必纠”,什么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河北高速交警的回答响当当掷地有声。我为河北高速交警的“铁面”而感动不已,因此要多说上几句。 君不见,一些特牌车驾驶员觉得自己有特权,什么规章、法律全然不放在眼里。久而久之形成螃蟹习性,上得路来一味霸道横行频频违章。这些害群之马的所作所为,  相似文献   

15.
高警督信箱     
我是一名一线交通警察,在工 作中有以下几点问题向您请教: 一、2000年3月1日实施的《机 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中没有关于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二十六条第(五)项“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的记分办法。 二、对于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五)项规定的,纠正违章时,暂扣驾驶证正证、副证或行驶证还是驾驶证正副证? 三、对于持2年未审验的驾驶证驾驶车辆的驾驶员,处罚时是按使用失效驾驶证处理还是按未按规定审验处理? 四、当天上午持本地驾驶证在本地因违章被暂扣驾驶证正副…  相似文献   

16.
江西省某些县市在“优化发展环境年”活动中,把“违章不罚”定为优化交通环境的一项措施。我认为这是错误的。 依法对交通违章行为实施处罚是法规赋予交警的职责,“违章不罚”就是失职,就是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的不负责任,用这样的方式创建的环境谈何“优化”?其结果必然是纵容违章现象,使交通法规失去震慑、规范作用,不但会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危害,还将制约和阻碍当地经济的发展。相反,只有严格按照交通法规来管理交通,该罚则罚,该管则管,使交通参与者都遵守交通法规,这才称得上优化交通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相似文献   

17.
秩序     
《道路交通管理》2011,(7):62-62
问:“我因有事临时停车,把车停在了自行车道上,没有影响汽车通行,可交誓说我是违法停车,罚款200元,请问交警罚得对不对”?许多人都有这样的疑问,那么,交誓处罚的是否正确呢?  相似文献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从第七十四条到八十一条规定了对违章行为处罚的标准,但所有处罚都规定了上下限,而不是定额。也就是说,交警在处罚违章时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如何正确使用自由裁量权,首先应区分“道德性违章”及“非道德性违章”,根据情况区别对待。 “道德性违章”和“非道德性违章”在任何交通法规上都查不到这个名词。“非道德性违章”是执勤民警在实际工作中总结出的一类由于个人不可抗力、非即时操作失误诱发的违章行为。这种行为在客观上虽然违反了交通法规,但无交通秩序混乱之虑或…  相似文献   

19.
《道路交通管理》2005,(6):25-26
我家有一辆四轮拖拉机,主要用于耕地,但也常因买卖农产品、生产资料或者走亲访友而开上公路。以前曾因交通违章等原因被交警处罚过。最近我听说新出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警不能管我们农机了,可我在前两天还是被交警扣了车罚了款。请问,交警这样做合法吗?《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这方面究竟是如何规定的?  相似文献   

20.
《中国道路运输》2007,(12):36-36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 在运政执法过程中,我们对擅自改装已取得营运证的车辆是否可以暂扣持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对擅自改装已取得营运证的车辆,按法规规定处罚额度较大,如果扣车辆营运证而不暂扣车辆的话,一般不会来接受处罚,对非管辖区的车辆又没有其他相应措施可以制约,执法难度较大。《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